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6日 星期五

垃圾議員出的垃圾新聞稿

民主黨近日跟雷曼兄弟跟得很貼,本來有點猶豫的民建聯,眼見民主黨搶盡風頭,也跑上來跟第二啖湯,不讓民主黨食晒。但是民主黨派一個垃圾跟,要有結果可能要靠神蹟,垃圾議員連出份新聞稿都是垃圾,雖然襯得很,還有什麼好意見可以提出來?

抗議政府監管不力 要求保障投資者權益

雷曼兄弟迷(什麼叫「迷債」?好學唔好,學埋大陸那些永遠聽不明白的簡稱。迷你債券個名又唔係長,使唔使咁呀?)等金融產品苦主與民主黨候任立法會議員甘乃威今早向金融管理局遞交首批投訴個案,共660 宗,涉及金額總數約6億8,560萬元(大家都知道筆者極討厭這樣寫數字。如果這樣寫也可以,為什麼不寫6億8千5百6十萬元?讀起來不是更方便嗎?),當中大部分涉及「迷利債券」(民主黨真勁,自創名稱。我們在討論的是mini-bond,中文譯做「迷『你』債券」,到底民主黨跟緊的是什麼呢?),其餘包括股票掛鈎、保本定息票據及ELI(這裡寫「股票掛勾、保本定息票據『及』ELI。甘生英文可能同「搓our breast有得揮」,又唔識經濟金融,又不肯用心學,才會這樣寫。他知不知,ELI是Equity-Linked Investments?舉個例子,如果我去到宜家,人地問你買咩,你話:書桌、床,同埋傢俬,人地係咪會當你係白痴?不錯,而家甘生就係話我地知,佢地民主黨收到的cases,係「書桌、床,同埋傢俬」囉!)等多類金融產品,經由十多間分銷銀行包括中銀、大新、星展、渣打、東亞、荷蘭、豐明、中信嘉華、富邦、永亨、恒隆等出售。

(非常好,沒有主語的)投訴內容主要包括:

1. (一句這樣開頭,真是嘆為觀止,甘拜下風)原來是定期存款,但銀行職員致電(誰?甘生?)游說及誤導(我係中銀的話,我一定告民主黨這份新聞稿誹謗)把定期(真係好街坊喎,就咁「定期」,雖然明,但......)轉為購買迷利債券(..............甘生知不知,雷曼那種東西叫mini-bond?)(?誰)以為是一個三年期的定期存款,當中不少客戶是長者。(連句號點放都唔識...)不滿銀行沒有評估長者的風險。

2. (誰?甘生?)推銷時說產品歷史悠久、安心購買(????唉,攪咩?)、與七間著名公司信貸表現相聯,包括中電、中海油,星展、匯豐、和黃、港鐵及渣打,七間公司出現問題才會招致損失,整個過程(?誰?)從沒提及雷曼兄弟公司作為為擔保人之風險,亦沒提及發行公司乃雷曼兄弟公司之公司(什麼叫「雷曼兄弟公司之公司」?)

3. 推銷時,事主(真感動,終於有主語了!)已經強調要「穩陣」,但職員仍表示產品與多間上市公司及銀行掛鈎,極低風險,完全沒問題,亦沒有給予介紹冊子(現在才知道,「冊子」有「大冊子」和「小冊子」之分,如果是「小冊子」時,「小」字不可不寫,但若是「大冊子」就可以簡化成「冊子」,又學到野!)

4. (?原來主語並非必要!)沒有說出如此高風險,只說如果八間機構其中一間機構有問題,最多損失八分一(損失八分之一的什麼?實明架嗱?)

5. (唉!)推銷時,有些銀行強調保證到期可全數取回本金,有些說最壞情況可收取股票,而所買的股票是藍籌。

6. (唉!)只解釋與大機構信貸掛鈎,全沒有解釋風險及可招致失去全部本金。

7. 出了問題後,有的銀行沒有主動通知客戶,有的只致電通知「出事」,著等電話,對任何查詢表示「不知道」。

8. 銀行職員曾表示就算「雷曼」倒閉,也不會有風險,其風險只與7間相關公司掛鈎,涉誤導客戶之嫌(「之嫌」不可這樣用。「之嫌」的意思是「的嫌疑」,所以一般都會寫成「有xx之嫌」,而涉,已有「涉嫌」的意思,這裡不倫不類,是為垃圾。)

民主黨候任立法會議員甘乃威


一葉知秋。

這份新聞稿,標題是「抗議政府監察不力 要求保障投資者權益」,可是整篇新聞稿,卻沒有說政府如何「監察不力」,也沒有提出如何能「保障投資者權益」。可是,即使如此廢的一份新聞稿,卻也寫得如同垃圾,記者收到必定大嘆無料(當然包括份新聞稿,同埋個人)。這位垃圾,靠著誤導市民做了立法會議員,可是除了將投訴者的說話筆錄,什麼都提不出,苦主們等他救命,真係找錯人了,祝他們好運好了。

3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建議迷你債券持有人報警求助!
致:迷你債券持有人

茲建議 閣下如果持有迷你債券,請即報警求助。其理由如下:
(一) 香 港 銀 行 業 僱 員 協 會主 席 李 麗 貞 指 事 件 令 銀 行 從 業 員 面 對 前 所 未 有 的 精 神 壓 力 , 又 指 政 府 將 所 有 責 任 推 在 銷 售 員 身 上 的 做 法 不 公 。 (詳請閱讀2008年9月25日《東方日報》 ─ 《壓力爆煲銀行職員怨政府卸膊》)
李 麗 貞 認 為 , 所 有 雷 曼 迷 你 債 券 投 資 產 品 都 經 過 香 港 證 監 會 審 批 才 可 零 售 , 她 說 債 券 給 人 的 印 象 是 十 分 穩 健 , 但 迷 你 債 券 背 後 其 實 有 很 多 衍 生 工 具 , 但 證 監 審 批 過 後 仍 將 之 歸 類 為 債 券 , 不 但 誤 導 市 民 , 連 前 線 從 業 員 也 誤 導 了 。 她 說 , 事 件 發 生 後 , 政 府 將 責 任 推 在 銀 行 前 線 最 低 級 的 職 員 身 上 , 只 徹 查 從 業 員 的 銷 售 手 法 , 但 不 檢 討 金 融 機 制 現 存 的 漏 洞 , 不 負 責 任 之 餘 更 嚴 重 打 擊 金 融 界 士 氣 。
(二) 香港銀行公會主席和廣北先生的表示。(詳請閱讀2008年9月27日《蘋果日報》─ 《投 訴 雷 曼 迷 你 債 券 近 二 千 三 百 宗 金 管 局 立 案 查 銀 行》)
銀 行 公 會 主 席 和 廣 北 昨 日 在 例 會 表 示 , 參 與 分 銷 雷 曼 迷 你 債 券 的 銀 行 機 構 , 是 否 應 承 擔 賠 償 的 問 題 , 實 屬 「 為 時 太 早 」 。 他 解 釋 , 包 銷 及 分 銷 該 等 產 品 的 銀 行 掌 握 產 品 的 訊 息 有 限 , 尤 其 是 債 券 抵 押 品 的 性 質 及 價 值 不 很 確 切 , 難 以 評 估 客 戶 會 否 錄 得 損 失 。 公 會 將 積 極 配 合 監 管 機 構 進 行 調 查 , 並 已 發 出 通 告 , 呼 籲 會 員 銀 行 主 動 跟 客 戶 溝 通 。
一位代表銀行僱員的李小姐就指出:“所 有 雷 曼 迷 你 債 券 投 資 產 品 都 經 過 香 港 證 監 會 審 批 才 可 零 售 ,…… 迷 你 債 券 背 後 其 實 有 很 多 衍 生 工 具 ,但 證 監 審 批 過 後 仍 將 之 歸 類 為 債券 ,不 但 誤 導 市 民 , 連 前 線 從 業 員 也 誤 導 了 。 ”而銀行公會的和先生則表示:“包 銷 及 分 銷 該 等 產 品 的 銀 行 掌 握 產 品 的 訊 息 有 限, 尤 其 是 債 券 抵 押 品 的 性 質 及 價 值不很確切,”

本人覺得這是一樁疑似騙案,疑似騙徒之一是「香港證監會」(根據香港銀行業僱員協會主席李小姐的說法:) ─ 迷 你 債 券 背 後 其 實 有 很 多 衍 生 工 具 , 但 證 監 審 批 過 後 仍 將 之 歸 類 為 債 券 , 不 但 誤 導 市 民 , 連 前 線 從 業 員 也 誤 導 了 。疑似騙徒二是迷你債券的分銷商和銀行(香港銀行公會主席和廣北先生的說法:) ─ 包 銷 及 分 銷 該 等 產 品 的 銀 行 掌 握 產 品 的 訊 息 有 限 , 尤 其 是 債 券 抵 押 品 的 性 質 及 價 值 不 很 確 切。

疑似受害人(誤墮欺騙陷阱)是一眾「迷你債券持有人」。

無論是警務署的《警訊》或政府電視宣傳片都鼓勵市民如果懷疑自己受騙、墮入騙局而蒙受損失應即報警求助,請警方調查,將騙徒繩之以法,維護香港法紀。

敦請所有尊貴議員和各政黨大力協助受害人。誠懇地邀請所有前線的銷售員站出來做証人(其實在某程度來說,這些銷售員也是受害人之一,因為掌握產品的訊息有限,就要站出來銷售。),如果香港銀行業僱員協會肯加以幫助,則成功機會更高。

另外要做的就是分別向下列二個部門投訴:

立法會秘書處申訴部
辦公時間 : 上午8時45分至下午6時(星期一至星期五)
熱線電話 : 2526 4027
傳真號碼 : 2521 7518
電子郵件 : complaints@legco.gov.hk
地址 : 香港中區花園道3號花旗銀行大廈5樓

香港金融管理局
地址:香港中環金融街8號國際金融中心2期55樓
銀行服務投訴組 
電話 : (852) 2878 1378 
傳真 : (852) 2509 3990 
電郵 : bankcomplaints@hkma.gov.hk

以上是個人對事件的看法和建議做法,謹供參考。
(利益申報:本人沒有持有任何迷你債券,但家人和朋友都持有迷你債券,金額分別是HK$468,000.00 和HK$6,610,000.00。)

藍天蔚 提到...

匿名:

我懷疑那位李小姐的說話有偏頗,我不信證監會會將此「歸類為債券」,證監會戇居之處,是容許銀行用「債券」二字推銷,但不一定等同證監會將這些產品「歸類」為債券。

藍天蔚

匿名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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