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6日 星期五

民主黨亂咁轉

香港似步入混亂和全沒有章法的年代,政府不知在做什麼,新一屆立法會,自由黨散了,社民連這班左仔入了立法會已夠混亂,民主黨更是亂得一團糟,有點不知自己在做什麼。

筆者論民主黨道歉領匯一事後數天,報章即報導民主黨打算在經濟領域上由「中間偏右」轉回「中間偏左」。筆者質疑,他們是否分得開什麼是中間偏右、什麼是中間偏左。若將香港的政黨放在整個經濟的意識型態的光譜中,所有政黨也是中間偏左,其分別在於誰是極端的左而誰是較近中間路線。至於偏右的政黨,筆者相信,即使有普選也要一段時間才會出現,沒有普選的話,連出現的基礎條件也不會有。

所以,說民主黨由中間偏右改為中間偏左,本身就還沒有分得開左右。民主黨現在想做的,其實是由中間偏左,走向極左,或者不尊重點說的話,他們在經濟上根本沒有一致的意識型態,只是民粹而已,只有社民連才是叫比較一致的左仔。

民主黨左轉或民粹,其實是走向一條死路。試想想,民主派的左仔還不夠多?社民連、民協、公民黨、街工、工盟......。選民為什麼要選民主黨?當然,民粹不需要知識,那一邊大聲就跟隨那一邊好了,但要有能力分辦得到怎麼樣的政策有什麼後果,要有點視野的話,那必須有能力讀點書,而那些書,不能是蔡子強之流寫的什麼君王論,而要將整個經濟有點基礎才行。

民主黨轉左、轉民粹,或許與他們的立法會議員的能力及質素下降有關。今年民主黨沒有了李柱銘、楊森和單仲偕,加入了甘乃威和黃成智,無論怎樣「稱」,也不見得新比舊好。我們也很難期望甘乃威和黃成智能講出些有遠見的見解。

除了領匯,最近民主黨又一反枱轉軚之作。今天蘋果報導,家庭暴力條例,民主黨轉軚,惹來湯家驊批評。這條條例最爭議的地方,是同性戀者是否受保護。如果民主黨要左轉的話,要保障的,不單只是經濟上的弱勢社群而是在不同範疇的弱勢社群,美國的民主黨就是如此。

從家暴條例和領匯兩事看來,民主黨在社會政策的轉向,是經濟轉左傾,而民生政策轉右傾變得保守,而兩者的意識型識並不一致,甚至有點背道而馳。經濟轉左,政府的「保障」多了、自由少了,但社會政策轉保守,則弱勢社群的「保障」少了。民主黨真的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一人一字典機幫戇豆」運動

那天與友人步過百老匯,門外有個沒有人理會的counter,是快譯通的counter,放了幾部字典機,於是八卦看一看IT戇豆的產品。不看也罷,一看即嚇了一跳,一部字典機要三千多元──雖然那是彩色屏幕的型號。今時今日,幾百至一千元一部電話、二千元砌一部桌上電腦、三千多元可以買一部手提電腦的時代,一部字典機要三千多元?那一刻筆者與友人的反應是:誰會買?我還在想:難怪權智的股價,近期只在毫股與仙股之間浮游。小股東即管當捐助了譚偉豪選立法會議員的競選經費好了。

不過,最慘的可能還是IT戇豆。自零二/零三年起,譚偉豪一直「不務正業」,為了選議員,在不屬於他的IT界別浮游,出席這裡那裡的場合不止,零四年輸了立法會選舉後,更積極地贊助這樣那樣的業界活動、快譯通球隊等等,幾年下來,權智似乎沒有什麼發展。

如果IT戇豆的權智,仍然靠賣字典機為生的話,筆者實在擔心他的財產無法支付他源源不絕的開銷。當他還是上市公司主席,又是立法會議員,那些要他贊助這樣那樣活動的苛索便不會終止,他也難以推卻:要打好關係麻。還有要資助傑志呀!

上市公司主席的title好聽是好聽,但也要有錢賺才行。權智過去幾年收入每況愈下,零七/零八年度的收入,更跌破十億元,當年更是自零一/零二年後首見虧損,而且情況並無改善。零八/零九年度截至九月的首半年,權智的收入由去年同期逾五億元,大幅下跌至今年三億七千萬元,跌幅逾兩成半。雖然權智去年全年有虧損,但上半年仍有些微盈利,可是到了今個財政年度首半年,該公司的虧損卻高達二千多萬元。零七/零八年度的下半年,股市由三萬點一直跌至萬多點,權智立即由盈轉虧,今年景況更慘烈,不獨是香港有問題,而是遇上「百年一遇」的金融風暴,權智全年的業績,恐怕只有更惡劣。

IT戇豆夫婦為權智的大股東,按去年公司年報顯示,夫婦二人合共應有五億六千多萬股股票,按現時股價計算,身家約為六千多萬元。當權智股價達一元的時候,他們可被稱為「億萬富豪」,但現在已跌至千萬的行列。老實說,六千多萬元在香港,也實在不算多:尤其近期看電視,雷曼事件的苦主中,隨便一個身穿菊花牌內衣的亞叔也有近千萬元雷曼迷你債券,六千萬元,可能也不過是「中上產」,算不上「富有」。不要忘記,譚偉豪為了選舉,不但惹上了誹謗官司,誹謗的訴訟可以很昂貴。他還要應付莫乃光的選舉呈請,找來一大堆資料、聘請大律師來應付莫的指控。大家都知道,大律師的收費不是說笑的。如果權益再虧損幾年,他們很快便可加入百萬富翁的行列。

聖誕佳節,藍天蔚都應該做點好事。過去幾個月,IT戇豆歇盡所能娛樂各位,上演了多套好戲,包括提名前在有線播了幾套近乎當香港人是白痴的IT達人廣告,弄至現在被莫乃光指他沒有將廣告費計入競選經費;找了幾個疑似單仲偕的提名人、然後在提名日即被指失實、隨即表演如果將死豬推給傳媒統籌林永君;在選舉網站找iPhone,然後被蘋果投訴後,死不認侵權而將死豬推給網站設計師,然後死死地氣換了個醜樣的電話......anyway,要形容戇豆的行為,只有「罄竹難書」四字矣。這世上沒有免費午餐,大家看了表演要比錢。筆者呼籲大家,如果你口袋裡尚有餘錢的話,何不在這個聖誕節,到百老匯買一部快譯通的電子字典,當作資助一下戇豆,使權智轉虧為盈,讓他心無旁鶩地繼續戇豆的表演事業,讓我們不時有好的笑料──至少直至有另一代替品。當然,如果你對你的行動有信心的話,還可以趁權智還是仙股之際大手買入股票,至其升值後出售,所期望所賺的差價足以抵銷購買電子字典的開銷。

警告:由於字典機屬兒童不宜產品,為免家中孩子不慎觸及影響一生前途,字典機買到手後,應立即掉到鹹水海或送往堆填區,雖然這樣並不環保,但為了孩子日後不會將Nokia讀成「撈kia」而無緣加入各大跨國機構,此乃無辦法之中的辦法。

祝各位聖誕快樂,日日有工開。

2008年12月20日 星期六

廢柴甘乃威之執包袱

印象中,好像是陶傑教的:想摧毀一個人,捧他去到一個他沒有能力應付的位置,讓他從高位跌下來粉身碎骨,是最好的方法。

甘乃威做了立法會議員──當立法會可以穿T-shirt出席,議員還尊不尊貴,也真是見仁見智──才有機會見一見高層人士便已闖禍。

根據蘋果報導,話說好久沒有與民主黨交媾的曾蔭權,那天與民主黨重修舊好在鯉魚門撐枱腳,甘乃威一不懂煲呔小器;二不識大體,以為自己真的與曾蔭權「平起平坐」;三以為這是一餐兄弟飯,不懂這叫政治飯,每一句說話都有政治含意。他說了什麼?曾蔭權說自己要回家執行李預備上京,甘乃威卻問曾蔭權是否「執包袱」。

當然,曾蔭權不是聖上,但是當政客要有當政客的能力,但是得罪元首的機會,應該用在適當的時候。舉個例子,如果在立法會的答問大會,曾蔭權答問題答得一塌糊塗,這時候贈他一句「執包袱」,就是放在駱駝背上最後一根稻草,可以引起社會廣泛討論,這為之soundbite,顯露政治智慧、反應與辯才,這是英國國會辯論中的首相與影子首相間辯論最精彩之處。這樣當然都會「得罪」曾蔭權,但那是你向市民問責!在飲茶灌水的場合叫曾蔭權執包袱,那不但什麼也得不到,只會顯示甘乃威不識大體之餘,口沒遮攔亂說話。

政治沒有永遠的敵人,有時民主黨是政府的敵人,有時是朋友。政府或許也會要民主黨幫忙,但有些事情在談判的過程中,要理性但又不宜曝光,否則容易見光死。若我是曾蔭權或他身邊的智囊,必會記下這一點,有什麼要秘密商議的,一定不會再找他,而他,永遠只是一個沒有Bargaing power、只懂大叫大喊、不講道理而什麼也爭不到的人。

民主黨蠢材也──論領匯

政治制度無法反映民意,令政府處於弱勢:換了曾蔭權,市民的確曾一度對政府有期望,可是最終還是證明換特首只是「偉哥」,挺得一時不挺得一世,不知中共看清楚沒有。政府管治無力和經濟衰退,正是左翼勢力抬頭的時候。黃毓民當選,是長毛零三年當選的延續:只有在奇特的社會環境才會發生的事,現在發生了,一如古人說「六月飛霜」,曾蔭權能否撐至二零一二年才下台也實在很成問題。

左翼勢力抬頭,影響大環境也影響小環境,然後再由小環境影響大環境,惡性循環也。民主黨由港同盟年代的民粹政黨,一度演變成民主派內最右翼的政黨,當公民黨那班大狀不大懂經濟而亂發言時,民主黨還能提出比較正常的觀點。過去民主黨的佳作包括支持領匯上市、反對最低工資和支持出售地鐵,但隨著民主黨最右的立法會議員單仲偕被左翼但無腦的甘乃威迫退後,民主黨似乎想奪回最左翼的定位。如此環境,單仲偕不選,或許是上天賜給他的福氣:在這般民粹、左傾而不理性的社會環境,繼續任立法會議員,而要繼續做一個右翼的立法會議員,相信是到滅亡之路。

上週梁家騮在立法會提一個「回購領匯」的議案,要政府回購領匯的股份而成為大股東,從而「影響領匯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層,兼顧企業社會責任」!Well,民主黨當時支持領匯上市,今天又支持國有化領匯。其主席何俊仁更向公眾道歉。

領匯「逆市加租」所以是「衰人」。好了,業主都不想殺雞取卵,因為領匯之利潤來自固定的租金收入,如果租金脫離租戶的負擔能力,最終會損害領匯的利益。因此領匯加租的幅度必會顧及租戶──或者說他目標租戶的負擔能力,例如連鎖店、奢侈品等,這才能發揮過去浪費得驚人的公屋商場的潛力。好了,羊毛出在羊身上,租金加了,產品貴了,市民負擔不了會怎樣?做生意的不是笨人,他們賺不到錢,便會跟領匯講數減租,領匯減不減也是商業決定,不如政府般,減一個商戶,便要有一整套程式向公眾交待,這是運用市場力量的好處。

即使領匯真的是吸血鬼,不理「民間疾苦」,的確是到了「回購」的時候了,怎樣辦?民主黨的方法是道歉,筆者認為,這反映他們的左翼原罪在發作:他們的意識是左翼的,但不知中了降頭還是什麼,當年支持了出售領匯,今天「頭腦清醒」了,發現當年「錯誤」,左翼原罪發功,所以今天才會道歉。

他們蠢材的地方,是沒有攪清楚當年出售領匯的背景。自零零年起,政府不斷出現財赤,有兩年財赤高達近七百億,大家都擔心庫房內的幾千億很快便會用完。縱使負資產一街也是,但市民還是有財富,只是大家擔心經濟不景不知延至何時,市民消費意慾一沉不起而已。當年政府為救樓市而停售居屋,房委會沒有了大水喉,而建公屋也有問題。出售房委會的商場和停車場是在這樣的環境下提出來,這一招,是看中了市民有財富但不用,於是以房地產基金的方式將房委會的商場和停車場上市,為小投資者製造穩定而高回報的投資產品之餘,房委會賺了數百億,用來興建公屋。這樣還避免了兩樣很可怕的事:如果當年繼續建居屋,負資產情況相信會更惡劣,而若要由政府撥款予房委會建公屋,則加稅──尤其徵銷售稅幾乎變成必定會發生的事。如果民主黨的人,有能力攪清楚出售領匯的前因後果,根本不應該建議主席道歉──即使他們今天要支持回購領匯,因為一句:當天的情況危急,非常情況用非常措施,今天情況不同,是時候可回購──雖然筆者完全不同意要回購,但這是否比較合理?一如布殊和奧巴馬,今天遇上了金融海嘯,撥七千億是為了不想大蕭條重演,難道三年後,美國人要拿共和黨出來批鬥跪玻璃,他們就要道欺了嗎?事實上,市民真的認為要回購領匯嗎?筆者不覺得這是社會的共識,尤其買了領匯的小股東而言。

如果民主黨要為領匯道歉,他們日後再提出回購地鐵、隧道、要求加利得稅、重新引入遺產稅和酒稅、引入銷售稅......指日可待了。既然他們做了這麼多「壞事」,為什麼一句道歉就可以了事呢?為什麼民主黨這麼多個立法會議員不總辭?

當政客,最忌民粹和無腦,因為這個人/政黨沒有自己一套信仰和意識型態,容易隨波逐流,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當民主黨棄理性的單仲偕而取甘乃威這個標準的無腦而民粹的廢物,便標誌著民主黨走向滅亡的日子已不遠了。

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

贈慶──倪震與周慧敏

莫非林夕是生神仙?最近在家收拾東西,找到林夕字傳的其中一隻,放出來聽,這首不記得那個年份的舊歌,是周慧敏其中一首「飲歌」──如果你知我苦衷。

筆者過去喜歡王傑。王傑一生命運「悲慘」,尤其九八年回港加入英皇後,被人雪藏雪足八年,最近才開始拍了一個廣告。王傑以唱慘情歌出名,那種悲慘的感覺,即使不明歌詞內容相信也聽得出,尤其早期的作品如《誰明浪子心》那一堆,因此聽他的歌是治療失戀的靈丹妙藥:嘩!你慘到咁,我好似無你咁慘喎!但藍天蔚覺得王傑最悲慘的,是他每處幸福的日子,所唱的歌便沒有了那種味道。

為什麼遊花園?不然。筆者在想,今天的周慧敏,重唱這首《如果你知我苦衷》,不知會不會更好聽!


你說你 從來未愛戀過
但很珍惜 跟我在消磨
我笑我 原來是我的錯
裂開的心 還未算清楚
如此天真 竟得我一個
付出的心 你收不到麼

如果你知我苦衷 何以沒一點感動
誰想到這樣凝望你 竟看不到認同
明知我心裡苦衷 仍放任我做好夢
難得你這個朋友 極陶醉 但痛

你笑我 為何沒答一句
像不開心 心裡在想誰
我說你 為何沒法猜對
未得到的 從未怕失去
如此相親 竟不算一對
從不相戀 怎麼可再追

2008年12月16日 星期二

王維基做了件好事

王維基上台十二日被踢落台,為香港和共產黨做了一件好事。

共產黨多年來扮開明已扮得很辛苦,既要控制香港的傳媒,卻又不能承認。各大報章早已被共產黨收買了,只是他們還要幫大陸維持「輿論壓力」,否則,大部份報章根本入不敷支,不可能維持。今次王維基上台十多天,講了幾句全香港市民都知道,不過有影響力的人全不敢講的說話,例如亞視新聞台是中央台,迅即被下令離場。對共產黨而言,這是一件大好事,因為他們終於可以宣告:你們這班傳媒記者,不要以為可以講真說話,講真說話都沒有好下場。

若從陰謀論去看,筆者甚至懷疑這是一場戲,大家只不過照著劇本做事。當年王維基選選委,寫了幾百/千張「民主」寄給資訊科技界的選民,成功搏出位,但幾十年來,王維基做過什麼爭取民主?奇哉。更奇的是,王維基接任亞視行政總裁之時,居然沒有辭去城市電訊的職位,像一開始就告訴香港人他要留一條後路,一般而言,僱主怎可能容許這樣的事情發生?是不是大家的劇本本來就是如此?

張永霖說大家的工作方式不同,這個也不成立。王維基一直主政城市電訊,與張永霖一定交過手,而實際上,當年城市電訊做任何事都是針對香港電訊/電訊盈科,張永霖一直被追打,筆者實在不相信張永霖不了解王維基的為人。

當然,一切都是筆者無聊的猜測,或者筆者可以轉行寫小說,只希望不要餓死便好。

2008年12月12日 星期五

遊蕩罪網絡版──續篇

一網友留言,指控藍天蔚不懂香港法例、姑息找未成年少女性交易的男子,以及只高舉言論自由不顧其他事等等。他指出那被控「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的男子講明搵十六歲以下少女,由此證明罪有應得。

但藍天蔚覺得不然。

他是「搵」,但還沒有做──無論是非禮還是嫖妓。除非香港有條例係「意圖非禮未成年少女/少男」也屬犯法,警方便應找這條罪出來告這位人士。如果香港沒有這條法例,即是說:一、香港人不覺得「意圖」非禮未成年少女,或「意圖」與未成年少女性交易是罪行;二、法例有漏洞。上述兩種情況都顯示這位仁兄沒有犯法,至少在這刻沒有犯法。因為他只是「搵」,還未做,便不應隨便找條罪入數。

那位網友以為我不知英國有兒童色情物品條例。我當然知道,而且不但英國有,香港也有,相信這是那位網友不知道的。香港也有一條例叫《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第579章),電腦硬碟裡藏有兒童的猥褻照片也可以拉。但那條條例裡,也沒有一條「意圖藏有兒童色情照片」的罪行。「藏有照片」是一種行為,「藏有牛肉刀」也是行為,比較容易客觀地被證實,但「意圖」是比較難客觀地證實,until such behavior happens。所以,「藏有照片」是罪行,「意圖藏有照片」卻不是罪行。於是「非禮」是罪行而「意圖非禮」卻不是罪行是完全合乎邏輯的──如果你重視邏輯推論的話。

這個男人有意圖非禮未成年少女/嫖雛妓,確是抵死,但我們不能因此支持政府濫用法例控告市民,尤其這條「不誠實或有犯罪意圖使用電腦」。控告一個人入罪,不應單看罪行的字眼本身,還是看那條法例的context,「不誠實或有犯罪意圖使用電腦」不是這樣用法的。

老實說,如果這條例廣泛用起來,我們什麼也不用做。試想想,如果我是當權人士,但扮開明寫這個blog,引誘你們這些自由派的人留言「說心底話」,然後引蛇出洞,閣下不日便可能遇到有警察上門拉你,控告閣下「不誠實或有犯罪意圖使用電腦」,例如顛覆國家,因為你用電腦看這個網誌,變相支持自由派(在文革時期,或許叫「右派」)人士,即反革命,那麼閣下分分鐘性命不保。

我誇張?如果你了解過文革的日子?比這個假設誇張一百倍的事也有,而且很大規模地發生了十年。

讓我再指出一點可能令很多家長不滿的觀點。為什麼十六歲以下不可以有性行為?這是「西方」現代觀點。人類的生理組織,踏入青春期,即十三四歲便可以有性行為,而在古代,女子十四五歲出嫁生兒育女並非罕見。由十四五歲到二十歲,在幾代以前的女性,已經是兒女成群,為什麼現在變成碰不得?

藍天蔚覺得,這是社會選擇,不是什麼金科玉律。據筆者所知,一些較開放的歐洲國家,好像是荷蘭,合法性交的年齡好像是十二歲。至於最保守的國家如中東,則不論你多少歲,女子未結婚也不能性交。好了,到底荷蘭對一點還是中東對一點?其實沒有標準,只是文化和社會的選擇。為什麼十六歲不准性交是天條?或者說,為什麼香港要定十六歲不准性交?看,我們是英國的殖民地呀。英國在歐洲國家中,是比較保守的一個,但未滿十六歲不准性交,顯然不是金科玉律。

希望這位Kitty Leung教孩子的時候,讓他們能有這樣的辯論機會,否則,他們就如所有殖民地教育制度的產品,背通了法例和教科書,卻寫不好一篇文章。

2008年12月1日 星期一

IT戇豆終於回應了!

剛收到IT戇豆辦事處回覆電訊管理局的信件。明明我是發信人,藍天蔚不明白為什麼他不是直接寫給我而是寫給電訊管理局,只是CC給我,猶如只是「又唔駛錢咪順手寄埋比你囉!」咁態度。不過,我大人有大量,不嬲知你小器兼無品,都預左佢唔會回覆,有份cc叫到執到咁解。ANWAY,佢封信寫咩?我當然會公諸同好啦!由於信中部份人士非公眾人物或公職人士,故其名字及電郵將刪去並以"***"代替。
賴婉珊女士:

日前譚偉豪議員分別收到兩份電郵副本:其一是藍天蔚君致電訊管理局總監黎陳芷娟女士的電郵,其二是 閣下給藍天蔚君的回覆電郵,內容均涉及《成報》記者轉述譚議員的相關訪問內容。譚議員今天已發電郵給該報採訪主任***小姐,說明訪談的原意。現謹附上該電郵供 閣下參考。
謝謝垂注。
譚偉豪議員辦事處啟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

---------- Forwarded message ----------
Date: 2008/12/01
Subject: 譚偉豪:《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事宜
cc:Samson Tam Office <office@samsontam.hk>
致 成報採訪主任 ***女士︰
《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事宜

首先多謝 貴報上月致電本人查詢有關 Facebook事件,就《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申請登記拒收垃圾郵件之轉述,因電話中溝通未能表達清楚,以致 貴報在刊登有關新聞時有差誤及引起讀者誤會。本人當時向 貴報記者***小姐指出香港現時有《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做指引,根據有關條例,用戶有權拒收商業電子郵件,同時發送人亦必須提供取消接收選項,讓收訊人提出「拒收」要求。至於條例中所提及的拒收訊息登記冊暫時只限於短訊、傳真及預先錄製訊息,而文中錯誤引述電郵亦有此拒收訊息登記冊,實非本人原意

立法會議員
譚偉豪 上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

副本傳送︰成報***小姐
唉,筆者說得沒有錯,都說蘇錦樑應該派一個貼身侍衛比佢,每有電話訪問,幫佢講埋咪得囉,反正都係政府立場o者。

大家知道,有時候,一些弱智人士的家長,為怕孩子失散了,會在他們身上掛上一些名牌、個人資料,以及家人的聯絡方法,方便好心的途人找到他們的孩子,可以送他們回家。老實說,我越睇越唔對路,如果我係佢助理,一定會仿傚這方法草擬一份聲明,告誡各位傳媒朋友訪問IT戇豆時千萬要小心。或許我做一次義工咁多,睇下戇豆辦公室會唔會用得著:
各位傳媒朋友:

你現正打算訪問,或剛剛訪問完的這位,雖然有一博士銜頭,也可以說是代表香港的資訊科技界,可是他有一個人稱戇豆的外號。呢個世界,事出必有因,這仁兄之所以被稱戇豆,皆因他永遠開口及著脷,唔講好過講,而且常常懶醒講錯野,隻鑊補極補唔切。本來唔關你事,但他自參選以來,講過唔算數,賴自己助選團的傳媒統籌、賴選舉網站設計師抄了iPhone的設計(見《IT戇豆擁「推死豬比人」專利》《IT戇豆(下集)》《IT戇豆》)......的事屢見不鮮,總之,所有錯都唔會係IT戇豆的錯。

好了,其實我要說的,是他講過的任何野,係任何野都唔會算數,尤其係無錄音的訪問。即使是有錄音的訪問,有任何出錯、比人質疑......最終,都是你們這些質素低劣唔識野的記者的錯。根據IT戇豆的往績,他必定會告到採主處,質疑你的理解能力,可能令人無得撈。大家都知,而家經濟咁差,一旦被人炒,可能好耐都搵唔番份工,如唔明的話,請參考博客藍天蔚的《IT戇豆終於回應了!》一文便一清二楚!

因此,奉勸各位傳媒朋友為自己前途著想,可免的話,千萬勿訪問戇豆,或改以書面訪問,最少有白紙黑字,必要時報館至少可以如HKIRC一樣拿著他的電郵控告他誹謗!奉勸各位,訪問 IT戇豆呢劑野,借用政府禁毒宣傳口號:「不可一、不可再」!

不知這樣寫,清楚了沒有呢,歡迎大家指正!

2008年11月28日 星期五

電訊管理局的回覆

藍天蔚天生多事、求知慾強、有求真精神,故昨晚去信電訊管理局總監黎陳芷娟,希望該局澄清《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包含的範圍:
電訊管理局總監
黎陳芷娟 女士

《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事宜

日前本人閱報得悉: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譚偉豪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相信Facebook這宗案件能起阻嚇作用,但因屬民事訴訟,未必確保能收到賠償。他表示,香港自從07年實施《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後,市民就可以申請登記唔收垃圾郵件,暫時都未見到有人起訴,情況不算嚴重。他又說,根據上述《條例》,市民登記後仍收到垃圾郵件,可以向電訊管理局投訴,「條例依家仲處於分階段實行狀態,所以當局係接到某一機構不斷被投訴先會作出起訴」。(《加漢數百萬「垃圾」轟炸Facebook獲賠67億》 - 成報(2008.11.26))

據本人了解,上述法例並沒有設立電郵登記冊,而本人在 貴局網頁,也只能找到「傳真、短訊及預錄電話訊息」的登記冊,而未能尋獲電郵登記冊。

本人欲了解以下事宜,望 貴局能加以澄清,免公眾誤會:
1. 上述條例有否設立拒收商業電郵登記冊;
2. 貴局有否既定政策,在未來「分階段實行」拒收電郵登記冊

有勞之處,不勝銘感。

博客
藍天蔚
http://lamtw.blogspot.com/

筆者光明正大,並非偷偷批評譚偉豪,故這信件,同時cc予IT戇豆(所用電郵為他在立法會登記的公開電郵)。電訊管理局的效率極高,筆者中午十二時半便已接到其回覆,故在此公諸同好:

藍天蔚君,(.........唉!中文信是用冒號,不是用逗號的!!...........)

謝謝你給本局總監的電郵。

為配合《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條例》)的實行,電訊管理局共設立三份「拒收訊息登記冊」,分別針對傳真、短訊和預錄電話訊息。我們不會為電郵設立「拒收訊 息登記冊」,因為這樣做會弊多於利。濫發電郵者可下載「拒收電郵登記冊」內的資料,並從境外濫發電郵到登記冊內的電郵地址,令執法困難。因此,已設立「拒收訊息登記冊」的國家都沒有為電郵設立有關的登記冊,以免弄巧成拙。

《條例》於2007年5月通過,分兩個階段實施,並於2007年12月22日起全面生效。。在第一階段(由2007年6月1日起實施),《條例》內有關使用不當方法以發送予大量收訊人(例如在發送電郵中使用字典攻擊法);及關於傳送多項商業電子訊息的詐騙手法及其他非法活動(例如非法入侵他人電腦以發送多項商業電郵)的部分開始生效。在第二階段(由2007年12月22日起實施),有關發送商業電子訊息的規則開始生效,當中包括在商業電子訊息中提供準確的發送人資料及取消接收選項,遵從取消接收要求,不得向已登記在「拒收訊息登記冊」內的號碼發送商業電子訊息等。

在我們所處理的個案中,有關發送人都願意停止違規行為及採取補救措施。在這情況下,電訊局會向有關發送人發出警告信,要求嚴格遵守《條例》。自《條例》全面生效後,電訊局已向多個發送人發出警告信。

如訊息發送人不合作,而違規的情況相當可能會持續或再度發生,電訊局可向該發送人發出「執行通知」,要求採取補救措施。任何人如違反「執行通知」,經第一次定罪可被罰款HK$100,000。直至現時為止,電訊局未有發出任何「執行通知」。

如你對《條例》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我們聯絡。

賴婉珊
電訊管理局

或許IT戇豆不懂用電郵,至今沒有半點回應。

好了,是電訊管理局說「不會」設立拒收電郵名單。有了這樣的物體代表香港的IT界,真的映衰香港,希望自try my breast事件以後,IT戇豆也對自己的英文程度有些少自知之名,不要到外國演講。如果他用廣東話也講些這麼嚇人的東西,用英文講的話,微軟、雅虎之類的國際大型IT公司總部高層看看這件「代表」香港IT界的物體,恐怕要撤出香港。祝各位IT人好運好了。

2008年11月27日 星期四

電訊管理局多得IT戇豆唔少

世上有料的人少,「料less」的人多。本來料less者,最好掩飾自己無料的方法就是悶聲發大財,可是不知何故,越是料less的人,越喜歡喊破喉嚨告訴他人自己肚裡沒有墨水。

IT戇豆正式做了議員,網絡廿三條不敢批評一句,不知如何維持香港資訊自由,卻一天到晚告訴大家「我唔識IT....我唔識IT......」。夠了,譚生,大家都知道你唔識IT,但你唔識唔緊要,而家已經經濟不景,你唔好累我地個大花筒政府再駛無謂錢好不好?

唉,這話從何說起呢?

應該這樣說,記者都喜歡「仆」議員咪,因為他們需要有個「熟悉」不同政策的人做他們的媒介幫他們表達他們如何看那件事件,而議員是極喜歡曝光的物體,所謂姣婆遇著脂粉客,兩者一拍即合,因而大家看報紙電視,來來去去都是那些面孔便是如此。

好了,由於議員是議員,所以一般有不錯的公信力。好的議員有助表達公眾對不同政策的不滿,不過不論如何,大多數議員對那些題目,或多或少有認識,不會係又up唔係又up。一些大政黨更有「發言人」制度,即每個人只專注幾項政策,這些人,經過多年以後,甚至是那些政策的專家,比局長甚至常任秘書長還要熟。

議員和政府間,雖然很多地方有不同的看法,但他們不會刻意扭曲事實,不懂的東西多數不會亂講。

但是戇豆不同,亂咁up當秘笈,政府的電訊管理局、政策局和各種各樣的機構真的多得佢唔少,請多多人澄清他講錯的東西都攪唔掂。

話說日前有報章報導facebook控告一發送大量垃圾電郵的男子獲判勝訴,該男子因而要賠償facebook的損失。報章的小小實習記者訪問IT戇豆,他居然說:「香港自從07年實施《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後,市民就可以申請登記唔收垃圾郵件,暫時都未見到有人起訴,情況不算嚴重。他又說,根據上述《條例》,市民登記後仍收到垃圾郵件,可以向電訊管理局投訴,『條例依家仲處於分階段實行狀態,所以當局係接到某一機構不斷被投訴先會作出起訴』」(《加漢數百萬「垃圾」轟炸Facebook獲賠67億》 - 成報(2008.11.26))。

那些《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行內人稱為UEMO,只是設立了電話、傳真號碼的登記冊,卻沒有電郵的登記冊,也不會有電郵的登記冊。幸好成報是沒什麼人看的報紙,否則,若登在蘋果,讀者信以為真,幾十萬讀者中,有一二千位打電話到電訊管理局查詢如何可「登記電郵地址不收垃圾電郵」,你說電訊管理局是不是多得佢唔少?

為什麼法例不設立電郵登記冊?因為條例很舊而訂立時沒有電郵?非也。請記得,政策局寫政策的人雖然不懂技術,但也不是蠢得會定一個登記冊出來。試想想,這個登記冊是公開放在網上,讓要傳銷的機構下載,得知什麼電話不能打、什麼傳真不能發。可是,如果將一個電郵名單放在網上,便等於證實了世上有這個電郵,正經八百的傳銷公司,當然不會以有聲譽的機構發傳銷郵件,可是對在大陸、台灣或任何地方的spammer或騙徒來說,他們會遵守這條條例嗎?他們身在黑龍江,真的用了這名單發了垃圾電郵,你有能力拉嗎?當然沒有,我們那個民望插了落地底的政府也弄懂了這個道理,可是你們IT人的「代表」IT戇豆,卻還告訴大家:「
市民就可以申請登記唔收垃圾郵件」、「市民登記後仍收到垃圾郵件,可以向電訊管理局投訴」、「條例依家仲處於分階段實行狀態,所以當局係接到某一機構不斷被投訴先會作出起訴』」,他真的懂嗎?

早前戇豆請助理,我實在不明白,為什麼蘇錦樑不派一個貼身侍衛跟著他免得他出醜?為什麼陳家強和曾俊華不派一個貼身侍衛給他免他講錯野令財赤惡化?Oh,投了譚偉豪那二千人,請問你可否交埋我份稅?我本來應該唔駛交,你整件咁野出黎攪到我要交稅喎!

2008年11月24日 星期一

遊蕩罪網絡版──網絡廿三條之實例

好了,網絡廿三條,是不是我們這批「處於社會邊緣」的人的妄想症?筆者舉一個神奇的例子。

月初,蘋果有一段如此的新聞「 網上徵少女 $150任摸 官斥青年誘人墮落 還柙候判」。內容指一個男士在網上留言「我想搵女仔,一個鐘可以任摸、任 150-200,兩個鐘可以任摸、任 $250-300,唔做愛,所以我想搵16 age or 以下的女仔玩… …」

警方就此到他住所拘捕他,然後,因為沒有人受侵犯,就控告他「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

這條罪行,原來是要控告那些用電腦入侵其他電腦,如黑客,或偷密碼.........諸如此類的罪行,而不是用來告人嫖妓。對不起,這的確是嫖妓。如果這也算是罪行的話,在街上向企街的姐姐問價錢的男子,是不是也要被控「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使用嘴巴」?

第一,在這案件中,沒有受害人,即是沒有任何人受傷害。第二,即使他意圖孌童,也不應告他這條罪,而應控告他類似意圖或企圖性侵犯兒童,或企圖或意圖「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即衰十一),比較合情合理。第三,如果尋求性服務是犯法的話,只判使用互聯網尋求性服務的人有罪,是不合邏輯的。在香港,嫖妓不犯法,衰十一,到他真的衰了那一刻,即捉姦在床才算犯法,否則,單是想試圖嫖妓不應算犯法。好了,這案件什麼也捉不住,那些無知的前線警察,沒有讀熟法例的背景,沒有罪可告就因為他用過電腦而告這條,是不懂法律。我沒有時間看判詞,希望裁判官沒有想過上述問題,否則如此判的話便很得人驚!

這條「不誠實或有犯罪意圖取用電腦罪」於九二年訂立,那時尚未有互聯網,其實很少使用,但如此先例一開,這條法例便很容易成為網絡版的「遊蕩罪」:找不到你有罪嗎?因為你用過電腦,就告你不誠實或有犯罪意圖取用電腦便可以。舉例來說,日後有人為了宣傳西藏的訊息,不需要廿三條,就說你不誠實或有犯罪意圖取用電腦,而那個「犯罪意圖」,就是製造垃圾(電郵)!why not?

還有,你放露點相在電腦嗎?政府只要說你有意圖干犯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因而有犯罪意圖便已足夠。日後連你講個電話,都可以說你「不誠實或有犯罪意圖取用電腦」,因為現在的無線電話,有哪一具不是電腦?有哪一具不接駁到伺服器?或許你講一句「毛澤東好在死得早」,「共產黨必亡」,都足以令你被押上法庭。

我太上綱上線?你有眼見的呀,明明什麼都沒有做過,因為在網上留個訊息就叫「不誠實或有犯罪意圖取用電腦」,我印象中殖民地政府從來沒有這樣用這條法例──我也希望我錯──這個政府尚且可以如此,你真的相信,現在正諮詢的淫審條例,政府真沒有立場?come on, baby, it's time for you to grow up!

維護言論自由的你,快快築起血肉長城,抵擋政府藉這個名目發動保守家長支持政府監控言論自由!

2008年11月22日 星期六

網絡廿三條

網絡廿三條要操控市民可以看的資訊:無論是色情、暴力還是什麼。遲些香港政府就開始如新加坡政府般禁止市民飲可樂和食香口膠。

好了,很多家長高呼要保護兒童。筆者大有懷疑,就是這班一本正經的家長,如果單純靠殖民地的生物科教科書學習繁殖那一章節,為何結了婚又自動懂得性交生孩子?奇哉。

我相信絕大多數人在青少年期,或多或少都看過這類書籍:尤其男孩子。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對性有興趣是正常的,家長和老師卻往往當之不存在,或將性視為洪水猛獸,他們忘記了自己少年時同樣對性有興趣,也忘了自己如何買色情雜誌和偷看三級片,忘記了在大學裡如何拍拖擁吻,或許更忘記了因為性知識貧乏引致自己和伴侶都尷尬的場面,更忘記了他們如何能讓太太懷了孕......總之,到了他們成為父母,只要一句:保護兒童,即可以侵犯所有人的資訊自由。

有看過三四級小電影的朋友都知道,這些電影,只會在某些特定時刻有作用,要一個人不停地看,尤其某些「特別趣味」的場面,看不了一會,即會覺噁心食唔落飯。筆者不相信任何人能夠不停地看。說到底,未看過的人或許會覺得有趣,但看過了的人,或者有性經驗的人,這些東西只能說是調劑,甚至可以當笑片來看:「咁都得?有無咁誇張呀?」

還有,如果孩子自小有「正確的」(註:什麼叫「正確」可因人而異)性觀念,看這些東西只會覺得無聊,不會上癮。香港有這麼多家人和老師性侵犯孩子的案件,為什麼政府不在學校做好性教育,教會孩子保護自己,令這些人不會以為孩子無知而侵犯他們?

說到底,什麼叫「教壞兒童」?難說得很。筆者記得八九歲時聽過港台播衛斯理小說的廣播劇,十三四歲開始看小說,第一本看的是藍血人,還天真地相信那全是真實紀錄,我相信不少同年紀的孩子在看金庸、亦舒或瓊瑤的小說,也或多或少沉迷其中,難道這些又全都是教壞兒童,也不能看。

還有,筆者記得,完全明白每一個粗口字眼的意思,是從巴金那部悶死人的《家‧春‧秋》激流三部句處學來。話說在秋那部書的後半,覺民與家中不長進的長輩對罵,當中「我X你娘....」「我娘在房內,你敢對她做什麼.....」一大段的對白。

一如看英文小說,一個不懂的字,看過前文後理,總懂七八成一樣,看了這一段,筆者對各粗口字的動名詞性質,以及各字眼的具體意思已懂得七七八八。

難道,政府也應該禁了《家‧春‧秋》?

商台的新聞報道

近日間或聽到商台的新聞,嚇了一跳,不知商台換了個什麼人監控那些讀稿,多了些很「銀」耳的字眼或讀法。

什麼「作出」、「進行」的廢話,再將一個明是動詞的物體變為名詞的做法已是司空見慣,美麗的維珍尼亞變了「弗吉尼亞」也是無可耐何,但再近還有些什麼將「重(讀:仲)點」讀成「重(讀:輕「重」的「重」)點,提到各國處理金融海嘯,不用「應付」,而用「應對」。這些都不是廣東話。

或者這就是《一九八四》Newspeake的第三版!唉,無可避免,香港人將會越來越蠢,因為傳媒已經被共產黨控制了,那一套愚蠢的語言將會滲透下一代,令下一代變蠢。

不願做奴隸的人民,為了自己的子女,你應該自小與他們講英文,讀國際學校,然後在家中找補習老師教英文嚴選好的課本,否則......祝你好運。

金融海嘯解決了空氣污染

時近十二月,這幾天突然發覺,望向窗外居然還見到藍天白雲,尤其這幾天有冬季季候風,居然還能如此!

當然,金融海嘯令珠三角的工廠不是倒閉就是停工,自然不會有污染物從工廠煙囪中排出吹過來香港,有呼吸系統問者如筆者,今年應該有一個比較快樂的冬天,如果仍然未被裁的話。

還有,希望曾蔭權不要厚面皮至如王國興般claim藍天行動成動就好了。

2008年11月12日 星期三

譚偉豪變出來的選舉工程

隨著立法會選舉候選人提交競選開支,資訊科技界的選舉結果再起波瀾。綜合近日幾份報章報導,事件發展如下:

一、譚偉豪及莫乃光分別提交選舉開支,譚偉豪報稱其用了約十九萬元,莫乃光則申報用了約廿八萬元
二、譚偉豪申報,選舉前在有線電視播放而其後存放在其YouTube的八套《IT達人》廣告,版權費為二萬元。
三、莫乃光指《IT達人》廣告的製作費及廣告費用應列入為選舉開支,而其估計開支約為一百萬元,故譚偉豪所運用的選舉開支超出競選經費。莫乃光入稟要求推翻選舉結果。

資訊科技界競選經費為三十三萬六千元。有些市民常常誤會「選舉經費」乃是政府向候選人提供用於選舉,其實不然,那是政府限制候選人用於競選宣傳活動的經費,但候選人要自掏腰包支付。如果候選人所花的開支超出競選經費上限,法庭有權頒令推翻選舉結果,這是確保選舉公平的方法,而候選人的開支報告由廉政公署金睛火眼「驗屍咁驗」。當然,過去廉署如是,今天政治氣候改變,廉署有否變質已很難說。

一般來說,選舉未到開票一刻,無人能知道自己會勝會敗,故除非候選人自動當選、穩勝或穩敗,否則他們都會盡用一分一毫,務求在選舉中取得最多選票,避免出現「早知如此」後悔莫及的狀況。

上面是常理推斷,但不知何故,這個邏輯卻不能套用在譚偉豪身上。

資訊科技界選舉,雙方一直咬得很緊,到了最後,兩者只差三十五票。按道理,在幾個星期的選舉期內,理應無人能預測自己能穩勝,為何當莫乃光用了二十八萬元時,譚偉豪只用了十八萬元,只及競選經費上限的五成六?從近日報章報導的資料顯示,譚偉豪的開支如下:
  • 競選廣告開支:九萬二千元 《 莫乃光入稟 圖推翻IT界選舉結果 - 新報 2008/11/13
  • 租金及辦公室開支:七萬五千元 《 莫乃光要求法庭頒布譚偉豪當選無效 - 信報2008/11/13》
  • 選舉代理人及選舉費用:無 《 莫乃光要求法庭頒布譚偉豪當選無效 - 信報2008/11/13》
如報導屬實,譚偉豪整個選舉期連一個職員也不需要是不可思義。選舉涉及的工作,由聯絡、製作宣傳品、運作宣傳站......七個星期的工作,怎可能全部是用義工?即使做那些宣傳站的人士都是義工,那麼由誰聯絡?由誰將宣傳品的物資帶到哪裡?由誰填寫選舉事務處那些煩死人的表格?不是不可能,八十年代第一次區議會或者尚可以,但到了今天這種專業選舉,怎可能只用義工?筆者的朋友有做選舉工程經驗,他指,單是應付選舉事務處那些電話已經「煩死人」。好了,即使不是全職職員,也沒有可能連一個「半買半送」的兼職職員,甚至連時薪的職員也沒有,此乃不可思義。

那麼譚偉豪的選舉是如何運作的呢?有幾個可能。第一,譚偉豪有幾個「死士」,即是什麼都不要,連車馬費都不要,只為了譚偉豪當選全心全力。或許有,但這個年代,難矣,唔收足,都要開飯是不是?否則全職幫你做兩個月,做完之後邊個請?第二,由譚偉豪自己或「朋友」找來的「義工」。他們可能是某些公司的職員,用了工作時間做選舉工程,卻又沒有將選舉開支計自入競選經費。第三,譚偉豪及其助選團假稱助選團員工做了其他工作,並以現金或其他方式繳付競選員工的開支,而他們協助選舉只是義務性質,用來避開選舉經費上限。第四,他們直接以現金或其他方式繳付薪金,卻沒有申報。

還令筆者疑惑的,是《IT達人》的廣告的版權費只有二萬元。《IT達人》一共有八集,每集片長一分鐘至一分半鐘,有線只收二萬元,是不是低於市價呢?如果低於市價的話,有線電線要將差價以「捐贈」方式申報。

當然,以上是以常理推測,因為譚偉豪播放《IT達人》廣告,被對手莫乃光質疑廣告片涉及的開支應計算入競選經費,他有很大誘因盡量將「選舉經費」壓低,以便即使被法庭判部份廣告時段和製作開支要計入競選經費,也不致於「爆煲」,否則沒有候選人會冒這等風險「有錢不駛」。

十九萬競選經費,不論盤數做得如何「靚仔」,都不合邏輯,唯一能解得通的,就是譚偉豪多番被莫乃光指控《IT達人》是選舉廣告後,盤數到莫乃光會用這件事質疑選舉結果。他為了保住席位,千方百計將選舉經費壓縮至不合理地低。廉政公署為確保選舉公平,有需要調查譚偉豪這個「變出來」的選舉工程,有沒有隱藏了一些應該記入競選經費,卻「報漏了」的開支。如果譚偉豪因此而隱暪任何選舉開支,則筆者祝他好運,希望他不用由科學園遷至同樣風涼水冷的赤柱。

2008年11月10日 星期一

蘋果的戇居報道

今天蘋果報導加州紅要加收版權費,本來,K不是人人要唱,徵收版權費真是「關人鬼事」,不明白為何會是新聞。但有趣的是,勤力的記者取一個「保障消費者權益」的角度,於是找了個消委會的發言人「回應回應」。這個高薪但弱智的發言人(註:假設記者正確引述),居然回應指:「加州紅有關收費屬商業決定,但認為在經濟環境不佳時,有關收費是對消費者不利的決定。」(《加州紅唱K要付版權費 晚市每人八元 競爭對手無意跟隨》)

筆者實在不明白,做生意收回成本有什麼問題。難道《蘋果日報》的老闆黎智英,是貼錢交租和出糧?當然不會,除非老闆有別的目的,否則一盤正常的生意,最重要的目的,當然是為了賺錢。好了,要賺錢先不要蝕錢。「不要蝕錢」的目的,就是收入要足以支付成本,即是記者所謂「將成本轉嫁消費者」。簡單來說,一論及做生意,「將成本轉嫁消費者」是必然行為。

記者還像發現新大陸般,指「不少K迷對新收費並不知情,有人更說以後會改為光顧不收取版權費的卡拉OK。」筆者真不知記者是真白痴,還是假天真。

莫非只有加州紅將版權費轉嫁給消費者,而Newway的主事人每月會自掏腰包付版權費?Come on baby.

加州紅有什麼錯?「錯」在它將版權費分項列出。但分項列出又有沒有錯呢?如果有錯,為什麼蘋果這位記者不先鞭撻航空公司:大家訂機票,旅行社只告訴大家機票價錢,但燃油附加費卻「分項列出」,那麼航空公司也「將成本轉嫁給消費者」呀!還有,如果蘋果日報公佈加價時,只說「由六元加至七元」,就沒有問題,但說「報紙價格維持六元,另外一元因薪酬成本上漲而徵收」就有問題是不是?

好了,蘋果日報的小記者顛,消委會又「跟埋一齊顛」,說什麼「在經濟環境不佳時,有關收費是對消費者不利的決定。」

這是什麼意思呢?即加州紅不應該收回成本?唱K不是必須品,無錢就唔好學人唱卡啦,有些少邏輯訓練的人,聽到記者這樣問,一句no comment咪答完囉!莫非這位消委會公共事務部首席主任蘇偉生先生真的認為,只有加州紅的顧客需要付版權費,而其他卡拉OK的顧客不需要付?若真是如此,按這道理,卡拉OK不但不應將版權費轉嫁消費者,也不應該將租金、薪酬、飲料和器材的成本轉嫁給顧客,而應讓所有香港市民天天免費唱K,而政府應該將加州紅和New Way國有化,由政府補貼。

如果連卡啦OK也不可以將成本轉嫁消費者,筆者會倡議政府補貼市民出門乘坐商務客位:航空公司不應將商務客位的成本轉嫁市民呀!

唉,說到底,羊毛出自羊身上,捍衛經濟自由的蘋果日報,是不是應該讓所有記者都先理解這一句老套話才入職呢?

什麼叫「反智」?這就叫「反智」了。

IT戇豆信報專訪

上週六信報出了段IT戇豆的專訪,題為《IT界E.T.譚偉豪》,狗餅程度藍天蔚望塵莫及,摘錄一些如下:

譚偉 豪毫不猶豫的回應我:「我其實係好『fax 簿』(flexible)嘅人,鍾意學新嘢、搵新嘢,『活天』(

routine)少少嘅嘢,我都唔做唔理㗎!實唔係準時返工、放工嗰種。過往四年,我擺好 多時間喺新嘢、喺公職度,至於公司『odd 趴 way 唇』(operation)就唔睇架嘞,所以我喺唔喺公司都唔重要嘞。返公司都係睇吓,約吓人,大部分時間做呢啲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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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幾分鐘,譚偉豪終於走進來。當天的他,比起上一次訪問,

穿着得較為隨意,卻仍披了輕便的棉質西裝外套,算是真人表演「薯嘜茄數」(smart casual)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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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自己找來看好了,報章似終有版權。負責這些專訪的袁耀清──Yiu-ching Yeun,游清源也,和負責的記者,一定很看不起譚偉豪這樣講英文,否則不會這樣寫flexible和operation。

這篇專訪的目的,就是吋爆IT戇豆。專訪這家東西,不要以為一定有著數,你永遠不知,他們會怎樣寫。

其實暑假前,信報也幫前一任資訊科技議員單仲偕做過專訪,那篇出來的效果,是單仲偕是一個眼中只有家庭的住家好男人,完全沒有如這篇般負面,不知這是游清源先生的偏好和偏見,還是受訪者的功力的差距。

2008年11月8日 星期六

網絡廿三條

金融海嘯弄得人人心緒不寧:一不知何時被裁失業、二慨嘆身家大縮水、三擔心經濟不好政府赤字會加稅、四擔憂又再跌入負資產的困境。

飽暖思淫慾,經濟不景,市民無暇再理會網絡廿三條帶來的威脅。蘋果用網絡廿三條來形容政府推出淫審條例檢討絕不為過,皆因我們稍一不慎,這些管網絡的機制建立了,日後可不得了。

淫審條例的諮詢文件是一份垃圾,印得像一本小學健康教育課本,內容更像。要講的問題,看來看去也不明白,不知是寫的人未夠班,還是政府不想大家明白內容。

筆者不打算逐樣清算,只想講幾部份。

互聯網
諮詢文件闢了一章為「新媒體」,建議強制網絡供應商提供過濾淫褻及不雅資訊的軟件,讓家長選擇使用,又建議連結到成人資訊網站,需要使用信用咭核實年齡。

這兩項建議,既無用又引起市民恐慌,是典型「唔做好過做」的建議。筆者認識很多父母,自小便與孩子一同沐浴,男女的身體一早就看過了。不讓孩子看成年人的身體,就是保護兒童嗎。好了,怎麼樣的資訊不可被兒童看到?男性和女性的性器官是否就不可以?過去香港出過一個評定大衛像為不雅的笑話,因為評審的審裁員,或許沒有機會到過歐洲或東南亞,在英國法國以致整個西歐,男性或女性的裸體雕塑多的是。即使在東南亞也不罕見。這些雕塑放在什麼地方?就筆者所見,四處都是,不是成年人才能到的地方。

高雄的前英國領事館內,更有一個女性躺臥露出乳房和下體的雕塑,如果香港的英國領事館,要在領事館內,放一座這樣的雕塑,政府會不會要求英國領事館封膠袋?會不會禁止十八歲以下市民進入英國領事館?

好了,如果要互聯網供應商過濾資訊的話,這些公司是不是要聘請一個有能力分辦網站是不雅或淫褻的人員負責此工作?但窮一個政府之力,尚且請不到幾個合資格的影視處職員,以致政府時時鬧出笑話,那麼一間網絡公司又可有能力重金禮聘到具豐富藝術知識的工作人員,確保不會誤將網站評為不雅?

既然這是做不到之事,政府強制互聯網供應商如此做,是否與互聯網供應商過不去?IT戇豆不是有責任保障業界的利益的嗎?為何龜縮了?還是他本來就是政府的棋子:政府要管制網絡,一句「要取得保護兒童與保障資訊自由間的平衡」,就算是向業界交待之餘,又向政府開綠燈?

還有,那個建議到色情網站要用信用咭核實年齡的措施,更是製造家庭糾紛之舉。建議這措施之人,彷彿不知道很多家長在家便將銀包四處放,或許更不知道地球上有一樣東西叫「月結單」。說實在,對性有興趣的,多是十三歲以後的青少年,以他們的智力,要取得一個信用咭號碼上色情網頁,實在一點難度也沒有,一個青少年偷得信用咭號碼,還可以與朋友分享使用。萬一有小朋友貪心起來,不止將信用咭號碼用來核實身份,而是付款看「更精采」的內容,則政府便更「捉蟲」。

即使真的強制過濾網頁和用信用咭核實年齡,實際上根本完全無效,提這些建議的人,根本不上網,或者根本不明白Web2.0是什麼。筆者要問,政府會否建議互聯網供應商將youtube列入「不雅」的網頁?又例如政府會否封了blogger、wordpress、xanga等等這些網站?好了,網誌和youtube分分鐘在更新,誰有能力天天去看那一個網站更新了以後變成了不雅,或變成了沒有不雅?

況且,真要看色情的東西,不需要看網頁,而是用P2P和BT的,莫非政府可以禁止市民用某種軟件?還是政府認為互聯網供應商有能力分辨P2P和BT的package是不是色情物品?不可能,那只是一堆10111100111而已。

好了,明是做不到的,為什麼政府還是要做?筆者陰謀論認為,一旦引入了審查制度,政府日後要收緊言論自由,便有一個已有的機制:其實可以做到呀,過濾淫褻及不雅物品咪做到囉。解決了技術問題,要立法會通過法例,真是話都無咁易!現在政府做不到限制言論,因為只有控制到互聯網供應商才做得到,我們要撐住互聯網供應商頂住政府引入審查,否則沒有言論自由的日子不遠矣。

互聯網攪到政府如此頭痕,皆因其結構如此。美國冷戰時代發明互聯網,最基礎的要求,就是要分散,確保即使被蘇聯攻陷了一個基地,他們也能迅速在另一處建立基地,故此,資料傳送要分散,網絡要分散,沒有一處是「死穴」,也因此,要做「審查」也比較難。互聯網這東西,實際上是將美國自由的意識形態包含在內的產品,但美國人有本事令沒有自由的中國和想沒有自由的香港也要用,即要中國政府和香港政府自己找麻煩。美國萬歲!

2008年11月3日 星期一

限制巴士加價的後果

左翼政客喜歡限制這樣那樣的價格上升,油價上漲,政客不允九巴加價,去年反對巴士加價之聲浪大,如陳祖澤這般有政治智慧之人,當然不會與這些無聊的政客鬥嘴,但油價又的確高企,如何是好?

筆者家住大西北,偶爾要乘搭巴士,最近乘搭巴士攪得一肚氣!筆者每每在元朗大馬路等巴士,要等的巴士永遠不會來,即使施施然來到了,即使非繁忙時間也已經滿座只有企位。一次筆者不甘心,前往中環站一個小時這麼笨,於是等第二班車,終於上到車有一座位,但由筆者到達巴士站,至上車居然足足等了三十五分鐘!

政客口口聲聲保障市民權益禁止巴士加價,可是到頭來最慘還是打工仔,因為巴士班次並非指定三分鐘一班,非繁忙時間是六至十五分鐘,油價高企,巴士公司便將貨就價,每十五分鐘才開一班車,有時候甚至脫了班,廿三分鐘才開一班車,乘客無奈地站在街頭天荒地老地等著,可是巴士偏偏不來。

這樣,巴士公司的油價開支大減,乘客仍然這麼多,連司機也可以省一點,你不許巴士加價,誰受害?乘客和司機!巴士公司的董事不會那麼笨。

乘客有什麼辦法?投訴?根本沒有用:即使證實巴士公司脫班又如何?難道你相信政府會不發牌給九巴?故投訴根本沒有用。是的,有了西鐵以後好一點,因為不搭巴士可以搭西鐵,可是有些地方,乘巴士可以一程到達,不是西鐵地鐵可比。

乘巴士的你,明白左翼政客累事了嗎?

2008年10月26日 星期日

IT戇豆請助理


IT 戇豆想請我,何須登報?又不是不懂上來,留個言或send個email比我便可以。不過,跟件咁既野做野,淨係補鑊都補死人,揹鑊又揹死人。最慘的,是第日會比人笑:下,戇豆係你老闆?呢D叫做劃花自己portfolio,要好高人工先可以補償番損失喎。大家覺得我應該開個咩價錢?

2008年10月24日 星期五

取消生果金吧!

左翼政客大「大聲疾呼」,要求加生果金至一千元,蘋果日報精神分裂,今天報導一免費讓長者食粥的人的「善舉」,藉此批評曾蔭權要審查過長者的入息和資產才給生果金是無良。

生果金本來就是英國左翼人士麥理浩當政時期的產物:一九七二年底,政府出版《Social Welfare in Hong Kong: The way ahead》的白皮書以及一份五年計劃。聽到五年計劃,難令我等自由市場支持者不想起共產黨。白皮書論及很多細節,其中一項建議便是設立傷殘津貼和生果金。那時生果金叫Infirmity Allowance,後來則改稱Old Age Allowance。但設立傷殘津貼和生果的原意,根據麥理浩的講法,只是"provide cash in hand for the handicapped and the aged to enable them to meet better the extra expense of their particular needs." (一九七五年十月八日施政報告)。

左翼政客抬出「敬老」的幌子,指責曾蔭權引入入息和資產審查是無良和不道德。他們更指,很多長者不願拿綜援,所以只拿生果金。有些長者則因與家人同住而無法申請綜援。左翼政客口口聲聲說政府要敬老,但筆者要問一句:為什麼那些與子女同住的「耆英」沒有人「敬」,是不是他們對子女不好?卻又要三九唔識七的納稅人「敬」?

也有人說長者為社會「貢獻」了幾十年,所以社會應回饋他們。難道他們在香港工作了幾十年都是義工?而且如果這個講法成立的話,每月只給一千蚊這班「貢獻了香港幾十年的長者」,是否反而很無良?政客又是否同意要讓長者「舒舒服服」地安享晚年,例如每人每月發給一萬元生活費(即每年一千二百億元,等於現時政府半年開支)!

好了,至於那些所謂「不願拿綜援」的長者,筆者要問一句,耆英無知,不知生果金叫「公共福利金」計劃,但政客總是識字的──雖然總有少數例外──難道這些政客覺得生果金不是「福利」?他們真的以為那是「敬老」?Come on。

其實,生果金與綜援同是福利,白吃白喝怎可能不是福利?況且,張大把口的政客,卻從不會計數,或不想計數:錢從何來?這樣用錢,是不是最能善用稅款的方法?難怪彭定康在其《東方與西方》內,暗寸香港的政客不現實,既要求減稅,又要求增加福利。

還是,其實這些所謂「不願靠綜援」的耆英,根本不是這麼窮,將錢都收進了床下底的餅罐?看看雷曼迷你債券的那班苦主吧。一個著件爛底衫的屋村亞伯,可以有 過百萬元投進雷曼的迷你債券。在鏡頭面前大喊要加生果金那一班,說不定手持大量匯豐股票,每月股票收入多過很多打工仔,才無法申請綜援。公帑難道真是有錢無地使?

參考:《漫談取消生果金》

2008年10月20日 星期一

點解明報社評可以垃圾得咁緊要?(二)

明報到底找什麼人寫社評?為何不如蘋果般,刊登寫社評的人的名字「文責自負」?這種垃圾社評在坊間流傳之際,卻又有眾多老師以為明報是所謂「知識份子報紙」,真會令下一代越來越反智。
任志剛去留澄而未清總裁任期制度須明確

金融管理局總裁任志剛的去留近日再度引起關注,特首曾蔭權上周指他已超過60 歲,「要準備交棒去下一手」,令外界估計任總即將離職,後來特首及財政司長雖然再三「解畫」,但仍未有明確交代任志剛何時離任。在金融海嘯席捲全球之際,金融市場對財金官員的去留反應敏感,政府應清楚交代任志剛的去留,徹底消除市場的猜測和疑慮;政府更應藉此機會,為金管局總裁一職定下清晰的任期及人事更替制度,避免再引起市場無謂揣測,影響金融體系穩定。

金管局1993 年成立,一直由任志剛出任總裁,但總裁一職不設任期,亦不設退休年齡,由於任志剛已年逾60 歲,有關他的去留便不時在香港金融界及政界流傳。

任志剛生於1947 年9 月2 日,去年在他即將滿60 歲(即一般公職人員的退休年齡)之際,政圈再次泛起任總退休的傳言,後來有報道說,政府決定讓任志剛續任兩年,即在2009 年離任,但政府一直拒絕證實有關消息。在10 月15 日施政報告的記者會上,特首曾蔭權再度被問及此事,曾蔭權的回應立即引起關注。

曾蔭權10 月15 日稱: 「任總都過了60 歲,每個年期都有一個限度,是嗎?任總先生要做他自己的工夫,他勞苦功高,但每個人都要準備他每一個過渡的時間,將自己交棒去下一手,香港才有更新的能力。」曾蔭權這番說話,最容易引起的解讀,就是任志剛即將離任。此話一出,政界反應不一,曾蔭權10 月16日在電台節目澄清說:「任先生是我這麼多年的親密戰友,這個時間,每個人都要在自己的崗位做事,任先生不會提早退休或辭職,我不想談這些問題,現在的情况,所有的財金官員都要全心全意解決問題。」10 月16 日晚上,財政司長曾俊華亦發表聲明,指任志剛具豐富經驗及專業知識,「是香港的寶貴資產,尤其是當香港正處於環球金融危機的時刻」,又稱與任志剛「一直合作無間,特別是在這段艱難時期,我們的聯繫更見緊密。我衷心期望與任先生繼續並肩作戰,迎接目前及今後的挑戰」。10 月17 日早上,曾俊華在電台節目中亦作出類似的澄清。

曾蔭權及曾俊華在短短兩日內3 次回應,顯示事態嚴重,而回應的用意亦非常明顯,就是希望給公眾一個印象,任志剛暫時不會離任,希望遏止傳言。但這個做法並不成功,因為只要細看這3 次回應,就會發現回應的具體字眼中,根本沒有交代任志剛的任期,亦沒有交代明年任志剛滿62 歲時會否留任,換句話說,即使任志剛今年底離任、明年離任、5 年甚或10年後才離任,亦符合曾蔭權和曾俊華澄清的內容。澄清可說是「說了等於沒說」。可以預見,這問題將繼續困擾民間和政府,有關任志剛的任期問題明顯「未解決」。

有人警告政府在金融海嘯到來之際「陣前易帥」,是「兵家大忌」。這說法有一定道理,但一個人的去留其實並非最重要,反而事件懸而未決所帶來的不確定因素,令市場不斷揣測,並對政策的延續性存疑,才是最影響市場信心。身處金融海嘯核心的美國,11月將選出新總統,明年1 月金融系統的主要官員亦將於新總統就任時換人,但由於事情早就衆所周知,即使金融海嘯風高浪急,社會仍可順利交接。

因此,政府若要公眾釋疑,最佳方法是盡快清楚交代任志剛何時離任,並交代接班人的選拔安排,徹底消除事件的不確定因素,讓金融市場毋須猜測,減少動盪,否則每次傳言再現,市場又會藉機炒作一番。

任志剛出任總裁10 多年的表現雖然有爭議,但總的來說,他的成就和貢獻是有目共睹的,其豐富的財金知識及經驗,是香港重要的資產;如果任志剛因年齡問題必須退位,政府應考慮邀請他加入金管局的諮詢架構,繼續貢獻香港。

事實上,外國中央銀行行長的任期多有明確規定,如美國聯儲局長規定4 年一任,但可以連任;英倫銀行行長則5 年一任,亦可以連任;歐洲央行行長則8年一任,但不可連任。因此,政府必須藉此機會,為金管局總裁定下清晰的任期,避免「無任期、無退休年齡」的不確定狀態再度困擾香港。這次任總的去留引起爭議,就是因為制度未確立,這個制度的確立是香港重要的「金融基建」,應趁今次予以完善。

官的去留如人的生死,是自然規律,總會發生的,每一個社會都不會沒有了誰就天下大亂,強如格林斯潘也有交棒的一天,個別官員的去留不應該影響大局;最影響大局的,是制度不建全所帶來的不確定因素,政府如今就任志剛去留的澄清,明顯不足以消除這種不確定因素。

這是昨天明報的社評。全篇所說是:金管局總裁要換人了,但因為任志剛沒有任期,所以每換便生疑竇,政府要設立金管局總裁的任期。

讓我套一句寫社評的人最喜歡用的老套說話去形容這篇社評的「建議」,就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曾蔭權提起任志剛的年齡,提醒主筆任志剛原來沒有任期,於是,主筆就「建議」政府要定下金管局總裁的任期,以消弭「制度不建全所帶來的不確定因素」。好了,遵照這位大主筆的建議,王子和公主最終結婚,而且美滿地生活下去。

謝幕!大家請鼓掌!

這是中學生寫議論文的水準,估不到可以寫社評,莫非明報出不起錢請人?

旅發局主席有任期,為什麼金管局總裁沒有任期?金管局是什麼機構?任志剛又是什麼身份?他是公務員嗎?如果他是公務員,又不能升職,他做得好一直做下去有什麼問題?社評連這些基本資料也沒有告訴讀者,如何與讀者溝通?

或許大家不時聽到很多機構名稱,但不清楚它們的性質。證監會、貿發局、旅發局、金管局、積金局、再培訓局......這些機構有什麼不同?除了金管局,這些機構全非政府部門,而是「法定機構」,有法例規定它們運作的方法,包括財政來源如何、委任董事的程序、主席及董事任期、招聘高層的程序......。可是,金管局不是這類。金管局既非政府部門,也不是法定機構,身份曖昧,也沒有法例規定它的運作程序。與金管局有關的法例,均是賦權予它,如《外匯基金條例》便是一例,這是金管局被評為「獨立王國」的原因。

好了,任志剛沒有任期,不錯。可是任志剛沒有任期只是大問題中的一個小問題。要解決這個小問題,卻先得解決那個大問題,即是金管局是無王管的現況。至於可以怎樣管,是否寫一條《金融管理局條例》就能解決?噢,那是可以寫一本書的題目。只是,明報主筆先生,無視那個大問題,只看到「金管局總裁無任期」,便如發現新大陸般公告天下,然後加一句要有任期「澄清」「不確定因素」,實在太幼稚。

撇開上述公共行政實況,將金管局定為「獨立王國」,可能正是精密的政治計算。政府九三年成立金管局,那時離九七年只有四年,為何政府有如此大運作呢?當時立法會已有民選制度,為何沒有人提出金管局不受監管的疑問?是否是設計者刻意將這個如同中央銀行的機構設計成如此,令其受最少的政治壓力和干擾?或正是為了阻止「行政長官」藉總裁任滿,換上一個扯線木偶,影響香港金融決策?

哈哈,陰謀論是不是,但誰知道?

可是不論如何,金管局不止總裁沒有任期一個問題,只是,明報社評的水平,只及這一高度,令人失望。

2008年10月19日 星期日

政府擔保借貸好心做壞事

為什麼政府干預市場不好?因為政府干預市場,等同「推人去死」,將人推去更深的深淵,本來輸一百,有了政府輸多一千,是正式的「好心」做壞事。

政府昨天又說要「五招助中小企渡難關」(「政府出招助中小企借貸」《蘋果日報》),令中小企業可以貸款高至六百萬元。

本來,經濟不景需求下跌,是正常現象。需求下跌,一些營運得不好:包括產品欠佳、理財不善、推廣不力......的公司,會在這段時間離開市場,令市場供應量由過剩回復正常,供求關係便能平衡:沒有過量供應,價格不會下瀉,通縮便沒有那麼嚴重,經濟會比較快回復正常。

泰林結業、合俊和百靈達內地工廠倒閉,便是這個過程的正常現象,政府不應「干預」,死命要中小企借錢維持業務。做生意的人,都是生性喜歡冒險才會做生意:高風險高回報,否則不如打份工算了。像筆者這種人,天生就不是做生意的人,既然企業老闆選擇了冒險,自然要承擔風險,否則政府何不聘請所有市民做公務員?本來,這些公司的老闆眼見經濟差,或許趁現在還未「蝕入肉」,壯士斷臂好了,可是你政府,卻做魔鬼引誘他們:你唔夠錢?我借給你再搏一鋪啦!比澳門賭場那些大耳窿更差,是披著羊皮的狼。企業老闆本來只蝕一百萬,這一百萬或許還是過去幾年泡沫經濟時賺回來,經濟環境如此差,再借錢做生意,貨品還是賣不出,燈油火蠟天天要付,欠債由一百萬變成一千萬,屆時要賣了那間負資產的豪宅才夠填數,連瓦遮頭也沒有了,你說害不害人?

更搵笨的是,本來一些工廠結業,供應減少,價格便不會跌得那麼快,通縮不會那麼嚴重,經濟要復甦比較容易。可是,政府撐住了一些工廠,他們總得繼續生產什麼,需求少,供應卻仍舊那麼多,想不通縮都難。通縮對經濟復甦最危險,過去幾年香港人有深切體會:這貨品,今天不買,明天又再平一點,那麼就索性拿住現金,到了非必要買才買最為著數。通縮令市民不願消費、企業不願投資,結果經濟一直差下去,有排都上唔返黎!

香港人對這惡性循環的週期應該很清楚。過去政府借錢給市民買樓,令很多原本沒有能力買樓的市民都「居者有其屋」,間接吹大了樓市泡沫。當泡沫爆破時,全人類齊齊負資產!那班本來沒有能力買樓的人,因為受政府引誘變成業主,加入負資產大軍。那班本來有能人買樓的人,因為政府幫倒忙吹大了泡沫而令負債更巨大。你說搵不搵笨?

好了,你或許會說,我們不是救老闆,是救員工啊。

有什麼好救?藍天蔚黑心。是的,可是人生就是如此。有誰能保證孩子讀書一定成績好?成績差對孩子也是打擊,為什麼政府不下令學校給每個學生都考第一?

經濟不景,失業了,或多或少都是一個淘汰的過程。勤勤力力做得好的員工,要重新找工作比較容易,那些平常就懶散的人,經濟不景時,要找工作比較難,這正是市場機制獎勵勤力和好的員工,懲罰懶散的人的方法,至為公平。況且,香港還有社會福利制度:你沒有工作,政府一樣供養你不愁衣食,失業的人根本沒有什麼風險,何懼之有?

其實政府毋須做這些什麼擔保中小企業貸款,不如索性多聘社工,預備越來越長的申請綜援的人龍好了。

是的,相信市場機制的人,一向不受政界歡迎,試想想,若筆者從政,在公開場合說這些話,說不定很快便會被人趕下台。每當關係到自身利益時,人就很難理性。

但我不禁問,在政府裡讀經濟的人相信不會無,任志剛和曾蔭權也學過殖民地官員的師,陳家強也是讀經濟出身呀,這樣的蠢事不可以做,他們明白嗎?

2008年10月18日 星期六

點解明報的社評可以垃圾得咁緊要?

一百萬元的題目:點解明報可以讓這般垃圾的社論出街?覺得金庸太長命?
查迷債乃強化金融基建機遇
應讓立會運用特權法揭真相 (甘乃威講完你才講,連甘乃威都不如)

【明報專訊】雷曼迷你債券事件演發(什麼叫「演發」?「發生」不好,要自創一個「演發」的詞語乎?型D咩?)了一個月,昨日在三方面較有進展──(1)涉事銀行願意以市值價格回購迷債(市價大家明白不用簡稱,迷債卻又不用迷你債券!);(2)金管局把24(...又是可惡的數字)宗涉及以不當手法銷售迷債的個案,轉介證監會處理;(3)立法會內會通過成立小組,可行使《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雷曼迷債事件──但是最終(誰?)能夠取回多少本金,還是未知之數,要弄清事態責任和真相,需時更漫長。整件事發展迄今,(整件事的什麼東西「反映」...?主語在那裡?)反映監管制度存在不少問題,政府必須全盤徹底(「全盤」已有「徹底」的意思,何需「架床疊屋」?)檢討,加強保障投資者,以鞏固本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對於迷債小投資者而言,最明確進展(「最好的消息」是不是比較貼切?)是銀行願意以市值回購迷債,(誰?明報?)已委任安永會計師行為財務顧問,短期內可提出具體方案(什麼具體方案?怎樣計算市值?還是怎樣定回購的先後次序?),政府也委任羅兵咸會計師行為獨立顧問,以確保回購(程序還是價格?)公平及公正。現在備受關注者,是迷債事主可以取回多少本金(寫成「現時迷你債券事主最關心可取回多少本金」是不是更貼切?)。政府建議銀行回購迷債之初,曾經表示部分迷債(迷你債券會伸手出來收錢?是「迷你債券事主」才對,這明顯是寫的人太懶惰)可以取回六成本金,就此(「就此」二字是廢話,刪了全無問題)有業內人士認為過於樂觀,並予(這裡的「並予」是什麼意思?是「政府給予」...的意思?)迷債事主不切實際期望。

迷債事主當然希望取回大部分本金,但是應該有部分迷債市值僅餘不足一半本金的心理準備(「迷你債券事主當然希望取回大部份本金,但也要有心理準備,迷你債券的市值僅餘不足一半」是不是較好?)。當可取回數額確定後,一些以畢生積蓄被哄騙了購買迷債,只能夠取回象徵式金錢的人,他們面對殘酷現實將如何反應,政府應該預先慮及,並須準備應對。(這裡寫得太差,為何不寫成「當苦主發現被哄騙以畢生積蓄購買了的迷你債券,只能取回象徵式的本金時可能難以接受現實而做出非理性行為,政府要及早預防不愉快事件發生」?)

金管局成案監察又查 架床疊屋「可怒也」

所以(邊有人開新段如此「所以」?),銀行願意回購,可能是更複雜情況的開始,如何妥善梳理(對不起,我太孤陋寡聞,沒聽說過「梳理」可以這樣用,辭海也查不到)箇中關係,最大程度上保障小投資者利益,政府需要做大量細緻工夫,應該早為之謀。(講完一輪,到底「複雜情況」是什麼情況?「箇中關係」是誰和誰的關係?「細緻工(功)夫」是什麼工作?操筆之人完全沒講,是為廢話。)

第二項進展是金管局把24宗涉及(「涉嫌」是不是比較貼切?)以不當手法銷售迷債的個案,轉介證監會處理。雖然金管局認為這24宗個案已經成案,但是證監會還要「從上而下」(top- down)再查一遍,包括調查銀行的銷售程序是否有缺失,有關缺失是否構成失當行為,當證監會確立有關投訴的調查後,會向相關銀行發出懲處通知書,銀行最少有30天時間答辯(抄新聞稿。在這裡寫「銀行最少有三十天時間答辯」對討論是否「架床疊屋」全無需要,除了要塞滿字數之外,通通都是「唔等駛」)。

以此時序看來,證監會「裁決」銀行是否以不當手法銷售雷曼迷債,會是曠日持久的事(一、使唔使用到「曠日持久」?二、警察拉人都耐啦,唔通我地贊成私刑,當場打死強姦犯?),對於要取得官方資料,進行民事訴訟爭取銀行賠償的迷債事主,會有不利影響(會有什麼「不利影響」?可否解釋一下?)

其實,金管局已經確定這24宗個案涉及不當銷售手法,證監會卻要再做一次,事態(無神神加個「事態」,「使人困惑」!)使人困惑。據知金管局已就這24宗個案,通知有關事主和銀行,證監會再做一次調查,如果按證監會的準則,否決了金管局的調查結果,會否衍生其他事端(「事端」是很大陸的語言,即操筆人已斷定,若證監會否決金管局,就是證監會衰!但,證監會才是執法機構!),值得留意。如果證監會的調查,本來就知道不會推翻金管局的結論,則證監會「從上而下」再落一遍,豈非浪費資源,費時失事,延誤迷債事主追討公道?(兩個機構管唔到的東西啊!有政府就一定會發生。莫非明報主筆今日才知?)

(點解唔寫邊個解釋?)解釋,這個調查方法,由金管局和證監會雙方商定同意。事態(「事態」嚴重非常)果真如此,實在「可怒也」,因為這樣的調查進程,架床疊屋,蹉跎歲月,罔顧迷債事主尋求公道和追討賠償。金管局和證監會的前後腳調查,如果沒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則是活脫脫暴露「一業兩管」之下,兩大監管機構各自為政(文人都喜歡自以為懂,也最喜歡寫這些「各自為政」...等廢話。一個機構管晒,又說是獨立王國、有利益衝突,兩個機構管又說是「架床疊屋」,莫非明報的總編輯負責埋出糧?),出現相互抵消而非相互促進的現實。兩大監管機構於危機之中,不聯手調查,爭取時效(「時效」是不是大陸將「時間和效率」縮短的版本?),我們認為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雷曼迷債事件,有金融業者認為是當年修訂《證券及期貨條例》的惡果。當年修訂(什麼?)時,基於金管局和證監會就權責爭逐不休,政府最終決定「一業兩管」模式,容許金管局和證監會互不隸屬,各自監管,造成灰色地帶和監管漏洞(好似唔係咁固喎!)。雷曼迷債這類衍生工具,是歐美所謂創新金融產品,因為結構複雜,不會在零售層面賣給小投資者,只在金融機構或專業投資者之間買賣。雷曼迷債在港賣了5年,約4.4萬人蒙受巨大損失,主要原因是金管局和證監會權責不清,監察失效所致(廢話。證監會批了產品,若是賣給專業投資者的產品,根本不需要證監會批准,所以要負責的應是證監會。主筆如此寫,明顯不熟《證券及期貨條例》,所以找到一個自以為很懂的「業內人士」,講了兩句就當是金科玉律,真是唔識比佢嚇死,識就比佢笑死。)。所以,經此一事,「一業兩管」流弊已經暴露無遺(以為自己是哥倫布發現新大陸!),政府應該全面檢討,包括研究是否以「超級監管機構」模式,統一和加強監管力度(係啦,第日出事又話超級機構無王管了。)

金管局24宗個案,相信(?相信?)只涉及大新和星展兩家銀行,但是涉及銷售迷債的銀行多達21家和有3家證券行(「和有三間證券行」!這種寫法真有創意。)。我們希望調查(點解「調查」變了主語?)要繼續下去,否則人們會認為政府「只管蒼蠅,不敢打老虎」,處事不公平。

立會運用特權查迷債 曾蔭權應該樂觀其成

在政府就雷曼事件不願問責,也不想事件太多細節披露的情下,要追究責任和迷債真相,大概只能靠立法會成立的小組委員會了。昨日立會內會還通過小組可以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迷債事件。如果小組能夠運用有關權力,可以傳訊任何人、取得一切所需文件,則雷曼毒債在港售賣的所有內情,就有機會水落石出。不過小組能否運用特權調查,還須立法會大會通過才生效,如果政府不想立會全面深入調查迷債緣由,可能會游說建制陣營議員投反對票,特別是可以利用建制陣營在功能組別的優勢,以分組點票功能組別不通過的設計,否決運用特權法例查迷債事件。

我們認為,政府不應該阻撓立法會運用特權法例,應該讓迷債事件有機會真相大白。原因有二:

(1)迷債毒害大批投資者,整體社會承受了結果,真相大白不但還迷債事主一個公道,也是還整體社會一個公道。

(2)這次事件已經引起國際關注本港金融和銀行體制的監察是否完善,把事件攤在陽光下,然後謀求改善之法,可以增加外間對本港金融和銀行體制的信心。

行政長官曾蔭權時刻以本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為念,心目中還有與紐約、倫敦相提並論的「紐倫港」,因此他應該以實際行動,展示對香港金融基建的重視。我們認為,讓雷曼迷債真相大白,是本港金融基建自我完善的良機,處理得大公無私、光明磊落,同時從中汲取教訓,切實改善,會贏得外間的肯定和尊重。容許立法會運用特權法例查迷債事件,是構建和鞏固本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機遇,而非家醜外揚。政府不應該阻撓,就讓立法會運用特權條例去查吧!

唉,這篇太長了,睇到一半已經覺得慘不忍睹,再看下去會影響我的中文的質素,但成篇文的內容空洞,內行人一睇就知,呢條友根本唔明成件事係點。明報讓這些人寫社論,真的會做臭個朶,祝佢好運。

曾蔭權又出蕉

施政報告好事不做壞事做盡,立法設最低工資。不好大喜功收緊開支本來是大好事,生果金引入資產和入息審查筆者無任歡迎,但曾蔭權抵不住黃毓民的「蕉」和「民意」,又開始唬嚇市民會有巨大財赤。

據報(「特首:本年度財赤非常巨大」《蘋果日報》)星期五曾蔭權在一個午餐會指今年(即零八零九年)財赤非常巨大,「相信本年度財赤不會超過千億」,來唬住要爭福利的政客。筆者贊成政府縮減開支:赤字不是不可以,但不可以開了個習慣赤字的傳統,可是如曾蔭權般講大話,筆者最為不齒。

今年有沒有赤字?可能有。赤字是多少?筆者估計不會多過二百億元。

政府幾項主要收入來自賣地、印花稅、利得稅、薪俸稅、差餉和外匯基金投資收入分帳,以去年為例,這幾項收入便超過二千三百億元,只要這幾項收入沒有大變,政府的收入不會「忽然」減少而形成財赤。薪俸稅每年只有約三、四百億元,而且我們繳交的薪俸稅,是去年我們要賺取的收入的稅項。由於政府今年免了七成半薪俸稅,所以這筆收入不會多。剩下的部份,就是我們暫繳今年收入的薪俸稅。一來要求暫緩暫繳稅的期限已過,二來現時失業率尚未高企,市民要以失業為理由,不繳交薪俸稅的理據欠奉,故薪俸稅的收入不會太少於預期。

印花稅和賣地收入的確會減少,但政府早已預計差餉收入不多,這部份的影響輕微。至於從外匯基金投資收入的分帳,本來今年投資環境這般惡劣,這部份是「兇多吉少」,但唐英年在零七年將外匯基金和政府的分帳,改為按歷年投資回報而定,即使今年外匯基金虧損,仍舊要付逾四百億元予政府,這筆錢政府應是「袋袋平安」的。

至於利得稅,今年繳交利得稅的公司,所繳的稅款乃反映去年公司的收入。去年經濟情況不錯。或許筆者孤陋寡聞,沒聽說過利得稅要暫繳的,故今年的利得稅收入,不應受金融海嘯而大減──雖然未來兩三年的利得稅將會大幅降低!

當主要收入尚未受金融海嘯影響,筆者看不到為何今年的赤字會如曾蔭權所述非常巨大!而如果赤字真的很巨大的話,歸根究底,都是曾蔭權惹的禍:誰叫他在七月時這麼大手筆,一次就批出逾百億元派糖?若非市民強烈反對,好大喜功的曾蔭權,更想將一百億直接過戶給四川那班貪官!

曾蔭權現在駛出這蕉,明顯是為自己和曾俊華開路:施政報告沒有新措施,三月公佈的預算案,若不加稅減開支已算大吉大利,但一定被立法會那班左仔批得體無完膚,所以曾蔭權現在就開始「管理期望」:先告訴大家有巨額財赤,嚇住各政黨利益團體勿要求過多,然後到最後只有一、二百億赤字,就是小曾「英明神武」理財有功!各位可要小心,不要被嚇到。

2008年10月17日 星期五

金融海嘯與市場經濟

金融海嘯弄得各國政府人仰馬翻,幾本英美雜誌紛紛探討是否資本主義出了問題,也有人指出這是「市場主義」惹的禍。左仔更一併跳出來評這評那,包括建議政府要多加干預等。

藍天蔚喜歡反其道而行。

藍天蔚認為,今次金融海嘯,正是證明市場──尤其是美國、歐洲等自由市場運作得異常良好,而若非政治原因,不日以後,市場自然調節便可以。

過去,凱恩斯學派喜歡說一句"In the long run we're all dead." 諷刺古典學派等傾向市場經濟的學者指長遠而言,市場會自行調節的講法。過去市場要調節,可能要花很長時間,所以in the long run市場會調節,的確是個難題。

但從今次金融海嘯,我們可以看到市場迅速調節:英美樓價過去幾年不斷攀升,《經濟學人》過去幾年已不斷指出英美的物業價格很高。其實市場的泡沫已形成,泡沫爆破在所難免,只差在何時發生,一如當股市升至三萬蚊還不放的人,有如一個傻瓜。好了,英美的樓價終於下跌,就如香港九七後樓市泡沫爆破一樣。不過,不同的是美國有一種東西叫做「證券化」(香港也有),就是銀行將按揭產品拆掉包裝成結構產品賣出。好了,市場有人賣就有人買,有一班人買了就成了公司的資產。有了資產,公司又可以再去「搏殺」。當樓價下跌,這些次按資產便跌價,公司的總資產跟著下跌,變成資不抵債了。

好了,在運作良好的市場,債主不開善堂,他們當然會上門收數,沒錢找數,便到法院申請清盤,以求取回部份債項。這些故事其實不停發生,雷曼兄弟便是這一種──雖然我沒有深究具體來說雷曼兄弟是否因持有過多次按而出事。

本來,經濟下滑時,公司倒閉是正常現象,正是市場機制運作得良好的結果──將輸家轟出市場,任何政府根本毋須理會,讓他們自生自滅,到了一個地步當營運得差的公司一間一間離開市場,而當市場價錢調節至低點,自然有人能趁低吸納,經濟便慢慢回升。這種種都是市場運作得良好的狀況。所以,整個次按風暴加金融海嘯,都是市場運作良好──而且比以往任何時間也要好──的結果。

好了,那麼為何連一向主張市場經濟的共和黨也要將AIG國有化、要救市?那是因為整個調節過程涉及人和人命,而且涉及的人的數目,還是不可估計。所有將銀行國有化的國家,其決定均是基於政治而非經濟,這不單純因為什麼「選票」而是人的價值在這時候,遠遠比這些什麼干不干預市場來得重要,任何智力正常的人,都不會白痴至認為不干預市場是正確的做法。這種就真的叫「積極不干預政策」。

如果這些公司倒閉不會影響人的生計,各國政府大概可任何公司倒閉。可是這堆大銀行倒閉,不但會令其職員失業,還有連鎖反應令很多其他公司受牽連,再引致其他員工和投資者受損,若政府不理會的話,我可預見,任何國家都會發生很多大家不願見的事。香港過去幾年,自殺率便不斷上升;很多家庭突然出現經濟困難,孩子的教育受影響,我們可能糟蹋成千上萬有潛質的人才,而這些損失是難以補救的。更甚者,是很多人可能受不住打擊,出現精神病等,繼而令其他人受損,如在美國,動輒拿起手槍殺人並不難。再要數下去,我相信難以數得完。

如果要倒閉的是一家工廠,受影響的是一千幾百人,政府當然毋須國有化工廠,只需確保工人受公平對待。但當倒閉的,是如AIG般的機構,政府難以置之不理。

所以,金融海嘯,如果從純經濟角度來看可以不處理,但若引入人的因素,那便變成從人道立場出發的政治決定,也因此,不能說各國政府願意國有化銀行,就等同認同市場機制失效,那是 too simple and naive。

2008年10月5日 星期日

中國銀行那「隻」基金

好久以前在地鐵站看到的廣告:中國銀行推出什麼「盈豐收」保險計劃,廣告包括一句「多隻精選基金供選擇」。

不知廣告內容由誰最後校閱,理論上中國銀行應負責撰寫稿件。原來基金與牛羊一樣,其量詞為「隻」。不錯,口語說「多隻基金」大家明白,可是,那畢竟是用文字寫下來,中國銀行真的就這樣「多隻」就算了?

《經濟學人》的小錯誤

《經濟學人》製作嚴謹很少出錯──當然,與藍天蔚的英文屬有限公司也有關係。今日讀到本週的《經濟學人》,難得看到一個可愛的錯誤,遂與各位分享。
看到嗎,有兩篇文章,原應列出頁數指示讀者,卻以兩個紅色的問號代替,想必是排版之時尚未確定頁數,故預留位置而且用了紅色提醒自己或同事此小小未完成的工作,想不到卻忘了。

筆者經常犯這種錯誤,所以極了解。

筆者撰寫文章,往往取決「靈感」:包括文章的編排、要包含什麼資料或理據、引哪一句經典或抵死的語句,在寫文章時都如泉湧,一邊寫一邊從腦海不知何處冒出,然而要確定數據卻頗費周章,於是以XX或??預留位置,待完成文章後補回。

有時趕得急了,或走漏眼而忘了找出數據等情況屢有發生,與筆者合作過的人也見怪不怪,是典型只做一半的麻煩人。或許這習慣家族遺傳,筆者有親人自小不喜做功課,但不做功課後果嚴重,於是每份功課只做部份,例如十條數學只做六題至八題。筆者當然比親人聰明,因為筆者同樣只花六成氣力,但總叫做得完功課,常以此沾沾自喜。

2008年9月28日 星期日

溫家寶也要再培訓

報載溫家寶在電視看見歐盟專員曼德森喝了一口中國牛奶頓覺感動,然後說:「中國發現這個問題沒有絲毫掩蓋,我們坦誠面對,而且勇敢加以解決,這就是解決問題的基礎。我相信我們絕不會讓在座的企業家失望,也不會讓我們的人民以至世界人民失望。」(《歐盟專員飲中國奶 溫家寶感動》 - 蘋果日報)

微言大義。

世界各地的食品,近年或多或少都出現過點問題,日本著名的白之戀人朱古力也曾有問題,還有什麼瘋牛症、禽流感等,這些問題部份沿於私人企業的操守,或是涉及傳染病。涉及後者的國家,都有「責任」解決那些疫症,再來做一輪公關,讓消費者重拾信心;至於前者,那是一間半間公司的問題,這些公司應該自行向全世界交待──過去英特爾、SONY和蘋果的產品出事,不勞美國和日本政府出來向公眾道歉,又或看見布殊因為中國總理仍肯用有問題的iPhone而要「感動」一番。

那為什麼眾多產品出事,那些產品:什麼樂天熊仔餅、雀巢、四州的公司的發言人全沒影蹤,卻找了個溫家寶向「全世界人民」保證?奇哉。是不是,用三聚氰胺這條「絕橋」是中國官員教那些廠商的?所以層層上進,要由溫家寶道歉?

三聚氰胺是用來做防火膠板的原材料,據維基所指,因為其分子結構有大量氮元素,燃燒時會放出氮氣,有助遏抑火勢。中國商人 (或稱中國「傷」人也無不妥)將三聚氰胺加入食品令人震驚和氣憤:三聚氰胺從煤中提煉,知道三聚氰胺因含有高氮量而能騙過大陸品質檢驗部門的人,一定是具有化學或化工知識,沒理由不知道三聚氰胺(Melamine)要是遇上三聚氰酸( Cyanuric Acid),便會產生腎石,可是他們不但不理會,而且當是大生意那樣做,大量售予製造食品的商人。至於那些食品商則更無良:將明是工業用不能進口的物料混進食物中!這些商人是否都已被誅了九族,不懂將心比己無一自己親人吃了怎麼辦?

單看近年中國的食物問題,中國在未來二十甚至三十年,都不會成為一個令人羨慕的國家。將化學原料混進食物這些行徑,即使在五十年代滿是大陸移民的香港也不會發生,香港過去只會出現食品工場環境衛生欠佳引致霍亂和食物中毒,或不知農藥有問題,如大陸人那樣的作為,香港人做不出。

這樣看,中國雖然佈滿高樓大廈,但社會的道德水平,相信還處原始時代:毒奶粉已多番發生,而且,其可以發生乃因為重重監察都失效。從食品廠的採購部,到政府的監管部門,沒有人敢跑出來告訴大家奶粉加了料──直至有嬰兒出事!那顯示不是小撮人有問題,而是全中國的人都有問題!筆者相信,如果在香港發生這樣的事,必有人──即使那是工廠工人──寧願不做工,都要向報館揭發。不要說將工業原料混進食物這麼嚴重,大家還記得早前美心將過夜麵包的食用限期更改,一樣被揭發出來,這是如陶傑所言,香港能「脫亞入歐」的原因。

溫家寶那句「中國發現這個問題沒有絲毫掩蓋,我們坦誠面對,而且勇敢加以解決...」令人深思。任何政府,發現出口的食品有毒,當然應該第一時間公佈,避免有更多人受損,否則一拖下去,又不知有多少人受害。可是這個「理所當然」,原來在溫家寶眼中、在中國官員眼中,是理應獲鼓掌讚揚之舉,實在令人厭惡。

現在大陸不缺錢,全世界人歧視大陸也不是因為錢,只因為他們仍然是barbarian,放一件這樣的物體在地球,影響全世界人的健康。從這角度看,毛澤東其實很偉大,因為他可以控制住這班barbarian不害世人,真令人感動;鄧小平當然就是罪魁禍首了,那句「不管黑貓白貓,捉到老鼠就是好貓」,大概可以改為「不管道德不道德,賺到錢就是好得」!

2008年9月26日 星期五

垃圾議員出的垃圾新聞稿

民主黨近日跟雷曼兄弟跟得很貼,本來有點猶豫的民建聯,眼見民主黨搶盡風頭,也跑上來跟第二啖湯,不讓民主黨食晒。但是民主黨派一個垃圾跟,要有結果可能要靠神蹟,垃圾議員連出份新聞稿都是垃圾,雖然襯得很,還有什麼好意見可以提出來?

抗議政府監管不力 要求保障投資者權益

雷曼兄弟迷(什麼叫「迷債」?好學唔好,學埋大陸那些永遠聽不明白的簡稱。迷你債券個名又唔係長,使唔使咁呀?)等金融產品苦主與民主黨候任立法會議員甘乃威今早向金融管理局遞交首批投訴個案,共660 宗,涉及金額總數約6億8,560萬元(大家都知道筆者極討厭這樣寫數字。如果這樣寫也可以,為什麼不寫6億8千5百6十萬元?讀起來不是更方便嗎?),當中大部分涉及「迷利債券」(民主黨真勁,自創名稱。我們在討論的是mini-bond,中文譯做「迷『你』債券」,到底民主黨跟緊的是什麼呢?),其餘包括股票掛鈎、保本定息票據及ELI(這裡寫「股票掛勾、保本定息票據『及』ELI。甘生英文可能同「搓our breast有得揮」,又唔識經濟金融,又不肯用心學,才會這樣寫。他知不知,ELI是Equity-Linked Investments?舉個例子,如果我去到宜家,人地問你買咩,你話:書桌、床,同埋傢俬,人地係咪會當你係白痴?不錯,而家甘生就係話我地知,佢地民主黨收到的cases,係「書桌、床,同埋傢俬」囉!)等多類金融產品,經由十多間分銷銀行包括中銀、大新、星展、渣打、東亞、荷蘭、豐明、中信嘉華、富邦、永亨、恒隆等出售。

(非常好,沒有主語的)投訴內容主要包括:

1. (一句這樣開頭,真是嘆為觀止,甘拜下風)原來是定期存款,但銀行職員致電(誰?甘生?)游說及誤導(我係中銀的話,我一定告民主黨這份新聞稿誹謗)把定期(真係好街坊喎,就咁「定期」,雖然明,但......)轉為購買迷利債券(..............甘生知不知,雷曼那種東西叫mini-bond?)(?誰)以為是一個三年期的定期存款,當中不少客戶是長者。(連句號點放都唔識...)不滿銀行沒有評估長者的風險。

2. (誰?甘生?)推銷時說產品歷史悠久、安心購買(????唉,攪咩?)、與七間著名公司信貸表現相聯,包括中電、中海油,星展、匯豐、和黃、港鐵及渣打,七間公司出現問題才會招致損失,整個過程(?誰?)從沒提及雷曼兄弟公司作為為擔保人之風險,亦沒提及發行公司乃雷曼兄弟公司之公司(什麼叫「雷曼兄弟公司之公司」?)

3. 推銷時,事主(真感動,終於有主語了!)已經強調要「穩陣」,但職員仍表示產品與多間上市公司及銀行掛鈎,極低風險,完全沒問題,亦沒有給予介紹冊子(現在才知道,「冊子」有「大冊子」和「小冊子」之分,如果是「小冊子」時,「小」字不可不寫,但若是「大冊子」就可以簡化成「冊子」,又學到野!)

4. (?原來主語並非必要!)沒有說出如此高風險,只說如果八間機構其中一間機構有問題,最多損失八分一(損失八分之一的什麼?實明架嗱?)

5. (唉!)推銷時,有些銀行強調保證到期可全數取回本金,有些說最壞情況可收取股票,而所買的股票是藍籌。

6. (唉!)只解釋與大機構信貸掛鈎,全沒有解釋風險及可招致失去全部本金。

7. 出了問題後,有的銀行沒有主動通知客戶,有的只致電通知「出事」,著等電話,對任何查詢表示「不知道」。

8. 銀行職員曾表示就算「雷曼」倒閉,也不會有風險,其風險只與7間相關公司掛鈎,涉誤導客戶之嫌(「之嫌」不可這樣用。「之嫌」的意思是「的嫌疑」,所以一般都會寫成「有xx之嫌」,而涉,已有「涉嫌」的意思,這裡不倫不類,是為垃圾。)

民主黨候任立法會議員甘乃威


一葉知秋。

這份新聞稿,標題是「抗議政府監察不力 要求保障投資者權益」,可是整篇新聞稿,卻沒有說政府如何「監察不力」,也沒有提出如何能「保障投資者權益」。可是,即使如此廢的一份新聞稿,卻也寫得如同垃圾,記者收到必定大嘆無料(當然包括份新聞稿,同埋個人)。這位垃圾,靠著誤導市民做了立法會議員,可是除了將投訴者的說話筆錄,什麼都提不出,苦主們等他救命,真係找錯人了,祝他們好運好了。

2008年9月20日 星期六

支持拖延普選

筆者後知後覺,今天突然醒悟大陸不允香港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真是用心良苦。

這個星期,雷曼兄弟資不抵債要申請破產而AIG由美國聯儲局接管,攪得市場人心惶惶,香港股市大跌,持有股票者能不潛水的人屬有限,幸得中央政府慈悲大發,出手救市。九八年香港政府救市,被人罵到亞媽都唔認得,今次中央出手救市,全城鴉雀無聲,沒有人敢罵共產黨,又或是叫政府去立法會解釋有沒有叫亞爺入市。普羅市民不關心到底香港股市會否從此變成政策市,只關心自己的資產幾時浮上水面。溫水煮蛙程序順利完成,以後所有金融機構毋須再請分析員,只要請能搭通天地線的食客即可,招聘廣告應要列明有直系親屬在國務院或國家金融機構任職者才獲受聘,CFA這間騙人錢的機構從此撤出香港,香港人不需要再浪費錢財讀什麼財經課程,省回一大筆錢吃喝玩樂多好,說不定令尖東重新振作,為基層市民「創造就業」,不會像現在這般,工作只歸有學歷者。

有了普選可煩了,特首為了防止立法會議員們窮追猛打,追究其沒有捍衛香港的核心價值,必定要向大陸問責,表明香港市民重視公平營商環境。大陸為免麻煩而「由得你死」,我們股民可損失慘重,有排望唔見家鄉,終日唉聲嘆氣,那豈是亞洲國際都會的形象?不不不。

沒有普選真好。你看,雖然曾蔭權是醒目仔和政治家,但他也敵不過「特首必定董建華化」的命運。他零五年才上任,到現在只不過三年多,民望插水的姿態靚過郭晶晶。環顧各地民主社會,陳水扁和布殊無論多差,總捱得過四年獲連任;貝理雅更由九七年一直做了近十年,民望才開始下跌;有民主的新加坡,李光耀受人民受戴,人民愛李光耀的程度,令他們支持政府打茅波選李顯龍為總理,讓李光耀繼續執政。

沒有普選令行政長官的民望每兩三年就大插水,於是每個政府基本上都是捱日子,只怕民望下跌。怕民望下跌,任何長遠措施也幾乎不敢做,維持在殖民地最後幾年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管治模式。

找不到病源有什麼好? 好就好在這個庸醫只會止血,不會說你是營養不良缺乏什麼蛋白質而開些三鹿牌奶粉讓你天天飲用。流血不要緊,飲了毒藥進肚,就大件事了。政府民望插水,現在經濟又不景,筆者認為最大的好事,就是周一嶽本來計劃明年初提出的醫療融資第二階段諮詢,看來又會凍過水。如果經濟一直差下去,政府財赤,即使不用加稅,但無得派糖,立法會又多了些自命為基層請命的左仔,單是「無得派糖」已足以令他們發顛。所謂好佬怕爛佬,爛佬怕潑婦,現在立法會以爛佬和潑婦主導,周一嶽身光頸靚,曾蔭權的煲呔都是貴價貨,他們才不會在立法會與你們泥漿摔角。況且曾蔭權是醒目仔,強醫金的方案,束之高閣好了。有時候,有些左仔在立法會做爛頭卒也是好事。

反過來說,如果零七年的特首選舉是普選,曾蔭權又承諾過要處理醫療融資,他現在便很艱難:若他不做,他支持的曾俊華就會墮馬,但若他真的上腦要市民供強醫金的話,那香港便成為萬稅香港,大家出親糧都少了一截,卻不知那些雷曼兄弟和AIG的股票和債券,還是否足以做一個完整的身體檢查,尤其研究零七年是否腦充血,還是中了曾蔭權的降頭,才會選他上台做特首。

現在可好了,大家身體健康,大家都知道,自己的身體沒毛病,因為大家都無得選,多好!沒有普選,市民身體健康,老當益壯,不需要強醫金。

2008年9月17日 星期三

最低工資

Fraser Institute 的行政總裁指最低工資是典型的「好心做壞事」,「不但無助滅貧和改善基層生活,反而會減少職位,令低技術工人找不到工作,損害經濟的靈活性和競爭力」(引述《東方日報》)。

的確,這就是反對最低工資的同伴們的理據。社會主義者和共產主義者永遠以為推動「平等」市民就開心,就是大家要「共產」,薪酬要「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卻永遠不肯承認,最低工資這類看似保障基層勞工的政策最搵笨。

社民連在選舉論壇「大放異彩」,黃毓民怒斥李慧琼,當然是焦點,隔鄰的陶君行,以所謂撐基層為口號,也咬牙切齒地指控陳鑑林和李華明支持領匯上市,令公屋小商戶無法繼續在屋邨經營,而市民也要捱貴的產品,剝削基層市民。

不過社會主義者卻只願看事情的一部份而非全部。他們不記得當年房委會要出售資產時是什麼景況:樓價大瀉政府要停售居屋。雖然政府停售居屋被指為「官商勾結」,但停售居屋有理據:如果樓價因政府不斷出售居屋而繼續下瀉,香港整個金融制度便很危險。停售居屋後,房委會從何獲收入建公屋?不建公屋,受影響的是那些人?不錯,就是仍然住在板間房或在「捱貴租」等上樓的人。

住在公屋的人,說就說是基層市民,但不少已居於公屋多年的住戶,其家庭可動用收入極高。如果要統計的話,藍天蔚相信,公屋居民的生活水準,一定不是最差。

社民連的人拿著「領匯上市令公屋居民百上加斤」,令人相信領匯上市是「不道德」的。如果筆者是社民連的對頭,必定指出他們所謂「基層」的定義,原來不包括未上公屋,收入微薄的那批。如果由社民連執政,我真不知道他們如何處理當年無錢建公屋的困難,或許就「由得佢地自生自滅」好了!

最低工資也一樣。最低工資聽起來很好聽很烏托邦,但實際上受害的不是老闆而是最基層的員工。老闆總要控制成本是不是──社民連可能不同意,因為他們覺得老闆應該要蝕錢做生意的──用於交租、聘請員工的開支總有個上限。如最低工資是六千,則老闆只會想請值六千元以上的員工,而不會請只值四千元的員工。本來,只值四千的員工,可以開價三千五,讓老闆有機會見識他的工作表現,但有了最低工資,連這個機會也沒有了。如果失業率低,最低工資對基層員工的影響不大:反正老闆請不到人,即使我看上去不值六千,但老闆也要請我。但在經濟差的時候,越沒有技能的人便越找不到工。大家不善忘的話,還記得零二零三年那時,一個職位幾千元人工,卻要求應徵者周身手張張利的景況?最低工資就會有這樣的效果。

立法會選舉完結,左仔佔據立法會,不知政府會否屈服設最低工資,反對最低工資的朋友要多出聲,捱過這四年左傾時代。

2008年9月14日 星期日

限制月餅包裝物料不如唔准人著衫

一些環保團體沒事做,年年捉住月餅做新聞,說什麼月餅的包裝物料過多,是浪費,迫人減包裝物料。本來這些有錢沒事做的環保團體要做這些新聞沒問題,香港有言論自由,便由得他們做好了,可是香港政治制度畸形,政府民望低,唯有「做D野」「回應市民訴求」,昨日邱騰華便「代表環保署」與五間月餅商簽署什麼《自願性月餅包裝管理協議》。

先什麼都不說,一看這個《自願性月餅包裝管理協議》,共產味濃郁無得頂。大家或者不知道,大陸行大陸法,最喜歡今天出一條法例,明天出一條指引亂晒大籠,這條什麼《管理協議》,與共產黨那些法規法則同出一徹。還有,「性」字不可亂用,但政府部門分散,中文主任要翻譯英文的什麼voluntary,於是一律譯為「自願性」,要強調不是政府強迫的。這也是戇居。如果真是自願,就毋須與政府簽這簽那。一簽就有約束力,有協議,就有「我應承做,如果唔做就會......」,這樣又如何是什麼自願呢?至於那個「性」字,為什麼不可亂用?你用慣了,日後寫文章寫出了什麼「香港是國際性旅遊中心」被人訕笑,可不關我事。

環保團體走極端,雞毛蒜皮的事也放大至如火山爆發。一盒月餅有個紙袋,有四張優惠券,也算是「包裝物料」,真是為求目的,不擇手段。試問沒有紙袋,豈不是人人都拿著盒月餅條條fing?而且紙是會自行分解,市民又多會重用紙袋,有個紙袋有什麼問題?

再說,月餅獨立包裝有什麼問題?反之而言,如果沒有獨立包裝,開了第一個,放久了另外三個變得不夠新鮮,香港人有錢怕病,想到中秋天氣還這麼熱,為免月餅變壞了而不知,剩下那三個一併棄掉並不出奇。獨立包裝的意義,就在於讓人可以選擇一次過吃完一盒月餅,還是分開來吃。如果環保團體批評月餅獨立包裝,為什麼不批評很多獨立包裝的餅乾?是不是因為餅乾不是只在中秋才有,沒有新聞價值呢?大家看看這批環保份子如何無聊好了。

如果月餅包裝物料不環保,人的包裝物料也很不環保。為什麼女士們在三十幾席高溫穿背心要穿幾件?一件bra top外加背心,又或是兩件背心打孖來穿?為什麼男士們夏天三十幾度,還是底衫、裇衫加西裝打呔?這麼多重「包裝物料」是不是很不環保?而且香港不單止中秋節如此,整個夏天 (即由三月至十一月)都是如此,為什麼環保團體不在街上影些男士女士穿衣之道,然後開一個記者會批評之,然後要求政府立一條《自願性服飾管理協議》,要求全港市民只准穿一件衫而不可以有配搭?

OK!OK!你一定說我扯得太遠,其實並不。製造月餅盒內那些什麼膠袋膠叉,其實只需要開間工廠,將原材料倒進去便成,最不環保的,或許是塑膠物料不能循環再造。可是製造一件成衣的工序,由種棉花開始,所花的天然資源一定比造一個膠袋來得多。然而大家回家看看衣櫃,你買了的衣服,除了日常幾件,其他的有機會穿嗎?是不是有很多根本沒有穿過便過時要棄掉?就是了,用那麼多資源做一件衫,但其實根本沒有穿過就棄掉最不環保,如果環保團體真希望市民環保,不是要求政府限制月餅的包裝物料,而是要限制人類的包裝物料,是不是?應做的不做,幾個月餅就講到世界末日,真無聊。

但最慘的,是政府同佢地一齊顛!因為政府沒有民意基礎,唯有靠這些不會觸動中央神經的東西來「攞分」。香港真悲哀。

2008年9月10日 星期三

賽後檢討 (下)

好了,九月八日那天,幾百人上來看blog,想必大部份人都想知我怎樣看IT界的結果而已。

IT戇豆勝了,我很高興,因為我有四年時間,日日睇住呢條粉腸,不愁沒有題目寫,說不定我就此成為最紅的政治 blogger。

上星期看壹週刊寫戇豆,十分精警,說譚偉豪參選以來每週一單醜聞,破晒候選人的紀錄 (大意),看來週一鑊要讓位給戇豆了。政府在整場選舉都偏幫譚偉豪,IT達人的廣告明顯是政治廣告,但政府一點動作也沒有。為什麼筆者說那是政治廣告?如果用我的觀點說,很多人或許不服,讓我以子之茅吧。

報載選管會指譚偉豪的廣告,在有線播放期間不算選舉廣告 (這個我不同意),但其後上載至youtube等,則算是選舉廣告,所以發信警告戇豆。好了,什麼叫選舉廣告?宣傳候選人的便算。選管會怎樣斷定什麼是選舉廣告?當然是看內容:內容令人覺得是宣傳候選人的,便算。若按政府的選舉指引,則只要有候選人的名字或相片,由候選人發出而公眾又可接觸的,全都算是選舉廣告。

如果戇豆將一輯九唔搭八的片放在youtube,即使在選舉期,選管會一定不會將那段片視為選舉廣告而要他申報。反過來說,既然選管會認為戇豆將廣告放在youtube屬選舉廣告,即是說,選管會也認為那片段有「宣傳譚偉豪」的成份。既然這段片政府部門也覺得有「宣傳譚偉豪」的效果,那麼,這片段肯定是在宣傳一個準候選人,與譚偉豪自辯是宣傳資訊科技界所說不符,怎麼廣管局完全不行動?

不錯,那顯然因為政府㩒住。

政府幫到這段出面,為什麼不索性由曾蔭權簽一簽那份「支持同意書」,讓戇豆沾一沾曾蔭權的光?而且派幾個得力又有選舉經驗的如劉細良和那個什麼兩年工作經驗又值每月廿多萬的政治助理入主譚偉豪的戇豆辦,讓他不要只贏三十多票那麼肉酸?

今回好了,戇豆當選,未來四年──如果他有四年的話──我祝他好運,希望他不時說些try our breast,讓市民有多點娛樂,不要白支了幾萬元薪水。

莫乃光高票落敗,誠屬可惜,不過,有怎麼樣的選民就有怎麼樣的代表,你落敗並不可惜,因為損失的不是你,而是選民和香港。

賽後檢討 (上)

藍天蔚大體滿意選舉結果,有幾件事,大快人心。

大狀黨一直以為自己是救世主,據說無料又扮大佬的余冠威度了一句「好在仲有公民黨」,暗指民主黨為廢柴,「好在仲有公民黨」,先保得住民主。公民黨今次大敗:湯家驊得一成選票、梁家傑只得近三萬九票,余若薇也一度危急,證明公民黨的票如浮沙,大風一吹便不見了。今次民主黨雖然一度危殆,盛傳涂謹申和李永達勢危,但最後居然吉人天相,而且保得住直選七席,只少了單仲偕那席,雖然他們只說「幸運」,但那種「吐氣揚眉」、「睇小我丫拿」的感覺盡在不言中。

不過,民主黨沒有大敗,筆者實在有點失望。近年民主黨有點懶散,眾位立法會議員以為比例代表制玩法讓他們篤定能有一席,於是沒有努力做好本份,與回歸前選直選那個年代的工作態度不能同日而語,只努力壓住第二梯隊,確保每區只有N+1出選,不會分薄自己票源。但是今次選舉證明,民主黨現任議員要保住自己的議席也不一定輕鬆容易。選舉未開始李永達便已勢危,到了後期,側聞何俊仁也勢危。何俊仁解釋那是因為民主黨支持者過了票給李永達,但如果是實票夠多,又豈會弄至勢危?至於九龍西的涂謹申,一人獨霸九西,以為自己「掂過碌蔗」,誰知差點輸掉,最終只有二萬九票。至於九龍東的李華明,雖然多達四萬八票,但看一看胡志偉,一個小小的區議員也撈得不錯,居然有萬六票,得票有百分之七,算是有交代,不知能否令李華明反省一下自己的工作是否有點不濟。投票結果證實,甘乃威的確是廢柴一件,出動楊森跳海、李柱銘落水和保住民主黨一席的救命鐘,都只撈得三萬多票,可說是民主黨最失禮的立法會議員。

筆者最開心的,是周梁淑怡被踢出局。這個人,自己做錯野永遠不認卻先賴人。旅發局整件事,明眼人一看,周梁淑怡怎會不知情?她必有批出總幹事的醫療保險,只是後來不認帳而已。現在她出了局又不再是行政會議議員,政府和自由黨關係又惡劣,說不定曾蔭權會叫律政司釘死她報一箭之仇,那時筆者便拍爛手掌。

至於社民連班顛人,是時代的產物。沒有一個瘋狂的政府,便不會迫瘋選民,選這批騎呢怪入立法會。當市民發覺政府如同廢物,講道理完全不聽,便索性用選票同你「玩鋪勁」,選一批明知不是正經議政看法例的人入立法會,期望放兩隻老鼠入去搗亂,至少有場戲可看。

的確,北京有強大配票機器,可以隨意踢走不喜歡的自由黨,找一些更根正苗紅的葉劉和梁美芬,只是,他們定了一個比例代表制,令過去只有一個港同盟的民主派,變成民主黨、公民黨、社民連、前線和民協,而民主黨更因應比例代表制自我分票,泛民散亂正是按市場規則走:比例代表制有利小政黨,於是大家便化整為零,取得最多議席。

我相信最令北京頭痛的,是他們無法預知誰人會勝出。北京一直不准玩選舉,就是因為他們在選舉前無法確切知道誰會勝出。如果他們知道誰會勝出,他們一定會准許。但是,現在用的餘額制,令他們更難預測(或更難控制)泛民這邊誰會勝出。試想想,當他們無法做票站調查,他們便掌握不到選舉結果,配不到票,也不能知道每個候選人的走勢。我相信,過去北京配票,不單只配合自己人,還可能有配給泛民,令他們較不喜歡的人落敗,由比較可以接受的泛民人,如劉千石取代。但現在每個選區都七國咁亂,十張名單十一張叫告急,選民最後點顛法無人知,這就是自由市場的好處,沒有一個人能控制市場,自由市場萬歲!

2008年9月5日 星期五

藍天蔚的心水馬

星期日投票日,以下為藍天蔚的「心水馬」──即如果我有得投會投哪人

香港島:公民黨 (余若薇在眾多公民黨人中比較右,民主派其餘的都是左仔)
九龍西:自由黨田北辰 (這票投得比較痛苦)
九龍東:民主黨胡志偉 (已解釋了)
新界西:民主黨李永達 (比較可以揀得落手的人)
新界東:長毛 (無辦法之中的辦法)

教育界:張文光 (他是一個天生的政治家,坐咩位都識做。)
會計界:投白票好了,譚小姐的行徑真頂唔住
衛生服務界:李國麟 (都係無得揀)
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功能界別:吳永輝 (都係無得揀)
社福界:狄志遠 (張國柱左到唔恨)
法律界:吳靄儀
醫學界:唔識揀
工程界:投白票,皆因黎生是一個左仔
資訊科技界:莫乃光 (唔使我再解釋啦卦?)

祝大家好運。

2008年9月4日 星期四

李華明真肉酸

真肉酸。

一般來說我不會聽李慧玲小姐的左右大局,因為李小姐發音極難頂,講野的難聽程度,與IT戇豆有得fight,而且經常講到自己有幾咁勁,有點唔知醜,要我聽這個節目簡直是折磨我。今天無意中聽到這節目,一邊覺得:有無攪錯。

今天李小姐名義上分析九東形勢,實際上全個節目就是插民主黨胡志偉。不知李小姐是收了李華明的指示要插胡志偉,但執行得差,還是李小姐想嫁禍李華明。

為什麼這樣說?民主黨今年在九東分兩條名單,一個叫胡志偉,被視為所謂「第二梯隊」,另一個則是李華明,所謂的「大佬」。有了港島區甘乃威隊單仲偕的戲碼在前,其他人當然在看,九東會否又有互插事件。筆者相信很多政治版記者一早已寫定了一份「民主黨又內鬨‧九東胡志偉與李華明互插」的稿件在櫃桶底,準備隨時拿來用。

李小姐在節目中踩胡志偉辯論不夠出色,比不上陶君行和余冠威,但藍天蔚也聽過九東幾個辯論,反覺得李華明次次都答不到陶君行問領匯的問題,十幾年立法會議員可算是白做。相反,胡志偉在港台的論壇,迫到陳鑑林二零二零年是否贊成取消功能組別也不敢答,揭開了民建聯的面具,那是其他幾個都做不到的,我實在不明白李小姐為何要如此踩胡志偉。

李小姐踩他還不夠,更在節目中說:「會唔會去到後期階段真係需要諗下一個所謂棄保既策略呢? 即係話,你都係集中....比如在九東呢度...係咪應該話,民主黨既支持者集中去投李華明就算勒...即係可能亞胡志偉自己出黎就係話....唉算勒,橫掂我係後階段都無乜機會既時候...即係咪去到一個階段既時候需要作出一個咁既判斷呢?」

郭志仁:「拿,即係如果我係佢地呢,我就未必會咁做...嘩...咁辛苦做左成個選舉工程...我咁樣講一句我仲對得我助選團住既?」

李慧玲:「咁但係如果你拖垮左另一面,拖垮埋李華明,無端端攞佢一萬幾千票...

郭志仁:「我無責任...喎呢個,佢輸佢既事唔關我事...

李慧玲:「咁咪好自私囉...

郭志仁:「咁選舉就係要競爭...無辦法」

大家看完這段逐字紀錄,覺得李小姐幫邊個講說話?無錯,就是李華明。筆者沒有統計過,但常人聽到這段說話,都一定覺得李慧玲是幫李華明,再加上之前已經不斷有傳媒報導李華明大喊「棄胡保李」,今次李華明水洗都唔清,唔係佢在後面做手腳都入佢數,所以我話,唔知係李華明在發功,還是李慧玲想嫁禍給李華明。如果我是胡志偉的話,我一定同佢反枱。

胡志偉怎樣想我不知,但李華明今次選舉真的很「肉酸」。即使今次左右大局事件與李華明無關,但「棄胡保李」的傳聞滿天飛,連工聯會也「收到風」,不斷在論壇質問民主黨:王國興在新界西論壇質問,黃國健則在九東論壇兩次質問棄保,想必空穴來風未必無因。李華明自九一年任立法會議員,胡志偉那時「都唔知係邊度」,今天也只不過是一個「區議員仔」,根本沒有全港知名度。兩者同場較量強弱懸殊,各民調都顯示李華明穩佔一席。李華明卻喊出「棄保」。如果李華明做了十幾年立法會議員,今次卻被一個同黨的「區議員仔」出選「威脅」到,那真是「抵佢死無命賠」!若他今次輸了,筆者拍爛手掌。

還有,筆者覺得,李華明連「棄保」是什麼也不懂。「棄保」是什麼?「棄保」有幾個必要條件:一、是被「保」者有輸掉的危險;二、被「棄」者有足夠票數保住被「保」者,確保其當選;三、操作棄保者有能力調動支持者的意願。

以港大民調看來,李華明穩佔一席,胡志偉支持度雖然上升,但未能威脅李華明,首兩個條件已不能成立。還有,民主黨一向拿著的都不是組織票,所以跌票才跌得這麼快,民主黨有能力操作棄保嗎?民主黨的支持者,或多或少都相信言論自由和自由意志,支持胡志偉的人,會因為李華明 (記著,這個是李華明,不是李柱銘)而「棄胡」嗎?筆者的判斷是:胡志偉本來知名度不高,但到了選舉後期,要支持他的選民,必定看到他某種優點是其他候選人沒有,才會支持這個不出名的候選人。他這些票要再「跌出黎」的機會較細──除非他有醜聞。

喊出棄保的人,一是愚蠢,連棄保的基本條件也弄不清,二是毋須這麼恐懼。如果這樣也要棄保,那麼李華明恐怕並不相信民主:他輸不起。

不過,任何好的建議,都要交給一個好的執行者才能成事。好的建議交給壞的執行者,或壞的建議交給壞的執行者,都會變成一塌糊塗。「棄胡保李」,如果處理得好,的確有用,可是李華明將一個如此重任交給李慧玲便是敗筆。李慧玲的聲線異常刺耳,讀音不準,根本不適合播音業,但她卻只看見別人眼中的刺而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樑,去批評胡志偉辯論不好。李小姐何不先做做語言治療,或索性重操故業算了?

胡志偉怒插陳鑑林

估不到如好好先生的胡志偉也會如此插陳鑑林,大快人心。

既支持民主又支持自由市場的候選人

在香港,像我們這班既支持民主,又支持自由市場的人,在每次選舉都很痛苦,因為香港的「民主派」,大多數都是左翼福利主義者,即西方「社會民主黨」那類人,他們支持民主,卻往往將派福利視為對基層市民最好的辦法。

香港沒有民主,任何政黨都毋須為他們的建議運作得不好而下台,為了要在選舉中爭出位,政黨「爭取」的項目便越來越極端,因為這些支票有助他們取選票,到時做不到,只需登一張相「證明」「我有做過」,「只是政府唔好」便可以交差。沒有民主,香港便不會有理性的立法會選舉,不能真正辯論政綱。

民主派候選人中絕大多數都是「左仔」,要求什麼「最低工資」、「全民退休保障」......卻不想一 想,到時由誰「埋單」。我們支持民主又支持自由經濟的人,要找一個候選人來投票,真是難上加難。

社民連的人一定不用投,他們基本上是共產主義者,卻又分不清誰才是基層。
公民黨的大律師,大多數也不懂經濟,別人說什麼他們就說什麼,當中以湯家驊最神經,可以不理。
剩下可以想想的只有民主黨。本來民主黨中,有一個懂經濟的單仲偕可以投,但現在他不選,我們連這個最後選擇也沒有了。

友人告之,民主黨在九東的胡志偉,原來是讀經濟出身。當然,讀經濟的也有「左仔」,如嶺南的何濼生,便是左王,但民主黨有一讀經濟出身的人,倘若能當選,相信有助拉住民主黨,不要走回港同盟的舊路。筆者上網尋找胡志偉的資料不多,但看過港台的電視辯論後,筆者相信胡志偉最有經濟sense。

當日港台播片,又是講那些所謂「貧富懸殊」,眾多候選人都要求這樣那樣「最低工資」、「全民退休保障」、「生果金」、「綜援」......的東西,胡志偉則指出「唔可以亂咁派(錢)」,要善用盈餘和儲備。

對於一個新仔,在電視論壇中,當對手全部都說要派福利,係人都會怕「蝕底」,唯恐建議不夠吸引會失選票,這正是政黨的建議越來越極端的原因。胡志偉夠膽在這個重要的電視辯論中提出「唔可以亂咁派錢」,足見他不但不是左仔,而且在暗諷其他候選人在開支票,看來他寧願失選票,也不想講那些什麼最低工資去撈選票。

單憑這一點,我相信九東支持自由市場的選民有個好選擇,不需要再在梁家傑和李華明兩個中選擇,可以認真考慮一下胡志偉,叫做給這個新人一個機會,也算既支持民主之餘,沒有出賣我們的經濟意識形態的靈魂。

2008年9月2日 星期二

「科技發展局」不倫不類

IT戇豆說「IT應該做主角」,所以提出一個叫什麼「科技發展局」的物體出來。本來,提出這些口惠而實不至的政綱,怎樣講、叫什麼名稱也沒有所謂,因為沒有人會記得。只可惜戇豆的班底「唔夠pro」,講多錯多露了底,令人知道他根本連提政綱的能力也沒有,令人慨嘆那些支持他的人仍看不出他如此無能。到底他們給什麼蒙蔽了?

任何功能組別的候選人也可以提出成立「XX發展局」,去「支持業界發展」,空頭支票儘管開,完全沒有所謂。不過筆者說譚生露了底,因為他做了那麼多年生產力促進局副主席,連香港公共行政101這科也不合格。

戇豆提出的「科技發展局」,是以貿易發展局為藍本,負責「制訂和落實可持續發展的長遠科技政策...」

露底的就是這句。貿發局是什麼機構呢?話說六十年代,立法局的委任非官守議員大多是香港的商人,他們年復一年要求政府推廣香港的產品。雖然當時的財政司是支持自由市場的郭伯偉,也抵不住他們的壓力,於是成立了貿發局,但卻要收取出口稅支持貿發局。貿發局保的,只是「滋滋尾尾」的展覽會和旅行團,但香港的經濟政策,包括各行業的發展策略,仍然留在政府的政策局。

什麼叫「政策局」?殖民地時代負責制訂政策的全叫「司」,如教育司、經濟司(當然,筆者總覺得「司」比較好聽)。九七後,這些「司」全改為「局」,今天的什麼「教育局」...全都是制訂政策的部門。政策局只負責制訂政策,所以往往只有很少職員,執行政策的工作多交由「署/處」去做。無論是局還是署/處,過去所有職員都是公務員,現在則只有局長、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為非公務員。簡而言之,負責制訂政策的,必為政府。

至於貿易發展局、旅遊發展局、生產力促進局等只不過是「法定機構」,所有職員都不是公務員,如領了四百萬元的總幹事臧明華。這些法定機構的總幹事或行政總裁一般要聽命於一個董事局,而董事局的成員由政府委任,大多與該行業有關的商人名流。這些法定機構的職能要按法例而定,例如推廣旅遊和貿易等。

好了,到底戇豆想成立一個法定機構,還是一個政策局?如果是法定機構,我們接受由電盈、新世界、九倉、網上行、微軟、NEC......來制訂香港的科技政策嗎?我們想改變現在由公務員和問責局長制訂政策的制度嗎?如果資訊科技界如此做,香港要不要一個飲食發展局,由美心和大家樂來制訂香港的飲食政策?還有,我們要不要一個司法發展局、會計發展局......去滿足所有功能組別的議員?現在由公務員主理的政策局是否可以「摺埋」?

戇豆這個建議,可以說是一個「政治改革」,藍天蔚實在驚為天人,因為他解決了民主派經常批評的「官商勾結」:以後直接由商人治港,曾蔭權和俞宗怡真要錫佢一啖!如果實行這個戇豆建議,以後就不再有「梁展文事件」,因為日後新世界會負責香港的房屋和土地政策,那麼「梁展文」退休後加入新世界又有什麼問題呢?

本來,尋常伯姓提出這樣的建議是情有可原,因為市民毋須了解政府架構和運作,但一個「似樣」的立法會候選人,提出如此建議,只會顯示他無知。不錯,很多立法會議員都很「騎呢」,只是筆者不知道IT戇豆的志願是做一個如蕭敏華的騎呢的候選人而已。

2008年8月31日 星期日

IT戇豆辦拍「IT達人」捉虫記

戇豆的支持者以為嚇一嚇我,或者老屈我是莫乃光的助選團,或者老屈我收了莫乃光錢寫野,就可以制止我恥笑IT戇豆戇 X。他們實在太可笑,共產黨沒有起清我個底才做這些無聊的小動作。藍天蔚一早已申明自己以撩是鬥非為樂,朋友都說我去撩班大陸人屬無聊之舉,但撩到他們發神經則為我的樂趣。負責嚇我的人,連我個Blog都未睇得清清楚楚就黎嚇我,以為嚇我我就會收手唔笑譚偉豪,他們估錯了。藍天蔚生性變態,你越攪我,我就越鍾意寫你白痴,咁得唔得?哈哈哈!攪我那條友失職,上面應該要雙規佢。

言歸正傳。不知誰給了拍「IT達人」廣告片的橋給IT戇豆,幾份報紙說選管會認為譚偉豪將這段短片放在YouTube和網誌便是競選廣告。成件事:戇豆既將參選,拍廣告宣傳自己,為自己造勢,但資訊科技界競選經費少,於是便想了條縮數,在選舉前播放,唔當係競選廣告。本來這並非說不通,但他們白痴的地方,是自己將片段放在YouTube。

其實,選舉前各方人馬不停宣傳製造政績和塑造形象難以避免,但如戇豆這般做到未投票已經比選管會公開指違規,藍天蔚則全無印象,可能因為這個個案太離譜,如果唔出聲的話,日後比其他候選人將軍的時候便無話可說。

不知戇豆辦的人,是否完全不看網上的討論區。IT達人出了街不久,其實已經劣評如潮,被人大罵白痴之餘,不少IT人早覺得整輯廣告完全破壞IT人的形象。藍天蔚則覺得不止如此,整輯廣告,簡直破壞了香港人的形象,以為香港出產的博士/上市公司主席都是如此水平。

如果戇豆辦的人願意看看網上論壇、誠心讀一讀網民對廣告的觀感,不但不會拍下去,更不會將那幾套片放在YouTube和選舉網誌上給人看,讓人盡快忘記這幾段片。IT戇豆辦如何運作我不知,但從這件事看來,IT戇豆就如董建華,身邊圍著一班只懂講好說話的人,不會告訴他,他們那些廣告是如何地「難頂」和白痴之餘,更可能舉起手指公大讚「好嘢」!

少年得志的譚偉豪,沒有得力助手、沒有有能力的心腹,被這班人讚得兩讚便飄了上天,於是將廣告放上網任人觀看,種下現在被選委會將軍的禍根。呢D好典型係戇豆的行為,好端端的如果不放上YouTube,雖然莫乃光出動到前立法會議員投訴,今次也可以「走得甩」。但現在放了上youtube,反應又差,又被人將軍,呢D叫到唔衰攞黎衰。

親近共產黨的人都有一種思維模式,就是「敵人的朋友就是敵人」,於是將批評者全部歸邊為敵陣。這種思維模式的人,不信有「獨立思考」這回事,所以遇有批評,便用「鬥爭」手段纖滅。這也正是中國過去幾十年由共產黨統治而生的悲劇,下面的人報一報農作物失收和飢荒,便被打成右派或被視為打擊政權之作,因而被批鬥。沒有言論自由的社會必定淪亡。

因此,親共產黨的人,都不能有獨立思考,永遠只能仰共產黨鼻息,一旦自己習慣了,就會「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將香港弄至有如柏楊所講的一個醬缸。

如果譚偉豪身邊的人,真的為他的選舉和公眾形象著想,沒有理由不「反映民意」。由譚偉豪一開始鬧笑話,已經證實戇豆身邊的人,只顧分他的錢,或讓亞爺看見自己忠誠,完全沒有想過要好好地幫他。

有時,我都覺得戇豆好慘,有點可憐他。

選舉繕稿難頂

以往選舉,只有文匯報和大公報出繕稿,難頂程度一流,但近年蘋果日報為了頂住左派,也寫出了如繕稿的新聞,難頂程度與兩份左報有得揮。

今天看蘋果,余若薇著短褲都係新聞。先前陳淑莊去街市又是新聞。如此下去,下次新聞標題會不會是「今天余若薇有呼吸」?還有在李八方《楊森攜子上陣》一文,說「楊森是稱職中場,所以今次要保住佢連任,否則民主黨呢隊波散得」。

唔好玩啦。我想問,楊森做了兩年主席,大家有無記得佢有咩建樹?無。況且,楊森今年一早講左要「退下來」,「捧新人」,現在又來個大失憶,說楊森好重要,要保佢連任。莫非民主黨真係當香港的選民是白痴的,唔記得楊森說要退下來?還是民主黨現在才發覺,甘乃威實在太唔掂,點賣都賣唔起,所以只能賣楊森?

其實什麼也不是,只是他們擔心,余若薇未能取兩席的新聞出街,會出現如上屆「谷票」效應:港島選民空群而出要做住余若薇,令民主黨甘乃威連一席也不保,於是就出口術,說無楊森不行。

唉,難得的是蘋果又同佢地顛。其實這種「民主黨沒有楊森會散」呢D廢話,完全經唔起辯論。李柱銘和司徒華才是民主黨的鎮黨之寶,但兩個也一先一後退出立法會。尤其馬丁,他退出立法會也不擔心「民主黨會散」,試問民主黨是不是覺得楊森比馬丁「更勁」?又不覺得喎!還有,距離投票日只不過一星期,楊森退任成定局,不知到時蘋果又會不會說:甘乃威有力有支持?

這是個瘋狂的世界。

2008年8月29日 星期五

立法會選舉‧新東

最無興趣講新東,一來因為唔熟,二來因為全個新東的民主派都是左仔。

民主派:鄭家富、劉慧卿、長毛、湯家驊,全部都是左仔。剩下一個黃成智,社工出身,也必定是左仔。社工出身的人,十個有十一個都是左仔,全港唯一一個例外,可能是羅致光,所以前線社工不喜歡他。

這樣的選舉,有什麼好講?不過好頭好尾,講了四區,都要講埋佢。

好了,左仔都有得分,就是用政治去分。

藍天蔚覺得,選舉,當然是政治意識形態最重要。在西方社會如美國和英國,他們已有民主,國民毋須考慮「要不要民主」,於是他們的總統和首相,首要考慮的是經濟、外交等問題,政治的意識形態分歧不是沒有,而是narrow down至是否反對墮胎、應否容許合法擁有槍械這類討論個人自由與社會責任的東西。在英國,他們選的,更只是保守黨和工黨,主要分歧還是經濟政策。藍天蔚也希望有一天,可以只看候選人的經濟政綱,因為到了那時,一定已經有了民主。

但那還是發緊夢。

當民主派中全是左仔,就只有以政治的分歧去選擇候選人。老實說,我相不過湯家驊(和公民黨)。零四年選舉傳聞湯家驊有一醜聞隨時爆發,後來冚住了,只是選舉後湯家驊沒有主動自行引爆,去解了這個炸彈。如果要這個醜聞不爆,公民黨永遠會被中共拖住,而且公民黨沒有真試過頂住中共的壓力,我極懷疑他們有什麼能力抵受中共的威迫利誘。

再看就是民主黨。鄭家富的左,是沒有基礎經濟知識和常識的左,簡而言之:難頂。至於黃成智,根本沒有能力當立法會議員,可以「慳D」,民主黨兩件都選唔落。

至於劉慧卿,自從「前線」不再是一條「線」而是一「點」後,而長毛比劉惠卿更激進後,劉慧卿已沒有什麼價值。所以,與其選唔到想選果D,不如選長毛入去,有戲睇好過。

好求其? Come on,反正立法會都無用,找長毛入去都幾好丫,而且無人會聽長毛提的建議。儘管選了長毛,但唔會令社會政策變得更左,呢D叫「策略性投票」。

2008年8月25日 星期一

戇豆話人「利益衝突」,唉!

筆者潛了水一段時間,最近才「浮番上水面」。據說在有線電視論壇,IT戇豆譚偉豪質疑對手莫乃光「利益衝突」,說莫乃光既任HKIRC的董事,同是又任一間「.asia」公司的顧問,兩者有利益衝突而被迫辭職。

莫乃光有沒有利益衝突,筆者稍後再講,但由戇豆講出來,不禁令筆者「另眼相看」。

戇豆當然有言論自由,但要有人信先得架。看這個blog的網友,已很熟悉戇豆了:完全不懂電腦,叫人維修電腦要「拆硬碟」,卻說自己是「IT達人」,然後搏政府唔拉佢,違反《廣播條例》在有線電視買廣告時間做政治廣告,大大隻字寫住「譚偉豪」,然後說那是宣傳IT業界,不是選舉廣告,打茅波說不會計入競選經費。這樣還不止,連事實都未查清楚,就四周圍話莫兆華和李惠光二人是「零四年提名單仲偕」的人,宣揚「以前提名單仲偕的人現在也提名我」這個訊息,卻不料自己白痴。可是,這個無恥的物體,完全不承認責任,卻找個什麼唔等駛的「林永君」出來頂罪,以為所有東西用「個人名義」就可以推得一乾二淨。這樣還不止,做個網頁用了iphone侵權,然後又將死豬推到「一班年青人」和「設計師」身上,要蘋果電腦勞師動眾「聯絡」他閣下,才肯換個iphone,然後抄單仲偕(四年前的舊橋)整本雜誌做選舉刊物還不夠 (不知單仲偕會不會又出張invoice收番佢錢) ,裡面兩個廣告還是抄王維基的「豈有此理」和「豈有此禮」,完全視人的知識為無物。當然,戇豆的罪名罄竹難書,再寫一百頁都重得,豈能盡錄?

好了,這樣的一個人,說話還有公信力嗎?還有,我不知各位是否知道,在無證據前便抹黑人也是IT戇豆的專利,而且還喜歡死不認錯。

今年四月九日,明報、信報、新報、蘋果和經濟日報都報導譚偉豪被「香港互聯網註冊管理有限公司」(HKIRC)及「香港域名註冊有限公司」(HKDNR)控告誹謗及索償,因為譚偉豪一篇文章指控該公司「十三位董事中,十一位出席率低於五成」。公司指這與事實不符,要求戇豆道歉不果
,結果要控告其誹謗,可見戇豆無端端無證無據指控別人這樣那樣,是常見行為,各位不必過慮。

好了,就來看看莫乃光是否有利益衝突。

現在所說的HKIRC,其實是一間非牟利機構。過去香港要註冊域名,其實主要靠中大支援,但後來域名多起多,產生很多涉及域名的問題,政府便決定要成立一間公司去運作,而部份公司的董事由業界或網民選出。HKIRC負責註冊所有.hk的域名,包括.com.hk, .org.hk......,這些非牟利團體的董事,只可視為公職,多半沒有酬金。

如果因為同任兩間公司董事/顧問便是利益衝突,那麼IT戇豆的利益衝突更是嚴重得「得人驚」:他同是幾間大學資訊科技學系顧問:港大、理大、城大,甚至是職訓局,現在間間大學收生都不足,戇豆為哪一間大學「度」到最好橋去收最多和最好的學生?他是電腦學會的副會長,但先前又是工程師學會的資訊科技部主席,誰不知兩個會私底下打到飛起?他到底是「哪個學會的人」,幫哪個會講說話?遇有兩個會有衝突時,他會先照顧哪一個會?他現在是生產力促進局的副主席,如果做了立法會議員,負責監察政府,又有沒有利益衝突呢?他的公司又有否使用生產力促進局的服務呢?

本來,候選人有利益衝突值得注意,但這個世界很公道,什麼人講說話有份量,什麼人講說話沒有公信力,市民是看得見的。雖然今次事件不如二千年選舉事某報指控何俊仁包二奶這麼無聊,但與去年陳太「十成按揭」事件不相伯仲,是IT戇豆垂死之作。

根據筆者經驗,一般而言,在選舉中處上風的人都會扮斯文和扮君子,單見譚偉豪陣營近日不惜犯法取得那些所謂「保密協議」,甚至將應該保密的法律文件上網,可見譚營也知道自己處下風。各位正義的朋友──即是食左酸梅乾會變超人那位──還有十多天,你們便可以踢走譚偉豪,不讓他在公眾頻道再出現,影響港人聲譽和下一代的智商,我沒有票,也不是IT界,但睇佢後面憎佢前面,無料扮好勁,比佢在公眾頻道再出現,IT真係會做主角:日日爆笑料出黎做頭條,跟住全香港的IT人都比佢映衰晒,一如董建華在位七年,有個咁人做香港特首,套用黎智英的說話:香港咁多精英...香港人真係比佢掉晒假!各位唔該投埋我果份。衷心感激。

2008年8月16日 星期六

搵工但唔肯面試的人

現今找工作,面試是必然的手續,但一百歲唔死都有新聞聽,原來有些人搵工,可以串到:「我唔會黎面試,你請就請,唔請就算。」

不知是否又是IT戇豆辦傳媒統籌林永君想出來的絕世好橋,據說IT戇豆在選舉期,一而再拒絕出席選舉論壇。

選舉論壇是什麼?是選民糟質候選人的唯一機會。候選人做了議員之後,四年間選民要拉他們下台很難,除非犯了如程介南當年那類嚴重的罪案。於是選民只能在每次選舉時,質詢他們的「代表」過去四年做得不好的地方。選舉的遊戲就是這樣:你有權監察政府,因為選民授權予你,但選民(包括對手)也有權監察你。選舉就如一個人搵工面試的過程,雖然明知會被人「糟質」,但要搵工,就要接受有面試。

八月十三日,商台黃永終於頂譚偉豪唔順,在節目批評譚偉豪:
小濤,我發現一個現象,就是當選民數目越增加,D候選人回覆同開放程度......亦都係成正比,除左有一個。除左一個人就叫做...我地聽日既功能界別既資訊科技界既譚偉豪,佢唔知係咪去完夏威夷返黎,扭扭拎拎扭扭拎拎,應承左我地兩次就推左我地五次,而家8:43,今朝早亞譚志豪仍然都話唔黎,但莫乃光就一早話左會黎。咁所以亞譚生,我唔知你扭完未,盡快話比我知你聽日黎定唔黎,如果唔係你攪到第二個候選人,唔知呢個係咪佢第二個策略黎架o者
此乃原文照錄。

選舉中,無論你是大老闆還是小小的程式員,只要你做了選民,你就是老闆,候選人就是來面試的人,但是譚偉豪居然拒絕出席論壇,比起那個被視為「二世祖」的田北辰還要「大牌」:田北辰畢竟願意玩直選這個遊戲、願意落區拉票、願意出席選舉論壇。我們也看見,香港的「大老闆」們,肯玩選舉這個遊戲的,即使含著金匙出生的如小小超,也願意見人──至少在選舉期間願意見人,願意拉票。

原來叫譚老闆還不夠,要叫譚大大大老闆才夠,而我們雖然是「老闆」,卻難賭這位來搵工的人一眼的風采,不知如果天無眼他當選了,日後「出巡」到立法會時,沿途的「庶民」見到這位如此大牌的「尊貴的議員」時,要不要三跪九叩,還是不准直望譚大大大老闆,恐有損龍顏?選舉時也不接受質詢,選民的臉可以放到哪裡去了?

當然,譚偉豪口齒不伶,英文發音出眾人人皆知,廣東話也不見得流利,加上腦筋轉數緩慢,而且戇豆事件數之不盡,出席論壇可算是「去一次死一次」,本來大大不合從政,上屆輸了給單仲偕還不知引退,可說沒有自知之明。是不是共產黨已找不到更好的人選在資訊科技界出選?今屆還是「派件咁野」落黎,又沒有趁過去四年好好地訓練一下這件物體,結果迫不得已,只有採三十六著走為上著之計,索性不出席論壇,避免講多錯多,以為這是上策,但在選舉中,這卻是大忌。

有時候筆者也有點可憐譚偉豪,自己出錢出力參選要用幾十萬,還未計拍IT達人的廣告費和製作費,單是為了這次選舉,花去百萬相信極為合理──在供應商眼中,譚老闆就如在額頭刻著「水魚」二字,唔開天殺價對自己唔住。花錢還不特止,請了一班瘟神回來,度些白痴橋段,還要自己親身上陣扮什麼白痴的IT達人,品味脫俗惹人發笑。若我是傳媒公關公司,寧願幫葉劉重建形象也不接戇豆的生意,因為無得做也。

最慘的,還是那班瘟神為了分去民主票,要譚生扮開明、扮民主、扮IT人。

不錯,候選人的形象可以在選舉工程中慢慢建立起來,但任何「形象工程」都必須配合「產品」的性格,而且不能急就章,需要時間讓人慢慢消化訊息。

以卸任議員單仲偕為例,九八年參選資訊科技界時,沒有蠢至拿著「我能代表業界」的訊息參選,因為這是沒有人信的東西。那時他不過講要「重返立法會」,是打政治牌。什麼資訊科技界代表 (不論有否說服力),是後來建立回來的。又以甘乃威為例,民主黨這麼不懂形象的政黨,也知要將他包裝為「專業中產」是沒有可能也沒有說服力,所以索性放棄他,改為宣傳尚為人接受的楊森。又或以阿嬌事件為例,如果阿嬌不是一直被營造為一個「天真無邪」的妹妹,相信裸照事件的衝擊不會如此大。

當譚偉豪擺明不是開明、不支持民主,但形象工程要他扮成如此,任何人做起來也困難,因為小圈子裡消息流傳很快,譚老闆近什麼人、政見如何,就是在論壇被「插」的好材料。況且,他本來就不是IT人,只是做字典的「廠佬」,他們那班瘟神,卻一而再要他扮IT人,一天到晚說自己是IT人。

Come on, give me a break. 什麼人要一天到晚強調自己是IT人?不是IT人的物體才要。你越說自己是IT人,市民越覺得你不像。試想想,你上次對一個人講:「我是人類」是什麼時候?我無印象,可能自己從來沒有講過,因為我一有認知至今已知自己是一個人。譚偉豪一天到晚說自己是IT人,就像一隻猩猩對著人類說:我是人類般「魔鏡魔鏡世上我最靚」的夢囈一樣難頂,但說上一千篇不會令廠佬味濃郁的戇豆基因突變成IT人。

雖說任何東西都可有辯駁之處,但有些事容易辯駁,有些事則很難解釋,即使如曾鈺成般,也不是事事可駁,可況戇豆口齒不伶,讀稿也有困難,要他辯論比要他拿博士學位更難。

當然,戇豆辦也一定知道,所以才會出下策,不讓他出席論壇。按莫乃光的「一面之詞」,譚偉豪不止不出席商台的論壇,連其他資訊科技團體的論壇也不出席,令論壇「攪不成」,相信也是選舉策略之一。

不過,不出席論壇,與民主黨不sell甘乃威一樣,或多或少承認自己的產品不夠好,而且自己的陣營怕輸,也沒有「體育精神」,最為選民看不起。

選民選議員的心理很怪。選議員除了選「叻」也有其他因素,例如靚仔靚女、宗教、政見、才能、個性、往績......,是按多元因素決定,很多選民,其實不清楚自己為什麼選某一候選人,只能很模糊的說:覺得佢好D。所以候選人縱使辯才差,不一定不能當選,但連選舉論壇都不敢出席的話,就給了選民一個訊息:我唔掂架,我唔敢面對。選民不其然對候選人的印象大打折扣,質疑日後找你幫助時,會不會不敢為他出頭。

共產黨不是精於研究人的心理嗎?為什麼這般簡單的道理也不懂?還是,戇豆已有百分百當選機會,所以視出席論壇與選民見面為無聊和浪費時間之舉?

IT選民真寧願選一個搵工但唔肯面試的選民嗎?我真很有興趣看看選舉結果

2008年8月14日 星期四

譚偉豪自我踢爆扮民主

今天報載兩件譚先生的「趣聞」,一是譚生的選舉廣告又抄襲人地的好橋,另一則說戇豆不出席選舉論壇。

據明報報導,譚生一份選舉刊物,有一份如鬼才王維基的香港寬頻「豈有此理」和「喜有此禮」的廣告。這段廣告的確出色,一面暗(?)罵電訊盈科,另一面卻用了諧音「喜有此禮」去講自己的好東西,符合香港寬頻王維基的性格,想出這句口號的廣告人的確勁。譚偉豪改也不改,就原句用來插現任議員單仲偕,盡顯其不尊重知識產權,若我是香港寬頻的人,會看不起他;而若我是電訊盈科的人,更加不會喜歡他:這樣用王維基的廣告,等於在插電盈!這是他們戇豆之處。

抄襲不是問題,最重要是達到目的──各位不要以為藍天蔚也是抄襲成性的無賴,這句是代譚老闆說出心底話。對於高高在上的譚老闆而言,取去別人知識和創意的成果(而且賴帳唔比錢),說不定是天天發生的事,沒有什麼大不了,即使王維基追上門發律師信,譚老闆可以將死豬推給媒體統籌林永君,反正他可以出一個電郵,說那是用他「個人名義」想出來,譚老闆接納提議時,也是用「個人名義」,而且選舉委員會主席彭鍵基這麼親政府,說一說便沒有問題,所以everything under control,選舉過後譚老闆炒了林永君,便一了百了。

Anyway,言歸正傳。「抄襲不是問題,最重要是達到目的」。這兩份廣告的目的是什麼?插現任議員單仲偕也。選舉插對手合乎常理,譚偉豪上屆挑戰單仲偕輸了,當然不滿單仲偕,本來今年再戰,插單仲偕最好,因為單仲偕今年支持譚偉豪的對手莫乃光,插單仲偕等於插莫乃光。這也是常情。

不禁令筆者發笑的,是譚偉豪戇豆即是戇豆,他不知自已在做什麼。

譚偉豪插單仲偕非常好,第一是向選民表明他與單仲偕處對立面。單仲偕刻了隻白鴿在額頭,在背後支持譚偉豪的是什麼人,以至即使單仲偕已退任,譚偉豪仍要插他?不如舉個例子好了。大家都知道,張文光每次選舉都穩如泰山,但每次都總有人挑戰他,相反,很多不知名的親政府功能組別議員,表現差劣卻沒有對手......這表明了,如果你是民主派,有一些人一定不會讓你自動當選。那一方是什麼人?呼之欲出了。譚生的背後是什麼人支持?看看譚老闆的支持者便知道,那個什麼陳其富,九八年就是代謝詩賢出戰,而簡永基也曾經在二千年出選資訊科技界,葛佩帆更是一直被質疑其博士學位有問題的民建聯中央委員會委員,大家試想想,不是共產黨指揮棒下的人,可以獲得民建聯支持?支持民主的朋友,一看就明白這是民主與非民主之戰。

譚老闆這一插,插不到單仲偕,卻插穿了自己的大話。譚偉豪一直經營自己是「業界代表」、「成功商家」,而且很開明。譚老闆在蘋果批的論壇扮獨立,說自己支持二零一七和二零普選、「希望普選特首」、「取消區議會委任制」......都是「扮民主」。但他插單仲偕、找來民建聯的中常委支持、親近葉劉淑儀,便告訴了大家,他現在說「支持普選」,不過是幌子,到時中央指揮棒一揮,譚老闆自然可以躲到什麼「香港人未準備好」的狡辯中,譚偉豪那票,共產黨手到拿來是必然的!

好了,共產黨派的候選人插民主黨的單仲偕,藉此打擊其支持的莫乃光,是正常的部署。但譚老闆戇豆的地方,是報名當日,歡天喜地地宣佈,獲得「零四年提名單仲偕的莫兆華和李惠光等人提名」──雖然最後證實他們兩者沒有提名過單仲偕,被單仲偕「將番轉頭」說譚偉豪失實,「火羅」到塊面不知放在哪裡。

這事戇豆之處,筆者早於《IT戇豆》中詳述。這位生意失敗(定義:權智股價一沉不起)的譚老闆,一面讚單仲偕(所以獲單仲偕支持者提名便喜極而泣,要廣告世界),另一面又插單仲偕,筆者是塘邊鶴,根本不知譚生到底覺得單仲偕做得好,想繼承單仲偕的事業,還是覺得他做得一團糟而想來個革命,只能質疑譚偉豪神智不清,難怪任由公司股價下跌。這個連自己是否支持對手也攪不清楚的人,真有能力分得開做電子字典不等於做IT?真攪得清複雜的資訊科技政策和法例?真有能力做立法會議員?

(待續)
(嚴正聲明:上述政治公關服務共銀五萬,IT戇豆辦請注意,倘若使用上述意見,本人必會向 閣下取回費用,萬一隊爆 閣下競選經費,本人恕不負責。)

2008年8月11日 星期一

可樂‧咖啡因‧失眠

筆者是可樂精,高峰期一天由早餐飲到宵夜四五罐/杯也是尋常,況且天生對可樂的糖份無反應,肥極有限,朋友看見我還說我太瘦,反而starbuck的凍朱古力加cream,一星期飲兩杯就肥得像隻豬,嚇得自己非減肥不可。

就因此,自己簡直是無可樂不歡,而且飲的還不是light或zero,而是紅罐的「瘦人可樂」(即只有「瘦人」才有資格飲的原裝可樂,肥人要飲light。朋友一度質疑我這個獨居老人買一個家庭裝雪櫃的目的:「裝可樂駛唔駛咁大個雪櫃?」

和很多朋友一樣,自己飲可樂飲至上癮也不知,因為可樂有咖啡因。

今年終於「知死」。原來地球上有一種病,叫到caffeine-induced panic attack。筆者就是這種吸收過多咖啡因會有panic attack的人,無端端會覺得好大壓力、很難呼吸和心悸,還有失眠,攪得不好還有抑鬱,結果攪了幾個月,才找出原因,只有痛苦地戒掉所有含咖啡因的食物──包括朱古力!

原來筆者長時間工作過勞,咖啡因有助提神,到某段日子,身體不勝負苛而自動減掉一些無謂的工作量後,自己還不知道,可樂照飲,結果不停地失眠。飲可樂會睡不著筆者是知道的,失眠後開始減飲可樂,卻原來戒咖啡因是會引起短暫的抑鬱的,這個筆者可不知道,以為自己發了什麼神經,這些麻煩的情緒病「輪住黎試」真大鑊得很。

戒可樂的日子很痛苦,因為要連所有茶(包括檸茶)、咖啡、好立克和阿華田一起戒,各位可以想像到如何痛苦。有時偷雞想飲,也只能找人分享一罐:自己飲五分一,其餘的給人,像飲藥一般。

Anyway,但開心的是,最近工作忙碌,回復每天最少兩罐。要珍惜好時光了。

2008年8月10日 星期日

甘乃威票房毒藥

今年幾個政黨都想推「新人」上馬,遂將「有影響力」的現任議員放在第二位,希望借比例代表制的「漏洞」拿多一席,或保住新人,港島余若薇、楊森和九龍東陳婉嫻都是計這條數。

到底這三位現任議員想不想連任,看來只有他們心裡最明白。余若薇和陳婉嫻都有健康問題,想藉機「唔撈」的嫌疑最大,她們也會成功將排第一的陳淑莊和黃國健推上位,受損的,只是選民,因為選民根本不明白這兩位名不見經傳的「新人」有什麼值得支持,如果他們自己帶一條隊參選,可能比民主黨那幾位新人還不堪,連按金都拿不回,這是比例代表制的漏洞。

以後新人要上位,毋須憑自己努力,什麼落區派單張、通渠通通不用做,只要泊一個好碼頭便是,等那個碼頭「百年歸老」,自己不想選,來一個「傳宗接代」,將這個新人放在名單頭位,好碼頭排第二,則不論排頭那個如董建華一樣愚昧,都會以高票當選。

這種選舉制度與單議席單票制比起來,選出的議員的認受性低,立法會的認受性也低,再加上立法會有三十席功能組別,立法會的認受性只會一天一天低下去,是破壞香港人認同民主的最佳一武器。

政府最近推公平競爭法,筆者覺得是可以的。但筆者提醒民主黨和公民黨兩個聲稱支持公平競爭法的政黨,應該建議公平競爭法能同時監管政府行為,包括這個比例代表制。這兩個政黨,將市民未必喜歡的候選人與受歡迎的候選人「綑綁」,而且要市民先「買」不受歡迎的產品,然後才可能有機會得到市民心目中「正斗」的產品,完全違反商業運作的原則。

以民主黨為例,日前在港島看見民主黨的海報,口號居然是「選民主黨選楊森」,企圖令選民忘記排第一的是票房毒藥甘乃威,希望藉楊森僅餘的支持度,推甘乃威給選民,是綑綁銷售的極致。真好笑,一個候選名單賣的,居然不是排第一的候選人,即是說,民主黨自己也知道,甘乃威是「賣不出」的產品,所以最好唔好提,只提楊森這個尚有一博士學位的候選人。但如此的話,為什麼又將甘乃威排在第一?要港島支持民主黨的市民「硬食」甘乃威乎?

民主黨不是有個李華明是消委會委員嗎?為什麼李華明不為全港島數十萬「消費者」出聲?批評民主黨香港島的名單是剝削消費者權利的行為?湯家驊不是也說支持「公平競爭法」嗎?為什麼也不出聲?

凡人也是,一涉及自己的利益,任何義正詞嚴的人突然都變得口齒不靈之人。權力之所以要制衡,就是這個原因。

2008年8月2日 星期六

向IT戇豆收數

致:譚偉豪先生
由:藍天蔚
日期:2008年8月2日
事緣:請尊重別人的知識和創意,用人的專業服務要付款的,本人手緊等錢交租,請盡快找數。

從外傭稅談起

外傭稅政府退錢即有混亂,但筆者發現,原來政府徵外傭稅,是不需要立法會批准的,難怪當年經濟這麼惡劣,政府還是「話收就收」。

政府要徵稅,多要有一些什麼法例交到立法會,讓議員挑剔挑剔,讓這樣那樣的團體「無理取鬧」一番,才可以收稅。煙酒稅和汽油稅,全是《應課稅品條例》管轄範圍,政府要加稅減稅,一律要交法例或附屬法例到立法會。薪俸稅和利得稅等,就歸入《稅務條例》內,要加要減,一樣要立法會通過,所以每年預算案後,政府也例牌要交一些法例到立法會才可能減稅,萬一立法會那天傻起來,反對減稅,政府就減不成。泛民內的左翼份子,便曾一度想反對取消遺產稅和減利得稅,只是他們不夠票做不到了。

但是外傭稅卻不要經立法會。原來香港有一條《僱員再培訓條例》,除用於「管束」再培訓局外,還在這些法例內,列明輸入外勞的僱主,每月必須繳付「再培訓徵款」予再培訓局用。過去這些輸入外勞的僱主,是那些在香港開工廠但請不到足夠勞工的人,又或尤其是建機場期間,香港沒有足夠建築工人,才輸入建築工人,那些僱主也要繳付這筆每月四百元的徵款。

但九七後,金融風暴、八萬五等令香港出現史上最嚴重的赤字,梁錦松用盡方法增加收入,算盤就打到外傭僱主的頭上。他們不要臉地指「外傭也是外勞」,所以外傭僱主也是外勞僱主,因而要繳交每月四百元的外僱稅。

本來,寫得好的法例,應寫什麼是「外勞」,但政府要無賴起來卻又真不易應付,原來《僱員再培訓條例》有這樣一條:
(3)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不時為配合本條的執行而批准某項計劃(“輸入僱員計劃”),而有關計劃須規定僱主必須根據本部繳付徵款。 (《僱員再培訓條例》第14條(3)款)
即是說,政府完全有權決定什麼叫「輸入僱員計劃」,只要特首出一個「指令」更改定義便可以。以當年的經濟環境,若這項政策要交立法會,恐怕無可能通過,這是政府官永遠不喜歡立法會的原因。

筆者懷疑,《僱員再培訓條例》如此「放肆」,或許也與沒有民主有關。僱員再培訓局成立於九二年,立法會應在九一年以前通過《僱員再培訓條例》。沒有直選的立法會,政府提交的法例,通常由政府首讀和二讀,隨後暫停二讀,讓議員有一兩個星期看看條例有沒有問題,然後恢復二讀和三讀。由於當時立法會尚有「官守議員」,所以基本上沒有議案不能通過。

九一年以後,港同盟民選議員入到立法會,覺得這樣「不好玩」,議員沒有什麼權力,於是建立了「委員會」和「草案委員會」制度,才有了後來《基本法》廿三條那些議員拿著逐條條文挑剔的場面。若《僱員再培訓條例》九一年後才提交立法會,這班民主派不可能容許政府保留如此大權。

所以,說到底,選議員永遠政治行先,其他東西行後,包括我最愛的經濟意識型態。

2008年8月1日 星期五

立法會選舉‧新西

新界西的形勢「簡單」,現任議員多達十位,議席只得八席,非現任立法會議員基本上沒有機會出線,講也嘥口水。

民主派
民主黨:何俊仁、李永達
公民黨:張超雄
職工盟:李卓人
街工:梁耀忠
社民連:陳偉業

親政府派
自由黨:周梁淑怡
民建聯:譚耀宗、張學明 (同一名單)
工聯會:王國興

筆者沒有什麼數據在手,姑且撞個彩。現任中以周梁淑怡最「穩陣」,因為她的市場定位清晰而且沒有人與她重疊,雖然有旅發局醜聞在身,但對她影響甚微。

譚耀宗當然也穩陣,但大陸的選舉機器是否真能令民建聯與工聯會取三席呢?老實說,我覺得工聯會與民建聯只是在「扯貓尾」,因為比例代表制開始影響他們所得的議席。民主派因為「山頭林立」,他們往往能取得最後一席。

以零四年為例,民建聯得票四分一,但只取得兩席,但泛民中李卓人和陳偉業都是靠剩餘票入局,陳偉業更只得三萬多票。親中派因此分名單,如合共能取得兩成八選票,有機會取得三席,那麼現在五名派民便多一個下馬。

五名派民現任議員中,以陳偉業下馬機會最大。陳偉業在荃灣起家,但荃灣是四個新界西行政區人口最少的一個,即鐵票最少,而他不再是民主黨,荃灣區自然引來李永達「垂青」。張超雄也很有機會下車,公民黨在港島或很有號召力,但新界西完全不同,即使「明星」來,也不一定能「橫掃」選票,因為民主黨前身的港同盟與匯點自八十年代就盤據新界西,有很多選民投票予民主黨或現在的陳偉業,是因為他們曾向這些議員求助,這也是民主黨居然能在九五年橫掃新界西五個議席的緣故。公民黨派一個「無人識」的張超雄到新界西,做炮灰就可以。

不過變數還是有的,因為梁耀忠和李永達同在葵青區紥根,兩者爭票令李永達形勢也危急。梁耀忠除了葵青的老巢,還有來自其他區的選票;李永達只能在葵青和荃灣拉票,稍一不慎便可能再下馬,政治生涯就此完結。

我的政治取向不用說了,當然不會投親中陣營。若以經濟的意識形態而論,我可以肯定地告訴各位,何俊仁、李卓人、陳偉業、梁耀忠和張超雄都是極端社會主義者,相信貧富懸殊是政府的責任而不是那些懶惰的人的責任,他們的言論和思維模式絕對難頂,有時我真覺得,他們的言論簡直是對一些努力向上擺脫貧窮的人不敬。

剩下一個李永達。老實說,他的性格不甚討好,但政治的觸覺還是不錯,只是近年與所有現任議員一樣,被比例代表制「養懶了」。他是五個民主派現任議員中,比較維護自由經濟的一個。筆者住新界西,思前想後,覺得李永達是唯一意識型態與筆者(以及所有支持民主又支持自由市的人)最接近的,所以筆者應該會投他一票。

2008年7月31日 星期四

IT戇豆擁「推死豬比人」專利

唉,都唔明到底點可能會咁發生。
譚偉豪撤網站iPhone設計 蘋果質疑侵權 (明報)(2008.07.31)

【明報專訊】參選資訊科技界的科薈研 究中心主席譚偉豪在其選舉網站中,加上了iPhone的圖像,但被Apple(蘋果)公司質疑是否涉侵權,譚偉豪昨日已將該圖像改變,不再沿用 iPhone設計。譚偉豪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該設計是由網站設計師自行繪畫,並非取自Apple的網站圖像,沒有侵權問題。

該選舉網頁的左下角原本一個iPhone圖像,裏面有譚偉豪的照片,點擊下去會開出譚偉豪過去拍攝的節目影片,但昨日該圖像已改為普通黑色電話設計。譚偉豪承認,Apple公司有聯絡過他,他認為自己沒有侵權,但為免引起誤會,所以改動設計

否認侵權 免誤會改設計

他的競選對手莫乃光則認為,將iPhone設計放入網頁設計中,應該要先詢問Apple公司,否則可能有版權問題。


人要生得厚面皮、無恥同無賴,相信係要天生,真係唔得個個都得。

我不知戇豆係唔識咩叫「知識產權」,定係沾染了大陸人的死要面。貼個iPhone 在網頁,怎可能「沒有侵權」?你當蘋果班高層是傻的?他們不會先叫內部律師看齊法例,才「聯絡」你閣下?

你閣下真的天真地相信,因為那個電話是「由設計師自行繪畫」所以沒有侵權?

「點解唔係呀?而家D網誌的文章,都是俾人任意貼來貼去啦!我仲請個人由頭畫過喎!」

唉,真係...如果譚生萬一不幸當選,真的是IT界的不幸,也是香港的不幸,第日真係失禮死人。我真的不知如何才解得明白,讓譚先生了解什麼是「侵權」。舉個例子,如果我將別人一篇文一字不漏原文照錄在其他地方,即使文章是「由自己打過」都是侵犯版權,所以貼歌詞在網站其實侵犯了版權;我將明報這段新聞貼出,明報要告我的話,我都「有排煩」,不過因為不是整張報紙內容貼出,所以「有得拗」,而且明報當然不會這般笨。

大家了解過版權法例有多嚴以後,便明白戇豆的回應有多戇「九」(唉,詞窮了,非用這字不可)。

試想想,在大陸做A貨AV的廠家老闆,都不是自己設計個手袋,一定要有設計師和畫紙樣的師傅「重新」畫圖,莫非他們的老闆被告上法庭,可以說:「我地唔係偷個圖樣呀,係個設計師重新畫過架」?

最戇豆的,還是將死豬推落其他人身上。這似乎又是戇豆的專利。莫非請間公關公司回來為你譚老闆寫稿,他們寫到你「有管治中國同美國經驗、曾經做過英國國會議員」這些明明失實的東西,你都可以「照出街」?然後被人告就話「唔關我事呀,佢寫架咋!」譚主席莫非你當IT的選民的智商只有五十五?總之有任何失實聲明、侵權......一律不是自己助團選的責任,因為助選團成員靈活變化,時刻可以改為「個人名義」。有人在網站論壇披露日前扮「個人名義」的「傳媒統籌」林永君是戇豆的競選經理,不知是真是假(歡迎報料呀!)。如果連競選經理都可以變「個人名義」,則戇豆的助選團便有如變形蟲,點變都得!或許遲些「開壇」的戇豆誹謗HKIRC案,戇豆在庭上會告訴法官:篇文,唔關我事架,係個槍手寫之麻。

以戇豆這般行徑,我肯定日後有任何他的支持者「出事」,報紙訪問他時,他會答一句:「我同佢唔係好熟,果時係我個經理人找他的,我都唔識佢!佢果單野,唔關我事架!」

2008年7月30日 星期三

譚偉豪抄都抄得衰過人

有網友報料,IT戇豆譚偉豪最近換了新手提電話。

「關我鬼事咩!」我知我知,看下去,不要這麼快轉台。我說的電話,不是他帶在身邊那個,是放在網頁的那個。上星期戇豆報名參選立法會,造了一個網站,網頁上卻放了一個至潮的蘋果iPhone。筆者在《謝謝譚偉豪》一文批評他侵犯蘋果的知識產權,最近網頁更新了,換了新電話,看來筆者要像那些什麼議員一樣,造一條「第一千零一項成功爭取」的橫額,掛在譚主席公司門外。

(換機前 - 型!可惜係抄襲蘋果)

(換機後 - 嘟!!!)

係囉,做人既野都係踏實的好,抄人的東西,不但不尊重人,而且會令自己不思進取,只會食老本,像那些八十年代由香港上大陸開廠的廠佬,只靠抄歐美或日本的東西,和靠大陸人工平而賺錢,如此遲早一天,一是將廠搬到內蒙古或西藏減低成本,一是執笠收場。

不知與其廠佬出身又在內地設廠,沾染了大陸的壞習慣有否關係,譚生雖然受過高等教育:既在中大畢業,據說又在理工大學拿了個什麼博士、又是一家上市公司的主席,我至今仍是不明白,為什麼譚先生如此不尊重別人辛苦鑽研回來的知識,iPhone固然是一例,但看看這個新的電話,是不是與Dopod D810也很相似?只不過比較醜樣而已。

這樣還不算,最cheap的,還是他抄對手莫乃光的綽頭。如果他像日本人,抄之餘做得比原作者更好,大家也無話可說。最難頂的是他「抄都抄得衰過人」,而這似乎是譚生的專利。這個自稱企業家的物體,抄得來只抄個殼,做事馬馬虎虎,當看的人都是白痴 (本來想舉牛頭角順嫂為例,但想起今天的牛頭角順嫂也很精明,懂得炒奧運紀念鈔,因此略去),以為別人不知道他抄東西。

大家看看他網頁「聯絡Samson」那版,地址一欄居然是「(地圖)」的超連結,然後連接到一個Google地圖,如此就在地圖上寫個地址出來,但地圖卻只見到「沙田海」,為什麼不將地圖變成jpg?如果你天真地按下任何超連結,那麼網頁就會轉到Google的地圖,這樣設計網頁,真是蠢蠢蠢。為什麼要做得那樣蠢?原來因為譚主席的對手莫乃光在網頁用了Google地圖,所以他也要用動態地圖,而不是那些靜態地圖。

但看一看莫乃光的網頁,別人用起來並不那麼蠢,而且真有需要。人家的google map是將候選人的行蹤visualize,看見他什麼時候出席過什麼活動,看來他會update他的活動。那有多實際?當然,寫一個表也可以表達這種意思,但用google map明顯是綽頭,配合他網頁內「尋找莫乃光 - 身在何方」的主題。這樣用地圖,才是答問題(身在何方),才能用到google map的功能,否則,隨便在網上抄一個地圖回來便是!

其實他們用地圖有什麼分別呢?譚主席的用法,是誰也可以login進入google map,然後click一點,便可以製作到那樣的地圖,但莫乃光那種,應該是要寫程式才可以鏟走那然from here, to here,加進那些Bubble內的訊息。技術上誰高一線,不用說了吧!

好了,言歸正傳,為什麼我說是譚主席抄呢?看看尹思哲七月廿二日的網誌,莫乃光那個網站大致上已經完成,但譚主席那個,還只是「得兩版」,聯絡Samson那版還未出現,從表面證供看,莫乃光先出google地圖而譚偉豪「抄野」的機會極高。為何譚主席要如此?

將心比己呀。如果你老細為人好好又好掂,你幫佢做野學到好多野,則有時為他多做一點,大家一起如手足打拼也沒有所謂,做下屬的多會為老闆「睇緊D」,而這些老細也容易吸引到有質素的人幫他。但若老細如草包,又或脾氣暴燥,又或無理取鬧,用人唯親.........,則「做細」的我們,還是有很多消極抵抗的方法。老實說,做技術和行政的,告訴老闆「做不到」,如果老闆是草包,便很容易被騙,下屬交出行貨機會也高,說是「技術問題」處理不到...「唉,我唔識點解釋,你又唔係讀IT...」,更是萬試萬靈。

莫乃光是不是前者我不知道,但譚主席和他的助選團看來極像後者。筆者可以想像到,開會的時候,譚生和大佬輩一聲令下:「網頁要『潮』D」,放了一個iPhone沒有人會提他們有問題,下屬還可以大大聲:「俾你睇過,你話OK...」。「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世記1:3)。譚主席則說:「要有莫乃光.........個google map」,就有了莫乃光......那個google map......的殼。於是譚主席就成了上帝。譚主席做上市公司主席時不覺得他這麼戇豆,快譯通曾經是很多學生的恩物,只是有了互聯網,而且連電話內的一個小軟件也可以查字典,這種字典已算是史前怪物了。

麈歸塵,土歸土,廠佬始終是廠佬。我甚至懷疑,譚主席換電話,只不過因為我在網誌中提醒他這樣會得失微軟而已,說他知錯能改,學會尊重別人的知識產權?恐怕是為時太早了。

2008年7月26日 星期六

IT戇豆回應《IT發達人》廣告

IT戇豆在網頁開了個開門見山什麼的版面,回應《IT發達人》廣告系列為政治廣告一事,勇氣可嘉,但他似乎默認可能犯了廣播條例。
問:譚生,有人係報紙上寫文章,話你係電視推出《IT達人Talk》,好可能已構成選舉廣告或政治廣告,而觸犯選舉條例廣播條例,你有乜解釋呀?

答:大家都睇到,過去多年來我都一路為業界做嘢,包括向市民推介和宣傳 IT 業界,《IT達人Talk》自然亦唔例外,我一直都覺得,只要係自己能力範圍內,我都願意為業界付出。《IT達人Talk》呢個節目,就好似律師會向市民 推介法律知識一樣,點見得係政治廣告? 更加與選舉毫不相干,我就認為冇觸犯選舉條例
藍天蔚也覺得他沒有觸犯選舉條例──只要他將這批廣告列為競選經費便可以。因為根據選舉指引,所有選舉廣告的開支是要列入競選經費的,而什麼是「選舉廣告」?
在選舉期間(即由選舉提名日起至選舉投票日止的期間)所發出或展示的任何印有候選人/ 地方選區候選人名單的姓名或照片的宣傳物料, 雖然這些宣傳物料的內容表面上未必與選舉有關, 例如調查、問卷, 以及宣傳齋宴之類活動、旅遊、課程、免費法律、醫療或其他專業服務的海報等;」(8.3(a))
而「候選人」是:
包括在提名期結束前的任何時間曾公開宣布有意參選的人, 不論是否已遞交候選人提名表格[《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 條]。本章提述的“ 候選人" 包括按比例代表名單投票制進行選舉的地方選區候選人名單。」(8.1)
如果IT戇豆不申報這筆開支會有什麼後果?即使他當選,法庭可以取消他的議席!

不過,看清楚IT戇豆的答案,他似乎在暗示,他默認了「有可能」觸犯《廣播條例》。正如我在《有線播政治廣告事件》一篇闡述過,是《廣播條例》,因為香港不准播政治廣告。

如果那個廣告真如戇豆所說,是仿傚律師會推介法律知識,何需在開始時播一大段譚生的「豐功偉績」,還改了個「IT達人」的名字,那不是宣傳即將報名的譚生,難道是宣傳藍天蔚?

那次戇豆最愚蠢的答案是什麼?《明報》引述:「譚偉豪回應本報查詢時表明,這不是宣傳自己的廣告,而是要讓一般市民了解IT 人,以輕鬆手法推廣業界,與選舉無關,亦不會申報廣告開支作選舉經費。」(有意競逐立會IT 界別譚偉豪賣廣告涉違規)(24.06.2008)

邊有人答野蠢成咁?這叫到鬼拍後尾枕,真係唔講果句都講埋出來。還是,這又是他的「傳媒統籌」以「個人身份」做的事,而戇豆辦毫不知情?如果是的話,好心你炒鬼左呢件咁Q廢的物體啦!

甘乃威壯舉續集

有網友在某論壇質疑「蕭生尋晚講甘乃威事件,資料來源係由某 blogger (註:指筆者) 所講。大家手上並無任何資料證明及否定這名 blogger 所說的內容是否屬實。」

從報章所見如下:
4月4日 「平息支部不滿 民主黨徵港島參選提名」《文匯報》
民主黨重新開放提名程序,讓有興趣參選的人報名

4月6日 「指馬丁亦無地區工作 暗寸甘乃威輸梗單仲偕為空降港島辯護」《文匯報》
甘乃威指「『...第二個問題要處理,當然是如何團結民主黨內港島區兄弟姊妹去打這場選戰。』似乎在暗示有人未得港島區黨內兄弟姊妹的民心。」
單仲偕說「港島區很大,即使是甘乃威(民主黨中西區區議員)也只能集中在中西區的工作,對於灣仔、南區及東區而言,他都是『空降』的。」

4月20日「單仲偕空降港島惹黨友反對恐甘乃威再被『犧牲』或聯署否決」《明報》
「有支持甘乃威的黨員打算發起聯署行動,支持以甘乃威的一張名單出選,倘不能協調,不排除在會員大會中否決單仲偕出選,但他們沒有商討過兩者排位。甘乃威表示對行動不知情,對任何決定均持開放態度,最重要是保持泛民現有4 席。」

4月21日「單仲偕港島爭位 遭樁腳排斥」《文匯報》
「甘乃威接受查詢時表示,對行動不知情」

4月21日「反對單仲偕空降黨員擱置開記招」《明報》
「據了解,民主黨高層前日已與一些反對單仲偕的黨員接觸過,對方亦因此擱置原定今日舉行的記者會。」

4月22日 「民主黨八區議員聯署」《星島日報》
「民主黨八名區議員昨日發起聯署行動,希望民主黨在港島區只派一條隊參選,排頭位是獲中央批准領軍的甘乃威,第二位由民調決定,第三位才是表明推動年輕一代上位的現任立法會議員楊森。據悉,今次聯署包括六名黨內中西區區議員,及兩名南區和東區區議員柴文瀚和梁淑楨,他們支持一條隊參選,認為這樣才可以增加勝算。」

4月24日 「強調甘乃威已獲通過排頭位民主黨港島支部聯署反單仲偕」《明報》
「單仲偕計劃在港島參選後,即傳出撐甘乃威的民主黨員醞釀反對單仲偕,據了解,昨日在港島支部的會議上,有人即場宣讀聯署信,當中有8 名區議員參與聯署,包括除甘乃威外的全數中西區區議員。沒簽聯署信的包括有意參選的東區區議員黎志強、東區區議員趙家賢、南區區議員馮煒光和甘乃威本人。」

4月26日「挺甘支部合縱連橫『晒馬鬥單』」《文匯報》
「據悉,近日「挺甘派」已刻意地將火頭蔓延到其他支部,近日不斷向其他支部成員發出邀請,『希望可以一起玩!』但當記者詳細問及如何玩時,就發現「挺甘派」是要其他支部成員站在他們一方,與民主黨黨中央抗衡。有港島支部成員解釋,雖然下月12日舉行的支部大會,是由支部成員投票,但取得愈多支持,他們的聲音便會愈大。」

「事實上,民主黨港島區支部的成員,不僅於表面地對單仲偕『互當透明』,私下又向傳媒放料,聲稱支部有很多人才可以參選,有人甚至『發難』指,若陳方安生一旦與單仲偕合組名單,以致甘乃威自生自滅的話,便不會替陳太助選云云,勢要迫民主黨中央就範。」

5月4日 單仲偕宣佈退選

5月6日 「最虛偽照片」《am730》
「甘乃威,呼朋結黨,鬥心驚人。我只是奇怪既然他有捨我其誰的氣派,為甚麼又沒有膽量與單仲偕雙雙參選,讓港島區選民選擇?民主黨早已通過九月會派出「n+1」參選名單,為甚麼反悔?原來他當日支持「n+1」,是以為自己是「1」!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甘乃威一點錯都沒有,他只是用行動證明古諺是對的。我只是不滿他背後動作頻頻,甚至糾黨一度威脅要開記者會退黨迫單仲偕退選,卻向記者扮作不知情。我討厭謊言。」

6月16日「政壇八達通︰黎學廉助甘乃威迫走單仲偕內情」《蘋果日報》
「他說,當日黎學廉以威脅「搞大件事」以「挺甘」,除了揚言若單雞不退選,黨的五大區選情會受打擊外,更特別點名提及新界西的李永達、九龍東的李華明可能因此議席不保。」

「另一名民主黨九西支部成員對單仁說,當日港島區支部搞聯署撐甘乃威,其中西區議員友好黃堅成不斷以「個個簽晒,爭你一個未簽」的手法,催迫那些不想牽涉事件的黨友簽名。據悉,民主黨東區區議員梁淑楨就在此情況下被「焗」簽名,她知道實情後曾作出投訴,但最後不了了之,但事件已傳至其他支部。」
當然,甘生可以扮唔知,或者說那是民主黨港島兄弟「以個人名義」所做,「與他無關」,沒有問題的,IT戇豆辦也是如此,但他控制不了別人的觀感。

立法會選舉‧九東

九東是最悶的區,傳媒和市民最有興趣的,相信是民主黨今次派兩隊,會不會演變成內鬥、互插,或者雙輸之局,否則的話,一切看來已成定局:就是現任議員會連任。

不過,最戲劇性的事,可能就會發生在這區。九東的變數來自陳婉嫻排第二。

陳婉嫻在九龍東的支持度超高,或許因為健康欠佳,已不想連任,於是今年排在名單的第二位,改由名不見經傳的工聯會會長王國健排頭。筆者相信,王國健的知名度和支持度,是九東眾多名單排頭位者中最低,因為他而投票的人相信十中無一。

筆者相信,陳婉嫻的得票當中,應有好一部份並非支持工聯會而是支持陳婉嫻本人。好了,支持陳婉嫻的人,知不知他們的那票其實是「廢」的呢?如果他們知道的話,他們會如何投票?有一部份或者會「死心塌地」地繼續投給工聯會,有一些或許基於政治理念,可能改投陳鑑林,但有沒有一些,其實沒有政治傾向,會改投民主黨的候選人呢?

如果有的話,筆者相信這批人會改投民主黨的兩位候選人其中一位。試想想,支持陳婉嫻的人,當然都希望立法會議員比較「踏實」做「地區事務」,不管他們這種想法是否過份天真,但這就是市場。在民主派裡,梁家傑和陶君行,都是「只講政治」的物體,嫻姐擁護者改投上述兩者的機會很微。民主黨的李華明和胡志偉,其實都是實幹型,喜歡陳婉嫻已非工聯會的人,改投民主黨的機會不是沒有。

好了,嫻姐排第二的影響有多大?那要看有多少選民真的知道遊戲怎麼玩、知道陳婉嫻「必輸無疑」了。工聯會的一方當然不會高調宣傳陳婉嫻排第二,否則很多市民知道他們投了票只益一個「唔知識唔識做野」的王國健,那麼他們的支持度可能兵敗如山倒,純靠王國健吸票,不一定能吸到足夠的票數,屆時真的將第三席送了給民主派那可大件事了。

至於民主派,筆者忽發奇想,如果四個民主派候選人連成一線,大力宣傳陳婉嫻排第二,選民一票會浪費了──即使謊言,說上一千篇也會令人相信,何況是事實?──那麼,民主派的胡志偉或陶君行真有機會搶到第三席!不過,這只會是奇想,梁家傑等人現時支持度足以取一席,他沒有必要做醜人,要做的,只會是「勢危」的李華明,和現時未有希望的胡志偉和陶君行。

比例代表制最愚民的地方,就是選民根本分不清他們在投那一個候選人。試看看新界東西,一隊可以有七八個人,七八隊加起來,就是一百人了,真正是混戰一場。

立法會選舉‧九西

九龍西多了一席,於是惹來很多人想分一杯羹。現任的劉千石、馮檢基、涂謹申和曾鈺成,前三任爭取連任,後者跳船到港島領軍,改由土爪灣李慧瓊帶民建聯的隊伍。除此以外,打算「執死雞」的,還有公民黨的毛孟靜、親中扮專業的梁美芬、自由黨的田北辰與社民連的黃毓民。

現任議員當中,馮檢基的票倉在深水埗,但人所共知的是今年戰況激烈,只靠深水埗,隨時會滑鐵盧,所以民協的廖成利今年也不參選,全力保守馮檢基的議席,讓民協繼續做其立法會一人黨。民協的危機在於其支持者老化。深水埗是舊區,民協自七十年代開始經營,全盛時期支持民協的居民,即使不計遷走的,不少也可能行將就木。民協就如成報這一類報紙,曾經風光,但隨著支持者老化去逝而消亡。

涂謹申和劉千石這對同樣懶做地區工作的孖寶,前者強區在油尖旺,後者則在九龍城,但兩者的問題。他倆可以穩取一席,但長遠來說,涂謹申的危機在於其支持者的基礎太窄。油尖旺是九龍西三個行政區中人口最少的一個,雖然近年在海濱一帶多了一些新的大型屋苑,但過去最能吸中產票的涂謹申,今年將會被田北辰、毛孟靜等分薄票源,若未能開拓新票源,即使今屆能保議席,下屆也難說得很。涂謹申出名懶做地區工作,李永達稱之為懶將軍,於是今年將了一張百變涂謹申的單張,取代那些本應必備的印滿地區工作相的單張。本來打形象也無不可,但是那張單張品味低俗、製作粗濫,涂先生還自我安慰地說「亞婆見到都笑」,真的,唉,沒話好說。涂謹申要打形象戰是可以的,但形象戰最重要的,就是配合候選人的個性和行為。涂議員形象二十年如一日,今天攪一個百變形象,不但毫無說服力,而且令人作嘔,那份單張是各位減肥中的女士和沒錢吃飯的低收入家庭的良伴,看完後什麼也吃不落了。

至於劉千石,其佔優區域在九龍城,那裡是有錢人聚集之地,近年近乎銷聲匿跡的劉千石,當然仍能吸引到打工仔的票,卻是左右受敵:基層票又有了黃毓民──雖然後者不足為患,在九龍城一帶的富貴人士,今年可選田北辰或毛孟靜,尤其是毛小姐,因為九龍城富貴人仍支持劉千石的,多是因為六四或因為其思想為幼稚的左傾思想,但毛小姐的形象中產,丈夫為牛劍畢業生,配得起這批住九龍城的富貴人。

田北辰和周梁淑怡當年落新界西一樣,其實不用做什麼工作,要當選比較容易。老實說,九龍西一向為左翼政客地盤,中產者和稍支持自由市場的選民沒有什麼好揀,過去可能索性不投票,現在有了田北辰可選,便自然會吸引到一批中產出來投票。自由黨不如民建聯般講一套做一套,對於不喜歡左翼民主派的人來說,不失為選擇。

藍天蔚從直覺判斷,毛孟靜、梁美芬和黃毓民都只能陪跑,九西新的一席,會落在田北辰手上。

IT戇豆(下集)

原來IT戇豆事件是有下集的。

今天幾張報章報道,譚偉豪競選辦媒體統籌林永君,以「個人名義」聲明,譚偉豪報名當日向傳媒公佈「莫兆華和李惠光曾在零四年立法會選舉提名單仲偕」的講法未經查證,而且電郵是以他「個人名義」發出,譚偉豪和其競選辦不知情等。

好了,如果戇豆辦的「媒體統籌」不代表戇豆辦而只以「個人名義」為之,那麼周梁淑怡若有一天因旅發局一事被告上法庭,她大可以告訴法官:「我只是以『個人名義』寫那個電郵叫副總幹事proceed幫總幹事買超豪保險,如果以旅發局主席身份,我當然唔會批啦......」周梁淑怡若以這理由辯護,你估個法官會接納,定會一腳伸佢落海?

Come on! 「傳媒統籌」,一看職銜就知是代表戇豆辦向外公佈消息和做傳媒戰的負責人。不要說這麼重要的職位,一間小時裝店的售貨員姐姐,可不可以同老細講:「不如賺錢果件貨我就用『個人名義』賣,蝕錢果件就當公司賣?」,雖然譚先生那間是細公司,但也不應如此。

是的,戇豆辦今次知道衰左(見IT戇豆),想不到解決辦法卻是此地無銀三百両式的將死豬推到「媒體統籌」身上。若有一天戇豆說錯了話,恐怕也要登聲明,說他說錯話那三秒鐘,是以「個人名義」說,而不是以候選人身份說,就可以脫身?如果可以的話,相信香港的法官大概可以排隊去拿綜援了,因為所有案件都無法成功起訴!

戇豆辦靈活運用「個人名義」的技巧實在令筆者嘆為觀止。文匯報今天報導:「雖已取得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會長吳志成提名,譚偉豪競選辦發言人還是坦言,資訊科技界一向都不會以團體名義支持某一參選人,他們也未曾宣稱得到任何業界團體的支持,譚取得的提名和支持俱屬個人性質,但並不了解對手是否有運用這類團體名義的支持。」

好了,什麼叫「個人名義」?

什麼叫「個人」?「個人」的概念是相對於「團體」。如果說到「個人」,就是「這一個人」。你叫李安九,就安安份份的叫李安九好了,千萬不要將那些如紮腳布般的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環境諮詢委員會屬下廢物管理小組委員」的職銜掛上去,否則就是團體,不是個人了。

其實政府選舉指引也如此規定。選舉指引第十八章列明:
以個人名義同意者 — 在此情況下, 不可在候選人的選舉廣告或競選活動中公布任何該同意者的職銜;(18.3(a))
好了,戇豆邀請人地提名他,說提名是以「個人名義」,而支持者也以「個人名義」,如果是的話,戇豆辦在任何情況也不應公佈這些人士的職銜,這也是選舉指引 (無論這份東西多戇居)所列明。但戇豆辦不單公佈他們的職銜,更公佈得非常高調「謊死你唔知」咁款,擺明就是視選舉指引如無物。

譚主席是上市公司主席,高瞻遠矚,總有辦法避開法例的規定。但是,他不是想做立法會議員嗎?立法會議員的職責是立法,但譚先生生性不覊,毫不尊重法例,那麼選他不是等於找一個虐貓者入愛護動物協會照顧動物一樣荒謬?

2008年7月24日 星期四

楊森詞窮黎志強好嘢!

民主黨黎志強突然退黨參選,開宗明義不滿民主黨只派甘乃威一個參選,他「聲稱」會有民主黨員私下幫他拉票。本來陳太退選,甘乃威可取一席的機會大增──意即由原來機會等於零,增至百分之十五,增幅無限大──但黎志強一出選,甘乃威能入立法會的機會即打回原形。

居於東區的人口,可能佔整個港島一半,而左派在東區實力一直很強。民主派不是沒有票,但曾建成今次也參選,本來已拉薄了民主派的票源,如今黎志強退黨參選,明顯是不滿甘乃威參選。他的不滿不純是自私:民主黨自己定下的機制,是所謂N+1,N即現任議員的數目。以港島為例,原來有楊森和李柱銘兩位現任議員,即民主黨最多可派三張名單出選。好了,李柱銘退下來不選,楊森也決定排在甘乃威後,即港島只有一張名單。當日單仲偕欲參選,從制度上看完全符合民主黨定下的制度。不過,當單仲偕決定參選後,報章便傳出民主黨港島支部聯署要求只出一份名單,而傳聞這件事由甘乃威的軍師黎學廉一手一腳包辦。有報章更披露,「聯署事件」還包括一些「威嚇手段」,如甘乃威等人與單仲偕「講數」時,將民主黨兩個不穩的人李華明與李永達「綁上車」,要脅單仲偕。

筆者友人告知,當商台李慧玲當著全港聽眾面前質問甘乃威上述用雙李做人質事件時,他回答曰那是「講大了」、「唔會真係做」,即承認有此事。若報章報導的事有一半真確,則甘乃威的行徑與新年拿盤桔到處拜年的賣桔黨沒有分別!

民主黨內沒有人出聲要「懲戒」甘乃威,或許因為民主黨聲望已每況愈下。黎志強退黨參選,批評民主黨港島支部不遵守先前定下的N+1制度,於理而合。楊森回應時,說「當時會員大會決定 是港島不多過兩張參選名單,並非不可以只出一張」是廢話,合乎楊森的性格。會員大會決定派出不多於兩張名單,為什麼要迫到單仲偕退選?還有,甘乃威民調明顯是輸的了,民主黨索性不派名單出選不是更好?那可以省回幾十萬元。那也是「不多於兩張參選名單」。

至於甘乃威,到今天他還不肯承認自己沒有能力當立法會議員。為什麼自陳太宣佈不參選,這麼多人跳出來說要選?因為大家都不當甘乃威是什麼回事,大家心想:「唔係卦?你都得?咁我都得啦」。

本來,如果甘乃威不是用近乎黑社會的手段迫走單仲偕,而讓單仲偕帶隊,或與陳太合組一隊,要取得一席雖然難,但不是沒有機會。現在好了,到今天,單仲偕「睬你都傻」去看奧運,民主黨又沒有了黎志強拉東區的票,在灣仔又沒有區議員,即只剩下中西區和南區。但「住得起」這兩區的人,對眼唔係生頭頂都生在額頭,真的看得起這個連大學學位也沒有的甘乃威?唔好玩啦!民主黨想拿一席真是「發夢都無咁早」。

當民主黨在比例代表制的港島直選一席也拿不到,瓦解的日子已不遠了,而這個千古罪人,當然就是甘乃威了。

黎志強當然沒有機會取得一席,但他為全港市民做了一件好事,就是讓小朋友知道:做壞事是沒有好報的!不要以為,用卑劣手段迫走了單仲偕,就可以順利進入立法會。哈哈哈!

2008年7月21日 星期一

IT戇豆

稍年長的朋友應該有看過戇豆先生的笑片。戇豆先生與香港的「喜劇」、楝篤笑......通通不同,這些通常是有意營造的笑料,黃子華的楝篤笑,更近乎是完全運用詞句組合配合事件來引人發笑,但戇豆先生有趣的地方,是整套劇集都是主角戇豆先生日常生活所遇到的事,他正經八百地去做一件事,卻因為他的個性,而生出了這許多笑話。其實,戇豆先生整套劇集好笑的地方,是大家不明白為什麼事情可以這麼發生,但戇豆先生卻可以令事情這麼白痴地發生了。

當然,戇豆先生只是創作人想像中的一個角色,他們或許集合了好多人的蠢經驗,和一點想像的空間,才集得成一套劇集。若在現實世界發生會怎樣,一是如筆者般笑餐飽,較有同情心的,就只有嘆一句,愛莫能助也。

今天閱報,笑到碌地。是的,又是譚偉豪。我都說他是我的最愛,他每有新聞見報,都會令我快樂一整天。我沒空天天看戇豆,而且譚先生的笑料天天不同,我實在要封他為偶像。

蘋果日報報道,「譚偉豪競選辦公室媒體統籌前日向部份傳媒提供資料,指提名譚偉豪參選的人士中,包括IT Matter當中主要協會會長,如香港電腦學會會長李惠光、香港互聯網供應商協會的莫兆華等,當中部份人曾在04年立法會選舉提名單仲偕參選。」

而蘋果報道,單仲偕否認這些人曾提名他,但輪到問譚偉豪時,他則一概不知道。

我實在想不通,有什麼人可以報名當日出份新聞稿都會比人話「失實聲明」(註)。正常人參選,出張新聞稿,講自己有「幾咁勁」在所難免。找到勁人提名,自然想報章報道。可是,這是政治選舉,要做的話,不是如此做的,是有方法做的。(不過我當然不會教譚偉豪。他可以將最簡單的事攪得一團糟,邊個埋身邊個死。)

好了,這笨在什麼地方?

正如我以前講過,寫東西遇到資料性的東西,即使只是人名和數字,都一定要查過,而且最好查第一手資料,不肯定的不要寫,或可以寫得模糊一點,因為資料錯便會令人覺得不專業。譚生這次戇豆左,因為他們沒有查過當年有什麼人提名過單仲偕,只是「想當然」地「認為」這班人曾提名過單仲偕。

但是,「以前提名單仲偕的人現在提名我」應該是他們今次報名的殺手鐧,卻竟然連最基本的資料也不找一找,想必是太懶惰。這次,不是別人「跣」他,而是他自己行行下路,「嘩,有塊西瓜皮喎,快D埋去踩先,如果唔係會比人踩左先架啦!」,真係,唉,拉都拉唔住,唯有快手掩耳,希望「嘭」的那聲不會震穿耳膜。但做立法會議員不可如此,因為立法就是「雞蛋裡挑骨頭」。當然,如果入到立法會打算做保皇黨,則如黃容根般...well...相信也做得很輕鬆。

好了,他可以賴是「媒體統籌」做得不好(但賴自己teammate係好差的行為),沒有check過便出街。但是,即使他真的找到一些零四年曾提名單仲偕的人提名他又如何?將「莫兆華」、「李惠光」這兩位(或更多位其他人)列為「零四年提名單仲偕而今年提名我譚偉豪」的策略的愚蠢處,是承認提名單仲偕的人是「正斗」。

你有聽過黃子華所說的笑話嗎?「一國兩制」最偉大的地方,是「佢肯承認佢果一制真係會嚇親人」!舉個例子,司徒華會不會爭取程介南提名? 當然不會吧,因為政見不同、操守的標準不同,即使程介南肯提名,司徒華也未必想要。好了,如果陳太肯提名甘乃威,甘乃威會有何反應?碌出黎接啦,而且一定也「慌死你唔知」,四周圍宣傳獲陳太提名。

就是了。當譚偉豪在參選日跳出來宣佈,零四年曾提名單仲偕的李惠光和莫兆華今年提名他(請看回蘋果原文,單仲偕說不是事實,譚偉豪說不知道。),背後的邏輯是:「單仲偕是『好野』,雖然我得不到他提名,但提名過他的人都是『好野』,所以我找到他們提名,我就是『好野』」。但是,單仲偕今年提名莫乃光喎!那麼,這是不是代表,譚偉豪認為是「好野」的單仲偕,只認為莫乃光是「好野」?根據最簡單的數學邏輯:A>B & B>C,所以 A>C。如今:譚偉豪-->單仲偕好野 & 單仲偕-->莫乃光好野,所以:譚偉豪-->莫乃光好野。不是眾望所歸了嗎?

當然,還有另一個邏輯,就是「單仲偕不是『好野』,但提名過單仲偕的,都是『好野』」,但是現在發現,李惠光和莫兆華沒有提名過單仲偕,那麼,在譚偉豪眼中,他們還是不是「好野」,他們還是不是譚偉豪想爭取的提名人呢?那麼,譚偉豪找李惠光和莫兆華提名,是不是「找錯了」?

當然,還有第三個邏輯,就是李惠光和莫兆華是好野,與單仲偕無關。如果是這樣的話,便很好了。但若他們真的如此想,又為什麼提單仲偕的名字?那必定是:譚偉豪找他們倆提名的原因,是somehow因為他們曾提名過單仲偕的緣故,可能是上面兩個邏輯其中一個。

即是說,無論是什麼邏輯,譚偉豪找李惠光和莫兆華提名,既不是因為他們兩個人,也不是因為他們代表什麼會,而只不過因為單仲偕!那麼,現在李惠光和莫兆華算是什麼?這恐怕是香港史上最戇豆的選舉工程了。

更愚蠢的,提名人本來應無分輕重。即使有分輕重,絕不可以由候選人自己說出口,譚偉豪的助選團不懂人情世故,或者以為背後有「鄰近地區強大勢力」支持,便可以視業界的翹楚「要來便來」、「要走就走」,完全漠視了選舉和政治的遊戲規則,最終只會自招滅亡。

最慘的要算是莫兆華和李惠光了,借了個名字給他用,還攪得自己一點份量也沒有,現在進也不是,退也不是。若我是他們,必定「不帶走一片雲彩」,兩邊也不支持,買張機票到日本(咁岩租唔到機...個電話打唔到)放假,到九月七日才落機回來投票算了。那些還未簽名的什麼「業界翹楚」,說不定還是遠離這戇豆比較適合,城門失火會殃及池魚的呀!聰明一點的話應「走都走唔切」,或者告訴譚生「公司唔批准」或者whatever的藉口。

話說回來,提個名罷了,只是找十個人(還是二十?)簽個名,填好身份證號碼,那些「唔識字」的師奶亞叔選區議員,一樣會唱「我都做得到」,譚先生不是說已領了個什麼博士,還是上市公司主席的嗎?連提個名也戇豆至如此,即使他當選,有沒有能力做立法會議員呀?

唉,譚偉豪的戇豆事件天天新款日日不同,有時真懷疑他是為了搏出鏡、出新聞,所以才攪這些笑話,否則,很難想像一個智商正常的人,會連這麼簡單的事情也會攪得一團糟。

如果有幸有資訊科技界的選民看到,祝各位好運了。

(註:「失實聲明」大意是,那份東西的內容與事實不符,有一大段法例跟尾,不詳細寫了。)

P.S. 「IT戇豆」的英文,可以考慮用 IT BEANS。既然我已將「戇豆」變了動詞,不如將英文BEAN加個新用法,形容有如戇豆的戇居行為。大家覺得這個新名詞如何?

2008年7月20日 星期日

謝謝譚偉豪

譚偉豪先生果然是我的鍾愛,因為他的行徑往往出乎我的意料。記得陶傑說過,好的新聞故事都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若沒有意料之外,便沒有吸引力。譚先生則事事也是意料之外,實非一般上市公司主席可比擬。他天天新款的笑話,教筆者慨嘆,一個人的戲劇性的行徑,總如倪匡所說有個quota,但他的爆笑來得這麼密,如黃子華笑談馬卓安每兩星期一次的執政危機般,「仲密過女人來M」,不會「心情唔好」的嗎?

譚偉豪和莫乃光,果然如先前報章所說,雙雙參選立法會資訊科技功能組別。兩者的網頁已準備就緒。莫乃光的網頁看起來pro一點,雖然有些「甩漏」,至少有個政綱可以看看;譚偉豪的網頁卻只有兩版,一版是廢話,另一版是支持者,連他的個人資料也沒有,彷彿是無謂的東西。

藍天蔚要說的,是譚偉豪選舉網頁那個iPhone。是的,譚偉豪放了一個iPhone 在網頁上!那的確是iPhone,連icon也一樣。

為什麼放一個iPhone?恐怕是想人知道他也知道iPhone很潮吧。

是的,月初 iPhone到港,不少人蜂湧到某網絡商登記,甘願被綁也要有一個iPhone到手,現任的IT立法會議員得了一個,就急不及待要show給記者看,以示追上潮流。

可是,至潮 iPhone 只不過是對普羅市民而言,筆者身邊一些潮人,早已從美國取得水貨到手,IT界就更不要說,這樣的小玩具,即使到了手也沒有什麼大不了,將一個圖放在網頁上就顯示自己潮嗎?Oh,這也對牛頭角順嫂和沒有錢的中學生而言可以說是,但對於一個IT人來說,算了吧,第一個想到用iPhone出鏡那個是叻仔,第二個想再用iPhone出鏡的,恐怕是傻仔了。

不過,話又說回來,這樣做有沒有侵犯蘋果的知識產權呢?

那個毫無疑問是iPhone,連iPod, Phone, Mail等字也照用,卻key了一張他在那個讀一篇英文keynote也很出眾的場合的相片在那裡,當是相簿嗎?但是蘋果電腦的產品,其外觀設計往往是它的必殺技,我不肯定iPhone的外觀設計有沒有註冊,但肯定的是:這樣子抄襲別人的產品為己用,一定不尊重別人花好多心神設計和創作的東西,不見得會尊重知識產權。

如果蘋果有註冊外觀的話,譚先生如此運用iPhone的外觀,筆者懷疑這可能侵犯了蘋果的知識產權。當然,侵犯知識產權的案件,即使被控,與譚先生日前惹上的誹謗官司一樣,都只是民事訴訟,最終可以賠償了事。

什麼人會選一個不尊重別人知識產權的人當資訊科技界代表呢?香港的創意工業不發達,因為鄰近地區抄襲和翻版成風。倪匡的小說被放上網,版權費大縮水。筆者年輕時(雖然其實筆者不算老)試過被人抄文,然後拿了去投稿收了稿費,那種憤怒非筆墨所能形容,自此特別討厭侵犯別人知識產權的垃圾。老實說,那個放在譚偉豪選舉網頁的iPhone只不過是放一張相而已,又不是按下iPod按鈕可以聽到他說話,或者按下Phone按鈕可以與譚偉豪對話,完全無需要放iPhone在這裡。他只是為了「型」,便完全不尊重他們創意的結晶品。譚先生若有幸當選立法會的資訊科技界代表,會不會尊重知識產權呢?當他自己也肆意抄襲別人的設計,他那會致力保護知識產權?

放了個iPhone在自己的網頁,更顯示譚偉豪全然沒有政治智慧。IT功能組別既有公司選民,也有個人選民。蘋果在香港好像沒有什麼運作,但他的對手微軟卻有一個龐大的辦公室在數碼港。一眾微軟、電訊公司和電話製造商的管理層,看見了這個在譚偉豪網頁的iPhone,就像是被人在臉上摑了一巴。誰會投票給一個摑了自己一巴掌的人?譚偉豪放一個iPhone在網頁,被人控告侵犯知識產權的機會很低──蘋果不會這麼笨──但激怒蘋果對手的機會卻很高,是搬起石頭砸自己隻腳的典範。

譚先生為人天真無邪,行徑極有Mr. Bean那種令人由心發笑的喜劇感,不但給了我很多寫作靈感,也為這個網誌製造川流不息的瀏覽量,為我帶來無比歡樂,有機會見到他,真要衷心感謝一下。

2008年7月17日 星期四

寫中文

有時有朋友電郵,問我如何寫好中文。

我再次聲明,我不是讀中文,批評明報或其他人的中文,都是從「江湖」混回來的感覺,或許一山還有一山高,只是高手不「插」我而己。先來一個免責聲明,你聽了我所說,給人笑的話,我不會賠償給你。:p

不過我仍可以分享一下我覺得怎樣才可以寫好中文。

看書是免不了的。看書──即使那只是小說,令你了解很多詞語、成語的用法和意境。一個聽來的笑話。may在宿舍茶水房與朋友傾談,sandy剛巧此時進入,見may笑得燦爛,問:嘩,亞may做咩欲仙欲死?

其實看什麼書也沒有所謂,如陶傑所講,色情小說也沒有所謂。如果sandy有看書的習慣,她便不會不知,欲仙欲死只會在形容女士性行為高潮時才用,不會用在其他地方。其實中英文也一樣,看小說、故事令人的語文進步得很快。

當然,想看書而中文進步,所看的書必要選擇過。那些教炒股票的肯定不是好的書;
除了幾個出名文字功力好且有點國學根基的議員,例如張文光、司徒華和吳靄儀,一眾議員和明星寫的書也不必考慮,不過,他們寫的東西,放在牀邊留在哪一晚睡不著拿來催眠便可。筆者看最多的是陶傑和衛斯理,金庸只看過幾本,因為不明白為什麼江湖人物不說清楚便打起來,打完打飽,才發現一場誤會,但手手腳腳都斷得七七八八,極不合邏輯。

除了看,還要有機會寫和改。要寫好文章,寫和改的過程很重要。若有人願意改你的文章,當然最好,若無的話就只好靠自己。有一次有幸聽陶傑講到,寫文章要寫得好,用字必須有如音樂家演奏,對每個音符都要執著要彈好,才會彈得好。

寫文也一樣,寫完一次,再看再改,改到無得改為止。

好了。不懂得改怎辦。給人看是好的。當別人看不明白,問多兩句,自己便開始明白,原來寫的文章別人根本看不明白,寫的時候便會想一想,這樣寫、那樣寫,到底看的人能否明白。

無人能幫忙看和改的話,還有一些方法。市面上還有一些書,是專挑文章的錯處,多看也有幫助,至少知道有哪些寫法,原來有邏輯問題。陶傑也寫很多專挑人中文錯處的文章,可以在他的結集找到。

筆者的「秘技」,就是批評別人的文章。找別人的錯處,能提醒自己小心,否則日後就容易成為笑柄。像我這樣「要臉」的人,可承受不了被人恥笑,而且久而久之,自己就真的更小心。或許你會說,那豈不是將自己的快樂築在別人的痛苦上?well,我不是聖人,而且,告訴他們寫的東西有錯,說到底他們自己都有益處。

藍天蔚還記得,去年初梁家傑選特首的時候,那些姣婆紅的單張的中英文,真的很嚇人。例如有一份,上面寫著「在這份摺紙上......」,英文該是On this leaflet,看完後真的嘆為觀止,一百歲唔死都有新聞聽。

任何語文都有邏輯的。很多人寫文寫得不好,都只幾個問題:

一、上文不接下理
很多人寫東西隨心所欲,喜歡寫什麼便寫什麼,結果寫到後面,卻忘記了前面寫過什麼。讀者起來,都不知你到底是贊成還是反對某一件事,如何能說好呢?這是文章的結構。小時候老師教作文都要我們起大綱,這是有用的,讓你一邊寫時一邊有個「譜」,不會寫了去外太空。

二、語句不通
語文是有其邏輯的。很多人寫起來,不理語文本身的邏輯,或用了英文的邏輯,寫出來的東西便很奇怪。上篇講的Normal Disability便是例子。

三、正確的資料
對於喜歡寫文章的人來說,一寫起文章,通常有一股靈感不宜打斷,於是涉及到很實在的資料時,便會按自己的記憶寫下去,但要證實資料的真假是很痛苦的過程。例如我們罵政府浪費公帑,到底浪費多少公帑?一百億還是三百億?資料正確是很基本的要求。如果資料不正確,例如連曾蔭權的名也寫錯,這些文章,不看也罷。

2008年7月16日 星期三

政府騎呢英文

在政府網頁看到的。

Normal Disability Allowance,中文是「普通傷殘津貼」。一直只知中文名稱,聽起來一點問題也沒有,但一看英文,問題可大了。什麼是 "Normal""Disability"?

Normal不解作「普通」,通常我們會譯作「正常」,牛津字典解釋為"in accordance with what is typical, usual or regular"。我想像不到什麼disability是normal,除了近視。

近視明顯是disability,但當一班中學生有八成有近視而要戴眼鏡,那又真是 normal 得很。除此以外,我真舉不到其他normal disability的例子。借問政府,Normal Disability Allowance是眼鏡津貼嗎?但實情不是如此,我相信任何人帶四眼兒子到社會福利署申請傷殘津貼,不被視為白撞,就會被控騙取津貼,因為要合資格領取這津貼要:
  • 經由衞生署署長或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或在極為特殊情況下由私家醫院的註冊醫生)證明為嚴重殘疾
  • 其嚴重殘疾情況將持續不少於六個月
藍天蔚不明白的,是原來「嚴重殘疾」是normal。莫非這裡是柬埔寨?

2008年7月14日 星期一

明報無疑是大陸報紙

在網上看見這標題:中銀發奧運鈔民眾提早排隊

中銀香港周三發行奧運紀念鈔票,由於(?誰)認為會升值,總行及分行門外今天已見準備露宿兩夜的人龍。

在中環花園道總行門外,已有人在早上九時抵達,亦有人帶備雨傘及椅子到場排隊。

一名排隊的女士說,由於只有六間分行發售全部五款紀念鈔票,所以選擇在總行排隊。有人不滿銀行不提早派發輪候號碼牌,讓民眾(????讓???多謝晒喎!)在烈日當空下排隊很辛苦。

在屯門的分行有幾十人(??「幾十人」也寫得出??為何不寫「數十人」?)排隊,分行架設鐵馬,又派保安人員維持秩序。不少民眾用水樽及雨傘佔位置,一度引起其他排隊的市民不滿,投訴分行的安排不妥善(香港習慣寫作「安排欠佳」,寫「不妥善」的,明顯是國語人)(都未完,為何用句號?)也有人投訴在場保安人員沒有處理插隊問題。

分行職員說,正與警方聯絡(「正聯絡警方」),為門外排隊的人流作出安排(我與弟弟前往進行游泳活動,哈哈哈!)。中銀香港將行(「即將」)印製的376萬張港幣奧運紀念鈔票(???成句只是一個名詞??)。紀念鈔票加封套包裝後共分5個品種(品種?是動物還是植物?)、合計 314萬套以供出售,除了港幣單張(售138元),還有4連張和最昂貴的整版35連張(售1388元),另有港幣加澳門幣紀念鈔套裝,收益扣除成本後會撥 捐慈善用途。

中銀香港分行將於發售日開始,每天早上9時派籌,銀行會依足正常流程運鈔(?這句有什麼意義?),預料每分行每日可向約1000名客戶出售鈔票。鈔票售罄前銀行會張貼告示或發新聞稿通知客戶。

這是明報一段新聞的標題。藍天蔚對「民眾」這個字眼極有興趣。香港上至政府下至蟻民,都不會稱香港人為「民眾」。我們多用「市民」和「公眾」,即使在九七,親共社團在街上掛了「全港市民熱烈慶祝回歸」,也是用「市民」,不是用「國民」、「民眾」,因為這兩個詞語,是大陸的用字。

但是這篇文章卻多番用「民眾」。什麼人會用「民眾」?讀大陸書多過香港書、在內地讀書,甚或本來就是大陸人!

明報離不值一看又踏近一步!哈哈哈!

2008年7月7日 星期一

一百億元可以做什麼?

一百億有多少?一百億=10,000,000,000

有了一百億元,政府可以做什麼,或不做什麼?

1. 撥給大花筒旅發局用二十年!
2. 大約建一百間標準學校校舍!
3. 差不多可以減免一年差餉!
4. 足夠應付將生果金增至一千元的六年開支──雖然我認為應該取消生果金!
5. 讓全港市民(包括嬰兒)每人分得近千五元!
6. 足夠醫管局近三個月經費 (真大食)!
7. 足夠審計署接近八十四年開支!
8. 可以請多一隊警隊回來!
9. 請任志剛做足一千年!
10. 足夠全香港小學用一年 (包括聘請教師的開支)!
11. 足夠全港司法機構用十年!
12. 足夠立法會廿五年開支!
13. 足夠香港電台用廿年!
14. 足夠稅局為香港人搵八年錢的成本!
15. 差不多能照起全港大學由政府資助的教學及研究經費!
16. 讓全港每年入息少於五十萬元的人一年不繳交薪俸稅!
17. 讓全港每年入息少於三十萬元的人三年不繳交薪俸稅!
18. 足夠現時那十七位副局長和政治助理做足二百八十年!
19. 足夠曾蔭權和他的「領導班子」做足一百七十年!
20. 足夠曾蔭權你這個忘恩負義的傢伙,丟低香港人這個正室,跑到大陸那個二奶處溫馨一晚!!!!

曾蔭權,下台好了,不要花光香港人的血汗錢,我們賺錢是很辛苦的,你有什麼資格將我們的錢花在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