2008年6月8日 星期日

給董玉娣中學各同學的信件

保良局董玉娣中學各位同學:

我知道你們有人在電郵中互相傳送這個網誌的網址,想必因為我近日在網誌要求撤銷你們一位同學的處分。

你們都是區內成績良好的學生,才有機會獲派一間英文中學,相信有能力理解什麼叫做言論自由。我如此建議學校撤銷你的的同學的處分,是基於香港人應該有言論自由。

獨裁自古引起很多不必要的災難,在香港,遠的我們看見六四事件。今次,在大陸,年輕一代以為六四事件是暴亂、沒有屠城,因為大陸根本禁止在網上討論六四事件;近一點的,你們一定記得沙士的日子,那時候,不但大陸的官員隱暪了疫症,連香港的高官也隱暪了疫症。幸好香港的傳媒還有丁點的自由,去找出威爾斯醫院當時情況已很嚴峻,才迫使政府公開資料。換著是一個獨裁的地方,這些救了無數生命的記者,可能會因為「泄露國家機密」而被判監。

你們試想像一下,如果香港沒有了言論自由,歷史便會由政府控制,說不定十年之後,比你們年輕的下一代會認為二零零三年的七一遊行,是市民企圖推翻政府,但是你們很多人可能有親身經歷,明白那時為什麼會激起民憤,為什麼有五十萬人頂著大熱天遊行,可是,沒有言論自由以後,就是這樣一個世界。

好了,今天你們當中,有一個同學因為在網誌講了不中聽的說話被記了大過。或者有人覺得學校記大過沒有錯,可是你們有沒有想過,任何人都應該有權表達自己的意見呢?舉個例子,假設你們有一天,到保良局屬下的孤兒院參觀,參觀過後,覺得院方其實做得不好,孤兒之間互相打架沒有人理會,或者覺得有些孤兒看上去有點營養不良。你在網上發表這樣的言論,學校是不是也可以因為「影響校譽」,或者覺得你「影響辦學團體的聲譽」而記你大過呢?這樣是否公平呢?

你的學校開了這麼一個先例,會不會日後有其他學校也照辦煮碗,只要學生的言論不中聽就可以記大過,以便能「容易管理」一點?風紀會不會也有樣學樣?

到底學校根據那一條校規而記學生大過呢?學校有沒有權如此呢?如果學校只是因為要平息一些網上惡民的攻擊而記學生大過,是否欺善怕惡呢?學校有沒有保護過學生的言論自由呢?還是為了保護自己而犧牲了學生的前途呢?

不是說你們都要讀通職嗎?這是很好的通識討論題目,不知你們的張家邦校長,有沒有胸襟去讓同學討論一下學校有沒有做錯呢?

6 則留言:

Hong Kong Latest News 提到...

To: 藍天蔚

剛才一口氣閱讀了「董玉娣少女事件」系列
(不知還有沒有下話)

我頗同意你的觀點
校方因學生在網上的言論而記以(很大的)處分
[xanga*一般被當成網上日記吧]
這個行動實在很無蹊
校規一般應該沒有某某條例明文說
不能發表個人感受
不過,校規總有些條例論及校譽等等
若是這樣入罪的話
也帶點「莫須有」

若是學校因為那少女是該校的學生
要負責!
那麼教育局需要負責嗎?
特區要負責嗎?
這樣想恐怕會無限上綱
動輒誅連九族
不過要負責、要打屁股的
不是該校的作育她的老師嗎?
所謂「教不嚴,師之惰」
幸好,香港已經廢除了體罰
不然那「嚴而有愛」的教育思想
恐怕有可能透過「打者,愛也」演繹出來
少女現在成為千古罪人、眾矢之的?
有點摸不著頭

當然我不認為少女完全沒有錯
你也提到:
「女學生沒有錯,即使有,也只是在不適當的時候說了不適當的說話」
我想不少網民會認為她在那個時候
說一番那樣的感受
帶些「幸災樂禍」的心態
似乎不太適當
於是群起攻之

在此,藍天可否分享一下對「附件三」的問題的意見
例如:你是否認為在網絡世界各人可以任意發表言論,甚至是一些失實、傷害別人的說話?有何後果?我們是否需要為自己在網上的言行負責?如何負責?


*每個人的心總可能藏有個黑暗面
寫[網上]日記有助舒發那些壓抑
若我對面前走過的一個漂亮女生說
我想跟你上床
記一個耳光算是便宜了
那耳光我認為是
「在不適當的時候說了不適當的說話」的懲罰

匿名 提到...

saya shan同學:

在網上閱得有關你的事,對於你被攻擊的手段和重量,我感到非常不安。我知道現在有人在網上聯署反對你學校對你執行的懲罰,到我寫這封信給你時,包括我在內已有209個人聯署。在這些人當中,不乏不認同你的想法,也不盲目捐款,但認為應該維護你的言論自由的人。你若有興趣了解,可以去這個網址,就會找到大家的留言: http://www.petitiononline.com/mod_perl/signed.cgi?girltyt&1

而我自己覺得,簡單的聯署,並不能解除我心中的不安,我認為,應該要有人好好同你聊聊天,所以,我找了一些朋友,希望他們與我一樣,心平氣和寫封信,親身向你表達慰問,並告訴你這世上另一些人的想法。我看了你的文字,有三個感覺。我不知你會否覺得很難明白,我很樂意當面與你談,但也姑且先寫下來,如果你想的話,你可以分幾次看吧。

(一)欣賞你勇於表達異議
我看過你的原文,初看之下,其實覺得沒有什麼特別,而像你這樣想的,恐怕也遠不只你一人。

只是,可能只有你一個人敢公開講一些與(彷彿)大眾不同的想法,對於這一點,我必須講,我是欣賞的。見到你寫到在禮堂門口一段,竟敢不捐,我也不禁要寫個服字。

一個人,當有不同意見,勇於積極表達,是非常重要的;至於其他人,願意聽刺耳的聲音,認真辯論,而不是一刺耳就謾罵,這也是相當重要的。

一個刺耳的意見,不代表一定是對的,但正因為它刺耳,所以它也很可能從另一面說出了關於我們這個世界的真相。因此,我認為一定要聽,要討論,這樣,才是你所講的「不盲目」。


(二)你,與那些罵你的人們
我總習慣閱讀文字和語言所附帶的情緒。
我讀你的文字第一遍,只感到你對這世上不知為何忽然發生的大量的「善良」與「同情心」,感到虛假同厭惡。於是,你用你在日常世界裡學懂,並認為理所當然的邏輯,來反駁這種忽然「愛國」和忽然「同情心」。我可以清楚讀到你語氣中的理直氣壯,是來自你平時的確聽到大量這種說話,所以你不明白為何大家忽然變成這樣。

是的,如果把你的文字中,所有四川的人或災民之類的詞語,換成「緩援戶」、「新移民」、「準來港孕婦」等名詞,可能就會好多人在你的網誌上認同你啦。而香港人憎恨綜援戶,憎恨新移民,其邏輯與你文字裡的邏輯,幾乎是完全一樣:因為你不知道他們有什麼貢獻,也不知道他們的存在對你而言有何使用價值,然而,你卻發現自己可能要付出一些錢或其他東西在他們身上,因此,那些人的存在,就猶如「垃圾」,甚至比「垃圾」更可惡。

而你可能也會發現到:當「同胞」變成了「綜援戶」、「新移民」或「準來港孕婦」,許多香港人又忽然不再「愛國=愛同胞」了。而我相信,在罵你的人當中,應當不乏恨綜援戶和恨新移民的人。
這種邏輯,很諷刺地,也反映在整個教育制度當中:我們搞教育,到底是為了學生成長?還是為老板提供將來的僱員?很明顯,現在整個教育制度,是為老板們而設的。故此,將來不能成為老板要請的人,或不能變成老板,就成為了失敗者。一個人,若沒有老板,就沒有了生存的價值,變成了「垃圾」。

而你的講法,只是將這種邏輯推到極致時的一種狀態,但在本質上,是沒有分別的。

於是,你可能很不快地發現:你,與罵你的人們,所持守的,很可能是同一種信念,同一種邏輯。

這,也是我認為許多香港人都沒有資格譴責你的原因,亦是我認為不該獨獨把你挑出來罵的原因。

(三)其實,不如你試想想以下的問題:
1)「綜援戶」、「新移民」這些人「沒有用」、「貪心」、「好食懶非」等等的說法,你是如何得知?告訴你的人又是如何得知?你身邊有沒有確實的例子?就算有,那一、兩個例子是否可以代表全部人?

2)又或者,你也可以想想,年年華東都鬧水災,但不知為何年年都沒有預備就仍然水災,但又年年都繼續有許多香港人捐錢,到底為什麼?

3)又或者,我可以告訴你一個事實:每年香港人和外資在大陸境內設置的血汗工場內,不見手不見腳、生去生命、失去尊嚴的,大有人在,其數目與地震傷亡,可能是驚人地不相上下。其實,很多人都知,而且是很明顯的人禍而非天災,但為何新聞媒體和領導人,又不如在地震中熱心?而我們的香港同胞們,為何在領導人不鼓勵和新聞不炒作的情況下,就對這些本來可以不被剝奪的生命和尊嚴,毫無感覺,失去同情的能力?(我曾嘗不只一次在街上見過有關的勞工團體擺設攤檔,告知市民有這種事,但大家都認為行街睇戲食飯更重要啊!)


(四)一種珍貴的感覺
我也有看到你那封在嚴重的壓力下寫的「悔過書」,我看了感到很沉痛。如果你真的因為被迫害到忽然真的知道要「愛國」要「有同情心」,我就感到更可怕。
在這裡,我想與你分清一些概念。看到四川的人,我會感到沉痛,是因為一種人對其他人基本的同情心所致,這種沉痛,與看到緬甸受天災而更沒有人理會的災民時,是一樣的。
這些與愛國無關。

你知道嗎?早一輩的中國人,在上個世紀的五、六十年代,就是因為說了不中聽的話,成千上萬地,被捉上操場被群眾批鬥,罵的打的踢的跪玻璃碎的都有,這些人如果屈服,就寫檢討書、悔過書;有人受不了,自殺的自殘的也有;另外有一些人,干脆就在街上被殺了。根本不用國家裡的當權者出手,就有很多人聽從權威,去迫害別人。這段歷史,是你大概讀書都讀不清楚的「文化大革命」。

你看到嗎?
當人喪失了基本對另一個人(即使是不認識的人)的同情心,可怕的事情會發生。
當社會可以因為一個無權無勢的人的說話和思想而集體批鬥他,甚至由相關的機構(在你的情況而言是學校),對這個人做出「紀律懲處」,可怕的事情會發生。

發生在你身上的事,令我想到這些可怕的事情。我認為,如果批鬥你的人,認為你沒有把災民當人看待是可恥的;那麼,他們對你的作為,其實也沒有把你當人看待。

你知道嗎?二百多年前中國的女孩子,說要讀書要上大學,真是想也別想;二百多年前要反對政府,真是命都會丟。我們之所以享受到今天的自由,是有很多很多不認識你和我的人,因為體察到人基本應該享有的自由,而犧牲了他們自己的自由、畢生精力,甚至是鮮血和生命換回來。我們之所以享受到今天的自由,是因為這些先來的人,對其他人有一個基本的同情心所致。

因此,作為一個三十出頭的人,我不得不愧疚:到底我們這一代人少做了什麼?為何連言論、思想這些如此基本的自由都似乎瀕臨消失的邊緣?為何像這種事,會發生在你身上?

無力之餘,我只能親身給你寫一封信。對發生在你身上的事,表達我的愧疚和
慰問,對你勇於表達意見表達我的欣賞,也對你推論的邏輯,表達我的憂慮和懷疑。

只此而已,如果你認為可以談,你可以直接找我,如果你認為唔知我講咩,也希望你留起這封信,到你再大一點的時候,可能你會更明白我的話吧……

藍天蔚 提到...

Hong Kong Latest News,

我考慮一下,這段時間比較忙,這個題目一定涉及很多法例,我只能說一個概括。

藍天蔚

藍天蔚 提到...

匿名:

我也寫得沒你的好。你沒有留下聯絡方法,妹妹怎能聯絡你?

藍天蔚

fukid 提到...

言論自由當然重要, 所以才會有"我絕不同意你的論點, 但我誓死保謢你說話的能力"之類的話。

但言論自由也非絕對的自由, 也必需受到道德的規範, 問題是當言論與道德有所沖突時應如何處理呢?

當然我是不同意校方的做法, 相對地, 校方應該深入了解該學生何以萌生這樣的想法, 再對對癥下藥才能導該學生的身與心向正路; 如果只用法例等的處分的話, 不但防礙了言論自由, 也只能改其身而不改其心。

藍天蔚 提到...

fukid,

同意。但道德王應以法例規範,而應由社會輿論主導。輿論認為女孩講得不對是可以的,將此變成懲罰她的原因便大有問題。

藍天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