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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5日 星期日

《中文解毒》

筆者孤陋寡聞,過去只識陶傑不識陳雲。某天路經書店,看到這本結集,順道一翻,連自己也嚇了一跳。筆者一直知道中文西化以後,變得索然無味,但有時要翻譯英文為中文,雖已盡力避開直譯而採意譯,但有時候還免不了俗,寫出了「對.....作出...」那些垃圾句子。

過去陶傑間或鞭撻政府部門的中文之垃圾,援引例子點出政府文稿不合邏輯之處,但陳雲這本書中約十篇的文字,列出了好多我們十數二十年來生硬翻譯英文詞彙的例子,同時舉出中文本已有之的詞彙,兩者互為對比,方發現自己的中文在不知不覺間也中了毒。

與陶傑不同的是,陶傑尚視國語的講法或詞彙為書面語的基礎,例如他指不應寫「有無」,而應寫「有沒有」、若非成語,不應用「亦」而應用「也」,因為「亦」是廣東話。但陳雲則高舉粵語粵字更古雅更合邏輯,批評國語,尤其現時的所謂「普通話」,只不過是北京土話,指棄古雅語文不用而採土話之愚蠢。

總之,喜歡寫文章的年輕人,看一看陳雲如何批評現今的語文,必定大有益處。

2008年11月22日 星期六

商台的新聞報道

近日間或聽到商台的新聞,嚇了一跳,不知商台換了個什麼人監控那些讀稿,多了些很「銀」耳的字眼或讀法。

什麼「作出」、「進行」的廢話,再將一個明是動詞的物體變為名詞的做法已是司空見慣,美麗的維珍尼亞變了「弗吉尼亞」也是無可耐何,但再近還有些什麼將「重(讀:仲)點」讀成「重(讀:輕「重」的「重」)點,提到各國處理金融海嘯,不用「應付」,而用「應對」。這些都不是廣東話。

或者這就是《一九八四》Newspeake的第三版!唉,無可避免,香港人將會越來越蠢,因為傳媒已經被共產黨控制了,那一套愚蠢的語言將會滲透下一代,令下一代變蠢。

不願做奴隸的人民,為了自己的子女,你應該自小與他們講英文,讀國際學校,然後在家中找補習老師教英文嚴選好的課本,否則......祝你好運。

2008年10月18日 星期六

點解明報的社評可以垃圾得咁緊要?

一百萬元的題目:點解明報可以讓這般垃圾的社論出街?覺得金庸太長命?
查迷債乃強化金融基建機遇
應讓立會運用特權法揭真相 (甘乃威講完你才講,連甘乃威都不如)

【明報專訊】雷曼迷你債券事件演發(什麼叫「演發」?「發生」不好,要自創一個「演發」的詞語乎?型D咩?)了一個月,昨日在三方面較有進展──(1)涉事銀行願意以市值價格回購迷債(市價大家明白不用簡稱,迷債卻又不用迷你債券!);(2)金管局把24(...又是可惡的數字)宗涉及以不當手法銷售迷債的個案,轉介證監會處理;(3)立法會內會通過成立小組,可行使《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雷曼迷債事件──但是最終(誰?)能夠取回多少本金,還是未知之數,要弄清事態責任和真相,需時更漫長。整件事發展迄今,(整件事的什麼東西「反映」...?主語在那裡?)反映監管制度存在不少問題,政府必須全盤徹底(「全盤」已有「徹底」的意思,何需「架床疊屋」?)檢討,加強保障投資者,以鞏固本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對於迷債小投資者而言,最明確進展(「最好的消息」是不是比較貼切?)是銀行願意以市值回購迷債,(誰?明報?)已委任安永會計師行為財務顧問,短期內可提出具體方案(什麼具體方案?怎樣計算市值?還是怎樣定回購的先後次序?),政府也委任羅兵咸會計師行為獨立顧問,以確保回購(程序還是價格?)公平及公正。現在備受關注者,是迷債事主可以取回多少本金(寫成「現時迷你債券事主最關心可取回多少本金」是不是更貼切?)。政府建議銀行回購迷債之初,曾經表示部分迷債(迷你債券會伸手出來收錢?是「迷你債券事主」才對,這明顯是寫的人太懶惰)可以取回六成本金,就此(「就此」二字是廢話,刪了全無問題)有業內人士認為過於樂觀,並予(這裡的「並予」是什麼意思?是「政府給予」...的意思?)迷債事主不切實際期望。

迷債事主當然希望取回大部分本金,但是應該有部分迷債市值僅餘不足一半本金的心理準備(「迷你債券事主當然希望取回大部份本金,但也要有心理準備,迷你債券的市值僅餘不足一半」是不是較好?)。當可取回數額確定後,一些以畢生積蓄被哄騙了購買迷債,只能夠取回象徵式金錢的人,他們面對殘酷現實將如何反應,政府應該預先慮及,並須準備應對。(這裡寫得太差,為何不寫成「當苦主發現被哄騙以畢生積蓄購買了的迷你債券,只能取回象徵式的本金時可能難以接受現實而做出非理性行為,政府要及早預防不愉快事件發生」?)

金管局成案監察又查 架床疊屋「可怒也」

所以(邊有人開新段如此「所以」?),銀行願意回購,可能是更複雜情況的開始,如何妥善梳理(對不起,我太孤陋寡聞,沒聽說過「梳理」可以這樣用,辭海也查不到)箇中關係,最大程度上保障小投資者利益,政府需要做大量細緻工夫,應該早為之謀。(講完一輪,到底「複雜情況」是什麼情況?「箇中關係」是誰和誰的關係?「細緻工(功)夫」是什麼工作?操筆之人完全沒講,是為廢話。)

第二項進展是金管局把24宗涉及(「涉嫌」是不是比較貼切?)以不當手法銷售迷債的個案,轉介證監會處理。雖然金管局認為這24宗個案已經成案,但是證監會還要「從上而下」(top- down)再查一遍,包括調查銀行的銷售程序是否有缺失,有關缺失是否構成失當行為,當證監會確立有關投訴的調查後,會向相關銀行發出懲處通知書,銀行最少有30天時間答辯(抄新聞稿。在這裡寫「銀行最少有三十天時間答辯」對討論是否「架床疊屋」全無需要,除了要塞滿字數之外,通通都是「唔等駛」)。

以此時序看來,證監會「裁決」銀行是否以不當手法銷售雷曼迷債,會是曠日持久的事(一、使唔使用到「曠日持久」?二、警察拉人都耐啦,唔通我地贊成私刑,當場打死強姦犯?),對於要取得官方資料,進行民事訴訟爭取銀行賠償的迷債事主,會有不利影響(會有什麼「不利影響」?可否解釋一下?)

其實,金管局已經確定這24宗個案涉及不當銷售手法,證監會卻要再做一次,事態(無神神加個「事態」,「使人困惑」!)使人困惑。據知金管局已就這24宗個案,通知有關事主和銀行,證監會再做一次調查,如果按證監會的準則,否決了金管局的調查結果,會否衍生其他事端(「事端」是很大陸的語言,即操筆人已斷定,若證監會否決金管局,就是證監會衰!但,證監會才是執法機構!),值得留意。如果證監會的調查,本來就知道不會推翻金管局的結論,則證監會「從上而下」再落一遍,豈非浪費資源,費時失事,延誤迷債事主追討公道?(兩個機構管唔到的東西啊!有政府就一定會發生。莫非明報主筆今日才知?)

(點解唔寫邊個解釋?)解釋,這個調查方法,由金管局和證監會雙方商定同意。事態(「事態」嚴重非常)果真如此,實在「可怒也」,因為這樣的調查進程,架床疊屋,蹉跎歲月,罔顧迷債事主尋求公道和追討賠償。金管局和證監會的前後腳調查,如果沒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則是活脫脫暴露「一業兩管」之下,兩大監管機構各自為政(文人都喜歡自以為懂,也最喜歡寫這些「各自為政」...等廢話。一個機構管晒,又說是獨立王國、有利益衝突,兩個機構管又說是「架床疊屋」,莫非明報的總編輯負責埋出糧?),出現相互抵消而非相互促進的現實。兩大監管機構於危機之中,不聯手調查,爭取時效(「時效」是不是大陸將「時間和效率」縮短的版本?),我們認為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雷曼迷債事件,有金融業者認為是當年修訂《證券及期貨條例》的惡果。當年修訂(什麼?)時,基於金管局和證監會就權責爭逐不休,政府最終決定「一業兩管」模式,容許金管局和證監會互不隸屬,各自監管,造成灰色地帶和監管漏洞(好似唔係咁固喎!)。雷曼迷債這類衍生工具,是歐美所謂創新金融產品,因為結構複雜,不會在零售層面賣給小投資者,只在金融機構或專業投資者之間買賣。雷曼迷債在港賣了5年,約4.4萬人蒙受巨大損失,主要原因是金管局和證監會權責不清,監察失效所致(廢話。證監會批了產品,若是賣給專業投資者的產品,根本不需要證監會批准,所以要負責的應是證監會。主筆如此寫,明顯不熟《證券及期貨條例》,所以找到一個自以為很懂的「業內人士」,講了兩句就當是金科玉律,真是唔識比佢嚇死,識就比佢笑死。)。所以,經此一事,「一業兩管」流弊已經暴露無遺(以為自己是哥倫布發現新大陸!),政府應該全面檢討,包括研究是否以「超級監管機構」模式,統一和加強監管力度(係啦,第日出事又話超級機構無王管了。)

金管局24宗個案,相信(?相信?)只涉及大新和星展兩家銀行,但是涉及銷售迷債的銀行多達21家和有3家證券行(「和有三間證券行」!這種寫法真有創意。)。我們希望調查(點解「調查」變了主語?)要繼續下去,否則人們會認為政府「只管蒼蠅,不敢打老虎」,處事不公平。

立會運用特權查迷債 曾蔭權應該樂觀其成

在政府就雷曼事件不願問責,也不想事件太多細節披露的情下,要追究責任和迷債真相,大概只能靠立法會成立的小組委員會了。昨日立會內會還通過小組可以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迷債事件。如果小組能夠運用有關權力,可以傳訊任何人、取得一切所需文件,則雷曼毒債在港售賣的所有內情,就有機會水落石出。不過小組能否運用特權調查,還須立法會大會通過才生效,如果政府不想立會全面深入調查迷債緣由,可能會游說建制陣營議員投反對票,特別是可以利用建制陣營在功能組別的優勢,以分組點票功能組別不通過的設計,否決運用特權法例查迷債事件。

我們認為,政府不應該阻撓立法會運用特權法例,應該讓迷債事件有機會真相大白。原因有二:

(1)迷債毒害大批投資者,整體社會承受了結果,真相大白不但還迷債事主一個公道,也是還整體社會一個公道。

(2)這次事件已經引起國際關注本港金融和銀行體制的監察是否完善,把事件攤在陽光下,然後謀求改善之法,可以增加外間對本港金融和銀行體制的信心。

行政長官曾蔭權時刻以本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為念,心目中還有與紐約、倫敦相提並論的「紐倫港」,因此他應該以實際行動,展示對香港金融基建的重視。我們認為,讓雷曼迷債真相大白,是本港金融基建自我完善的良機,處理得大公無私、光明磊落,同時從中汲取教訓,切實改善,會贏得外間的肯定和尊重。容許立法會運用特權法例查迷債事件,是構建和鞏固本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機遇,而非家醜外揚。政府不應該阻撓,就讓立法會運用特權條例去查吧!

唉,這篇太長了,睇到一半已經覺得慘不忍睹,再看下去會影響我的中文的質素,但成篇文的內容空洞,內行人一睇就知,呢條友根本唔明成件事係點。明報讓這些人寫社論,真的會做臭個朶,祝佢好運。

2008年10月5日 星期日

中國銀行那「隻」基金

好久以前在地鐵站看到的廣告:中國銀行推出什麼「盈豐收」保險計劃,廣告包括一句「多隻精選基金供選擇」。

不知廣告內容由誰最後校閱,理論上中國銀行應負責撰寫稿件。原來基金與牛羊一樣,其量詞為「隻」。不錯,口語說「多隻基金」大家明白,可是,那畢竟是用文字寫下來,中國銀行真的就這樣「多隻」就算了?

2008年9月26日 星期五

垃圾議員出的垃圾新聞稿

民主黨近日跟雷曼兄弟跟得很貼,本來有點猶豫的民建聯,眼見民主黨搶盡風頭,也跑上來跟第二啖湯,不讓民主黨食晒。但是民主黨派一個垃圾跟,要有結果可能要靠神蹟,垃圾議員連出份新聞稿都是垃圾,雖然襯得很,還有什麼好意見可以提出來?

抗議政府監管不力 要求保障投資者權益

雷曼兄弟迷(什麼叫「迷債」?好學唔好,學埋大陸那些永遠聽不明白的簡稱。迷你債券個名又唔係長,使唔使咁呀?)等金融產品苦主與民主黨候任立法會議員甘乃威今早向金融管理局遞交首批投訴個案,共660 宗,涉及金額總數約6億8,560萬元(大家都知道筆者極討厭這樣寫數字。如果這樣寫也可以,為什麼不寫6億8千5百6十萬元?讀起來不是更方便嗎?),當中大部分涉及「迷利債券」(民主黨真勁,自創名稱。我們在討論的是mini-bond,中文譯做「迷『你』債券」,到底民主黨跟緊的是什麼呢?),其餘包括股票掛鈎、保本定息票據及ELI(這裡寫「股票掛勾、保本定息票據『及』ELI。甘生英文可能同「搓our breast有得揮」,又唔識經濟金融,又不肯用心學,才會這樣寫。他知不知,ELI是Equity-Linked Investments?舉個例子,如果我去到宜家,人地問你買咩,你話:書桌、床,同埋傢俬,人地係咪會當你係白痴?不錯,而家甘生就係話我地知,佢地民主黨收到的cases,係「書桌、床,同埋傢俬」囉!)等多類金融產品,經由十多間分銷銀行包括中銀、大新、星展、渣打、東亞、荷蘭、豐明、中信嘉華、富邦、永亨、恒隆等出售。

(非常好,沒有主語的)投訴內容主要包括:

1. (一句這樣開頭,真是嘆為觀止,甘拜下風)原來是定期存款,但銀行職員致電(誰?甘生?)游說及誤導(我係中銀的話,我一定告民主黨這份新聞稿誹謗)把定期(真係好街坊喎,就咁「定期」,雖然明,但......)轉為購買迷利債券(..............甘生知不知,雷曼那種東西叫mini-bond?)(?誰)以為是一個三年期的定期存款,當中不少客戶是長者。(連句號點放都唔識...)不滿銀行沒有評估長者的風險。

2. (誰?甘生?)推銷時說產品歷史悠久、安心購買(????唉,攪咩?)、與七間著名公司信貸表現相聯,包括中電、中海油,星展、匯豐、和黃、港鐵及渣打,七間公司出現問題才會招致損失,整個過程(?誰?)從沒提及雷曼兄弟公司作為為擔保人之風險,亦沒提及發行公司乃雷曼兄弟公司之公司(什麼叫「雷曼兄弟公司之公司」?)

3. 推銷時,事主(真感動,終於有主語了!)已經強調要「穩陣」,但職員仍表示產品與多間上市公司及銀行掛鈎,極低風險,完全沒問題,亦沒有給予介紹冊子(現在才知道,「冊子」有「大冊子」和「小冊子」之分,如果是「小冊子」時,「小」字不可不寫,但若是「大冊子」就可以簡化成「冊子」,又學到野!)

4. (?原來主語並非必要!)沒有說出如此高風險,只說如果八間機構其中一間機構有問題,最多損失八分一(損失八分之一的什麼?實明架嗱?)

5. (唉!)推銷時,有些銀行強調保證到期可全數取回本金,有些說最壞情況可收取股票,而所買的股票是藍籌。

6. (唉!)只解釋與大機構信貸掛鈎,全沒有解釋風險及可招致失去全部本金。

7. 出了問題後,有的銀行沒有主動通知客戶,有的只致電通知「出事」,著等電話,對任何查詢表示「不知道」。

8. 銀行職員曾表示就算「雷曼」倒閉,也不會有風險,其風險只與7間相關公司掛鈎,涉誤導客戶之嫌(「之嫌」不可這樣用。「之嫌」的意思是「的嫌疑」,所以一般都會寫成「有xx之嫌」,而涉,已有「涉嫌」的意思,這裡不倫不類,是為垃圾。)

民主黨候任立法會議員甘乃威


一葉知秋。

這份新聞稿,標題是「抗議政府監察不力 要求保障投資者權益」,可是整篇新聞稿,卻沒有說政府如何「監察不力」,也沒有提出如何能「保障投資者權益」。可是,即使如此廢的一份新聞稿,卻也寫得如同垃圾,記者收到必定大嘆無料(當然包括份新聞稿,同埋個人)。這位垃圾,靠著誤導市民做了立法會議員,可是除了將投訴者的說話筆錄,什麼都提不出,苦主們等他救命,真係找錯人了,祝他們好運好了。

2008年7月17日 星期四

寫中文

有時有朋友電郵,問我如何寫好中文。

我再次聲明,我不是讀中文,批評明報或其他人的中文,都是從「江湖」混回來的感覺,或許一山還有一山高,只是高手不「插」我而己。先來一個免責聲明,你聽了我所說,給人笑的話,我不會賠償給你。:p

不過我仍可以分享一下我覺得怎樣才可以寫好中文。

看書是免不了的。看書──即使那只是小說,令你了解很多詞語、成語的用法和意境。一個聽來的笑話。may在宿舍茶水房與朋友傾談,sandy剛巧此時進入,見may笑得燦爛,問:嘩,亞may做咩欲仙欲死?

其實看什麼書也沒有所謂,如陶傑所講,色情小說也沒有所謂。如果sandy有看書的習慣,她便不會不知,欲仙欲死只會在形容女士性行為高潮時才用,不會用在其他地方。其實中英文也一樣,看小說、故事令人的語文進步得很快。

當然,想看書而中文進步,所看的書必要選擇過。那些教炒股票的肯定不是好的書;
除了幾個出名文字功力好且有點國學根基的議員,例如張文光、司徒華和吳靄儀,一眾議員和明星寫的書也不必考慮,不過,他們寫的東西,放在牀邊留在哪一晚睡不著拿來催眠便可。筆者看最多的是陶傑和衛斯理,金庸只看過幾本,因為不明白為什麼江湖人物不說清楚便打起來,打完打飽,才發現一場誤會,但手手腳腳都斷得七七八八,極不合邏輯。

除了看,還要有機會寫和改。要寫好文章,寫和改的過程很重要。若有人願意改你的文章,當然最好,若無的話就只好靠自己。有一次有幸聽陶傑講到,寫文章要寫得好,用字必須有如音樂家演奏,對每個音符都要執著要彈好,才會彈得好。

寫文也一樣,寫完一次,再看再改,改到無得改為止。

好了。不懂得改怎辦。給人看是好的。當別人看不明白,問多兩句,自己便開始明白,原來寫的文章別人根本看不明白,寫的時候便會想一想,這樣寫、那樣寫,到底看的人能否明白。

無人能幫忙看和改的話,還有一些方法。市面上還有一些書,是專挑文章的錯處,多看也有幫助,至少知道有哪些寫法,原來有邏輯問題。陶傑也寫很多專挑人中文錯處的文章,可以在他的結集找到。

筆者的「秘技」,就是批評別人的文章。找別人的錯處,能提醒自己小心,否則日後就容易成為笑柄。像我這樣「要臉」的人,可承受不了被人恥笑,而且久而久之,自己就真的更小心。或許你會說,那豈不是將自己的快樂築在別人的痛苦上?well,我不是聖人,而且,告訴他們寫的東西有錯,說到底他們自己都有益處。

藍天蔚還記得,去年初梁家傑選特首的時候,那些姣婆紅的單張的中英文,真的很嚇人。例如有一份,上面寫著「在這份摺紙上......」,英文該是On this leaflet,看完後真的嘆為觀止,一百歲唔死都有新聞聽。

任何語文都有邏輯的。很多人寫文寫得不好,都只幾個問題:

一、上文不接下理
很多人寫東西隨心所欲,喜歡寫什麼便寫什麼,結果寫到後面,卻忘記了前面寫過什麼。讀者起來,都不知你到底是贊成還是反對某一件事,如何能說好呢?這是文章的結構。小時候老師教作文都要我們起大綱,這是有用的,讓你一邊寫時一邊有個「譜」,不會寫了去外太空。

二、語句不通
語文是有其邏輯的。很多人寫起來,不理語文本身的邏輯,或用了英文的邏輯,寫出來的東西便很奇怪。上篇講的Normal Disability便是例子。

三、正確的資料
對於喜歡寫文章的人來說,一寫起文章,通常有一股靈感不宜打斷,於是涉及到很實在的資料時,便會按自己的記憶寫下去,但要證實資料的真假是很痛苦的過程。例如我們罵政府浪費公帑,到底浪費多少公帑?一百億還是三百億?資料正確是很基本的要求。如果資料不正確,例如連曾蔭權的名也寫錯,這些文章,不看也罷。

2008年7月14日 星期一

明報無疑是大陸報紙

在網上看見這標題:中銀發奧運鈔民眾提早排隊

中銀香港周三發行奧運紀念鈔票,由於(?誰)認為會升值,總行及分行門外今天已見準備露宿兩夜的人龍。

在中環花園道總行門外,已有人在早上九時抵達,亦有人帶備雨傘及椅子到場排隊。

一名排隊的女士說,由於只有六間分行發售全部五款紀念鈔票,所以選擇在總行排隊。有人不滿銀行不提早派發輪候號碼牌,讓民眾(????讓???多謝晒喎!)在烈日當空下排隊很辛苦。

在屯門的分行有幾十人(??「幾十人」也寫得出??為何不寫「數十人」?)排隊,分行架設鐵馬,又派保安人員維持秩序。不少民眾用水樽及雨傘佔位置,一度引起其他排隊的市民不滿,投訴分行的安排不妥善(香港習慣寫作「安排欠佳」,寫「不妥善」的,明顯是國語人)(都未完,為何用句號?)也有人投訴在場保安人員沒有處理插隊問題。

分行職員說,正與警方聯絡(「正聯絡警方」),為門外排隊的人流作出安排(我與弟弟前往進行游泳活動,哈哈哈!)。中銀香港將行(「即將」)印製的376萬張港幣奧運紀念鈔票(???成句只是一個名詞??)。紀念鈔票加封套包裝後共分5個品種(品種?是動物還是植物?)、合計 314萬套以供出售,除了港幣單張(售138元),還有4連張和最昂貴的整版35連張(售1388元),另有港幣加澳門幣紀念鈔套裝,收益扣除成本後會撥 捐慈善用途。

中銀香港分行將於發售日開始,每天早上9時派籌,銀行會依足正常流程運鈔(?這句有什麼意義?),預料每分行每日可向約1000名客戶出售鈔票。鈔票售罄前銀行會張貼告示或發新聞稿通知客戶。

這是明報一段新聞的標題。藍天蔚對「民眾」這個字眼極有興趣。香港上至政府下至蟻民,都不會稱香港人為「民眾」。我們多用「市民」和「公眾」,即使在九七,親共社團在街上掛了「全港市民熱烈慶祝回歸」,也是用「市民」,不是用「國民」、「民眾」,因為這兩個詞語,是大陸的用字。

但是這篇文章卻多番用「民眾」。什麼人會用「民眾」?讀大陸書多過香港書、在內地讀書,甚或本來就是大陸人!

明報離不值一看又踏近一步!哈哈哈!

2008年7月4日 星期五

曾蔭權之洗手洗手洗手

今天曾蔭權授旗給奧運代表後,回答了記者兩條問題。我終於明白為何曾蔭權說話那麼廢,以及在大事發生後,他為何不是外訪就是肚瀉。曾特首懂深居簡出,因為物以罕為貴,市民少見曾特首,就會惜字如金,廢話都覺得好;見得太多,就覺得「篤眼篤鼻」,市民於是變得挑剔。看看這短短的一段說話,廢話那麼多,我終於明白,曾特首的廢話不是中文不好,是因為「無說話好講」,而故意將說話拉長來說,一如中學老師教我們應付會考oral,想不到說什麼時可以說well~~~~~一樣。曾特首也一樣,用疊字加強語氣......和拉長時間。大家記得誰最懂這招數?不錯,就是董建華伉儷!大家明白為什麼越來越多人覺得曾蔭權像董建華?看看這篇新聞稿便知。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807/04/P200807040267.htm
記者:曾生,你民望大跌,會否害怕跌勢會持續?

行政長官:我想(你答問題,唔係「我想」,唔通係「你想」?他在說英文:I believe I understand well about the comments on my approval rate, especially the worries of citizens on the existing economic environment and their expectation on the goverment. 死未?)我很明白有關民望的評論,特別是有關巿民對現時香港經濟環境特別關注而憂 心(你的民望跌因為副局長,不是因為通脹,唔好偷換概念喎!),亦對特區政府有期望。我們一定會加倍努力,處理巿民現時(過去關注的就不用理了,例如副局長,因為已經「過去了」)關注的問題,特別是我已承諾在下一次的施政報告會在可能範圍內,做些可行的、可紓解通脹帶來的 (壓力),特別是對低收入家庭的壓力(這並不通,低收入家庭的什麼壓力?)。我會盡量盡量(洗手洗手洗手)全力以赴地去做。
其實,為何會這樣講說話?如果我寫這份稿,我會這樣寫:
行政長官:我明白近日民調結果顯示市民不滿政府處理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的國籍和薪酬的做法,我也了解市民憂慮通脹和經濟前景。政府正研究紓緩外來通脹對市民財政壓力的對策,我期望十月公佈施政報告措施時,市民會感受到政府有誠意改善民生,以及認為政府的措施有效。
我認為這樣寫既比較誠懇,又短一些,又無咁廢話,多數市民都會收貨。當然,曾蔭權不會做,因為他小器(係人都知啦!),不肯認低威,所以這樣的說話他一定不肯講。馬時亨說得對,他一入政府跌了一跤,令他像打了防疫針,一帆風順。估不到的,是曾蔭權不及他,拿完掃帚還是如此模樣,真枉夏鼎基當年看中了他。

2008年6月26日 星期四

疑似候選人宣傳信件

先旨聲明,我只是在電郵收到這個由「譚凱邦」發出的電郵,但不肯定是不是共產黨引我上釣(即fishing)的電郵,我在此只是就此電郵內容評論而已。祝各位好運!


各位:
  
  6月22日,我譚凱邦正式宣佈參選立法會, 九龍西區直選
  
  我對香港有一份希望(通常希望的量詞不是「一份」,因為不是pizza;而且希望多用作動詞而不是名詞,英文可以用,因為那叫做hope。寫中文真要用名詞,可選「一個願望」或「夢想」),希望香港有一個更適合(誰?中華鱘、香港人還是瑞典人?)居住的環境。(中文與英文最大的分別,其中一樣是怎樣才算一句句子。英文只要有subject有verb就可以是句子,但中文一般來說,是要意思完整來成句。本來上面也可以成句,但後面又有一條尾巴,其實這樣應該用「,」)希望有一個更好的未來(廢話,全香港只有你希望「明天會更好乎」?)

  我相信未來的好壞(請問什麼是「好」的未來?很少這樣形容「未來」的,請問是不是潮語?)並不單從社會的經濟來衡量,更包括清新的空氣及良好的城市規劃。(未完,為什麼用句號?)所以我們應該支援(英文是support,但中文不寫「支援」,除非你真係好唔掂)一個綠色(請問 閣下全身邊部份係「綠色」?還是你指是黨色用綠色的民主黨和公民黨?)的候選人,把環保(你可以將「環保」放在公事包?)帶入立法會。
  
(I believe whether the future is good or bad does not solely depend on economic development but quality air and good planning. Therefore we should support a "Green" candidate who brings the voice of protecting environment into the Legco.)

  如果你是九龍西的選民,請支持譚凱邦,投譚凱邦一票。
  如果你是其他地區的選民,請告訴你九龍西的親友,投譚凱邦一票,請你亦投你所屬選區一個環保的候選人(是否應寫成:「請你也投你所屬選區支持保護環境的候選人」?)
  
  希望你知道,你投出的一票不是屬於譚凱邦,而是屬於你還有你所愛的人的未來。謝謝。(I hope you understand that your vote does not belong to Roy TAM but the future of you and your loved ones. Thank you. 完全可以逐粒字譯做英文的,通常都不是好的中文!)
     
  我的參選經費有限,網路(香港不用「網路」,這是台灣的用法)宣傳是一個主要方法,希望你可以將這個email 傳給你所認識的人。(As I have limited campaign budget, online promotion will be my priority and I hope you can forward this email to your friends. 唉!)
  
  
  Facebook Group : 我要將環保帶入立法會
  
我的競選網頁內有更詳細的政綱,請直接點擊鏈結: 

Myblog.roytam-legco.hk

  訪問譚凱邦的blog
  
  謝謝你


立法會九龍西直選准候選人
  譚凱邦



英文不是我強項,但一般來說,正常的中文是不能如此輕易地連句子結構及字眼直譯為英文。這篇可以,因為全篇都是用中文字寫成的英文,請問這位「譚凱邦」先生,可否寫一份中文給我們看?

據說中文大學的學生都要讀大學中文。中文大學教出只能寫這種水平的中文的大學畢業生,是不是有損校譽?(如果這是真的譚凱邦所寫的話!)

2008年6月10日 星期二

校長也寫不出通順文章,難怪學生不能

承蒙蕭sir蕭愷一抬舉,希望藍天蔚評一評這篇文章,藍天蔚不讀中文,但以寫文為生,以撩是鬧非為技能,以挑剔人為樂,就獻獻醜好了。但,筆者實在不明白,為什麼明報的編輯不改一改?蘋果就不同,筆者一篇文,編輯覺得不好,於是找人改了,然後將作者改為「合寫」!唉,明報真會傷人心。還有,我真想知李校長主修什麼科。

教學語言政策與第二語言學習 (加拿大神召會嘉智中學校長李伊瑩) 明報2008-06-10

(誰? 為何沒有主語? 奇怪!中文多有主語,尤其寫公文或議論文,寫詩和小說可以例外)(在是多餘的,沒有「在」字完全不影響行文。)制訂學科教學及學習語言之時,除考慮到學生理解及思考能力之培訓外(什麼叫「學生理解及思考能力之培訓」?還是應寫成「除要考慮培訓學生的理解及思考能力的目標外」?),亦需照顧其第二語言的學習(「第二語言的學習」?「學習」是動詞,為什麼要硬生生將這個詞語變成名詞?是不是畫蛇添足?),即英語之接觸面及運用機會,才最符合學生學習利益(唉,都唔知應該點改!)。然而,從教學語言政策與第二語言學習關係的角度來說(其實這句是廢話,有這句並不能令讀者更明白校長想說什麼。),究竟有關政策(這篇文好多「有關」,為什麼不寫「該政策」?)之目的是為了讓有優秀英語水平的學生(為什麼不寫「英語優秀的學生」?為什麼一定要有「水平」?)更全面加強第二語言的學習,還是藉此增加全港學生第二語言的接觸面及運用機會?(整篇文第一段應該是簡介背景,否則不懂背景的讀者根本不知作者在說麼,這是很基本的要求,無論寫中英文,都是如此,為什麼校長會寫成這樣?)

若為前者,鑑於整個思維是一種「精英」主義思想的延續(鑑於整篇文章都沒有主語,讀者不知作者在寫什麼。「延續」這詞語已是動詞,為什麼又變了名詞?),學生必須有一定「水平」才有「能力」用「全」英語學習,除非取消「合資格學生才可以運用全英語學習」的篩選規定(不合邏輯,取消了那個「資格」,便「係人都讀得」),否則不論以英中或英文班形式進行(什麼叫「英中」或「英文班」?是不是「英中」其實不是用英文?而且,進行通常是廢話),此分門別類(什麼分門別類?)現象及標籤效應實在所難免。唯如是者,甄選小六學生的機制必須有其信度(什麼是「信度」?)、效度(什麼是「效度」?一般人看不明,便等於廢話)及透明度,才合乎以「能力」分流的思維。同時,無論如何(主語?)亦不應「犧牲」任何一個學生的利益,故有八成半學生符合資格就可以開辦全英中或英文班,又或者少於有關數目(「有關數目」的「有關」也是廢話)就絕不能開設相關課程(用英文來寫就是related courses,哈哈哈!)等思維實不可取(這一整句,其實就已經說明,現時的制度,扼殺了一些有能力用英語學習的學生的前途,即筆者其實全盤否定按照有能力用英語學習的學生比例來決定學校是否可用英語教學的制度,但寫得不明不白,藍天蔚實在不知有沒有人看得明白)。另由於以學生英語水平為篩選條件,邏輯上較難界定英語水平高的學生只適合或不適宜以英語學習某某科目云云(好難明喎!為什麼不寫「英語好的學生不一定就能用英語學習某些科目」?),因此「分科」以英語學習或教授的想法又略欠說服力。筆者只希望,當局若選擇繼續有篩選條件,就要貫徹始終,確保所有學生都得到公平公正的評估及教育機會(公平公正的...教育機會?哈哈哈,唔係啩?)(又覺得有條件是標籤,又不敢反對設這個條件,但又要有條件的話,都要達到一個她也認為達不到的目標,是否精神錯亂?),否則,反而又製造了另類的不公平現象及犧牲者。(唔通全中文或全英文沒有犧牲者?)

若為後者(已經唔記得「後者」代表什麼了!),則全港學生均需要或可透過有一定課時比例以英語學習其他學科,從而提升其第二語言的接觸面及運用機會(in order to enhance the coverage and usage opportunities of their second language. 哈哈哈!)。只是現時(主語?)建議中以初中不超過25%的課時以英語授課或學習的指標,(主語?)未必能照顧六成被評為不適用英語學習的所有學生。他們的英語水平差異固然大,就是對英語學習的意欲亦相距甚遠,且亦是在不斷變化中(即使英語水平相同,學習英語的意欲也可以差很遠,而且也可以變化,那麼,英語水平一樣的都不可以用英語授課是不是?這是什麼邏輯?),更何况有不少同學需銜接高中以英語作教學及考試語言的科目(咁即係點?即係更應該用英語?還是更不應該用英語?)。筆者以為,局方應慎重考慮有關(又「有關」?)「上限」(什麼是「上限」?)之指標,方符合所有學生學習上的利益,並符合專業決定之原則(局方考慮,又不是教師決定,怎樣「符合專業決定之原則」?)

分班標籤效應不容置疑

(主語?)要考慮提升(誰?)第二語言的接觸及運用機會,施行方法當然有校本考慮(唉!)。分班的標籤效應不容置疑,情况就如不少學校所行的精英班制度一樣。不過鑑於資源問題(什麼是「資源問題」?資源太多也可以是「資源問題」)、拔尖政策問題(什麼是「拔尖政策問題」?是沒有尖拔?太多尖?)、學生的能力或對英語學習意欲的強烈程度及分佈情况(??)與師資問題(看了這篇文章,大家都明白香港的師資有問題。)等,學校會有不同形式如分科精英班,或分班精英班(唉!什麼是「分班精英班?」)等模式出現,關鍵在於有關(無關就唔會寫,所以這個「有關」便是廢話。)學習(到底「有關學習」是學習什麼?)所佔學習時數的百分比及教授方法而已。

同樣地,分科有其優點,可減少標籤效應。只是在執行時,校內或許會出現一定阻力,如部分老師(終於見到主語了!真感動!)可能害怕影響一己科目的受歡迎程度及會考及格率,而不願意以「全」或「部分」英語授課,除非這是整校的政策。再者,分科會令學生的英語接觸面只集中在某一兩種特定科目範疇之句語運用上(so what?)

但無可置疑,學校確需在兼顧學生理解及英語學習的大前提下,因應校本情况而專業及適當地安排不同學習模式,因此,筆者建議局方能讓學校決定如何作出合乎校情及學生利益之專業安排,以落實校本管理精神。


批評容易建設難,但這篇文寫得太差。若要重寫,筆者會這樣寫:

日前教育局長孫明揚「放風」,表示考慮放寬實施了十年的母語教學政策,現時因有能力應付英語教學的學生比例不足而必須以中文教學的學校,日後可能有部分學生可以英語上課。筆者認為,政府在制訂教學語言時,除了要考慮學生用母語較能理解學習內容,達到培訓學生的思考能力以外,也要考慮增加他們接觸英語的機會,才最符合學生的利益。然而,政府現時的教學語言政策,到底要讓英語優秀的學生更全面以英語學習?還是要增加全港學生運用英語學習的機會呢?

若要讓英語優秀的學生更全面以英語學習,則這是延續精英教育的思維,學生的英語能力要及格才可以用英語學習。若政府要貫切這種政策,則無論英語教學繼續保留現時的「英中」、「中中」形式,還是改為容許部份學校開辦以全英語授課的英文班,標籤效應實在所難免。政府在實施這政策時,甄選合資格的小六學生的機制必須透明和公開。



.....實在寫不下去了,因為下面的連邏輯也有問題,不是語句問題,實在都唔知佢想講咩!若這篇文章是會考卷,藍天蔚認為連C也不會,最多只應該拿一個D,上一代哪有權怪下一代的語文水平差?看這位校長,我相信即使她改寫英文,一樣是一篇垃圾。校長也如是,怎可怪學生?

2008年1月27日 星期日

「磨合」

回歸前沒聽過「磨合」這個詞語,因為那時候政府內的中文主任,中文都有點修養,這般字眼不會讓港督用。香港何時開始流行「磨合」?筆者搜尋政府的新聞稿,「磨合」自九九年十月由梁愛詩「引入」,她說:「基本法是一個民法系統下通過的法律,和我們習慣的普通法不同,與本地法律自然要經過一個磨合過程。」

整個九九年,政府新聞稿共用了兩次「磨合」,都是梁愛詩使用,其餘年份如下:

年份次數使用者
19992梁愛詩
20001唐英年
20010
20028董建華、曾蔭權、馬時亨、廖秀冬、羅范椒芬、何志平
20032董建華
20046曾蔭權、何志平、譚百樂、喬曉陽
200512黃仁龍、譚百樂、林瑞麟、梁愛詩
200610黃仁龍、林瑞麟
20077林鄭月娥、曾蔭權

以往不用「磨合」,用「適應」。

重要嗎?我覺得重要。

一提「磨」,便想起「石磨」,也想起曾經很潮的「石磨藍牛仔褲」、「打磨」金屬......烹飪裡也有「磨碎」一些東西的程序、物理有「磨擦力」。

簡單來說,「磨」是一個過程,讓兩件東西透過互相往相反方向活動後,其中一樣東西受一定的物體上的損耗至適合的狀態。

磨的過程中,有一樣東西會損耗,例如牛仔褲的布、金屬、食物......

磨合,按字面的理解,可以是,兩件物體透過磨擦的過程,直至兩者互相配合,融合為止。

政府近年流行講磨合,梁愛詩講基本法和本地普通法需要磨合,曾蔭權也講兩地要有磨合期。我就要問:磨合的過程中,那一個制度被「磨」去了?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基本法》,還是香港的普通法?

去年六月,曾蔭權「連任」後,公佈新的「問責局長」時

「五年前,我們首次推行問責制,對特區政府來說是一個新嘗試,標誌著特區施政進入一個新階段。我們當時一方面不斷摸索、學習、磨合......」

局長之間都要「磨合」,難怪「磨」了幾年之後,先後有梁錦松、梁愛詩、葉劉淑儀、李國章、何志平、廖秀冬、葉澍堃......等人被「磨」去了!

當政府用「磨合」來形容任何事情的時候,各位就要知道,香港不會有好日子過,宜興茶壺裡的茶漬,遲早會被共產黨和它的黨羽用一塊百潔布通通擦走!

2007年11月5日 星期一

寫文章

剛看到一位「小朋友」(對於我來說)的Blog,訴說收到教授批評他的term paper後的感受。為什麼我會看到?因為這位朋友在Blog內連結到我的Blog,還refer了一位瀏覽者到這個Blog......。

言歸正傳,講中文。

很多人不明白為何自己的文章、論文寫得不好,尤其已花了很多時間寫論文的同學,更往往非常憤怒,認為其他人不懂.......,總之不公平。但是,年輕人寫東西,很多時很自我,是寫給自己看,不是寫給別人看,別人看不明、或者看得很煩、看很多次才看得明、或前文不對後理,便不覺得好,就是這麼簡單。

寫東西是主觀的。作者通常有很多想法,而且想法是跳躍的,除非你是再世文豪,否則,如果寫完以後沒有細心校對,對自己的「大作」雞蛋裡挑骨頭,通常都不會是好文章,但寫文章的人,通常不喜歡校對。藍天蔚寫一些「垃圾文」時,通常至少看兩次,比較正式的文章,改三、四轉是正常,寫非常重要的文章,可是翻來覆去改一整天,這樣,才能真正確保整篇文是講自己要講的東西。至於寫Blog,看一次,看到有錯字便改,看不到便算,所以你們一定常常找到我寫錯的地方。:P

什麼叫「想法跳躍」?我以前遇到的例子。

「在XXXX(忘記了)方面,新加坡全球排行第一,亞洲排行第二」。

Come on! 哪個在亞洲的國家不包括在全球?莫非他「分裂祖國」,當台灣不是中國一部份?非也,原來,全球排行第一的,是其中一件事,亞洲排行第二的,是另一件事,作者,是「藝術家」,以為別人都知道自己腦裡想什麼。

第二,寫文和校對的時候,一定要時刻留意讀文章的,是什麼人,然後寫的東西要遷就他的背景、知識等。寫給沒有什麼學歷的人看的東西,一定要用最淺白的文字,短的句子。寫給受過教育水平的人看的東西,也不能當他「事事皆精」,只能當他有理解能力,但一些事的背景,一定要清楚。校對的時候,當自己是個對那篇文章的背景毫不知情的人看,試試是否看得明白,這樣,很有幫助。

舉個例子,例如筆者要寫學券,我不能假設所有讀者都知道政府推出的幼稚園學券的詳情,而只是批評,一定要很濃縮地介紹一下。即使說李柱銘事件,新聞日日講,也不能如此,一定要有一點背景。

你或許會說,那麼,文章便很長了?well,寫中文(英文都一樣)寫得好的人,是可以用很短的篇幅寫很多東西的,你們可以細心看看陶傑在蘋果日報的「陶傑短評」。而且,現在很多人寫的中文,其實寫得很差,廢話太多,只要寫些正常的中文,便可以寫得好。我說的「廢話很多」是什麼?幾天前,在西鐵看有線新聞報導,說

「社工xxx(機構名稱)考慮是否需要採取罷工行動,抗議.....」

「採取」是動詞
「罷工」也是動詞,包含「停止/暫停」和「工作」一個形容詞和一個動詞的意思
「行動」是一個名詞

藍天蔚的寫法:

「社工xxx考慮罷工,抗議.....」

其他的全是廢話,不寫也罷。尤其「考慮」已包含了「可能會/需要,可能不會/不需要」,不明白為何這麼多廢話。

這些句式,廣見各大報章,包括自稱是「公信力第一」的明報社論。

第三,是邏輯不通或上文不接下理。如果有這問題的話,作者是未想清楚要寫什麼,尤其評論文章。還有就是觀點太主觀,欠有力數據/論據支持,只講筆者感覺的文章/論文,也難有說服力,當然也不會有高分。

這部份又與中文的特性有關。筆者試過譯書(英譯中),感受很深。英文的邏輯性很強,而且寫得好的文章,通常很細緻,譯為中文時,往往要反覆推敲、左改右改,才能譯到似中文(不是「考慮是否採取罷工行動」這種),又沒有遺漏原文意思的境界,有時甚至要放棄一些細節才可以。

相反,由中譯英,則往往發現中文的細緻程度不夠,一邊譯,一邊要在中文原稿上加東西,才令兩邊意思接近。所以,讀點英文,對中文寫作有幫助。

第四,不要用大陸常用的字詞。大陸的用語,滲進了很多共產的政治意識,還有新文化運動的惡性歐化,令大陸的中文,廢話量相信多至八成,多學無益。至於台灣,鄉土氣息比較重,用詞不太適合香港環境。

在香港,我覺得好的作者,陶傑一定在,但是他玩世不恭,一般人沒有他談天說地的本能、沒有他的見識、他的中文根基、他的孤憤,不可能寫到他的水平。人人說董橋好,藍天蔚很少看,也沒有觸動到我,可能八字不合吧。喜歡經濟的人,看林行止的,也好,但他的文筆,不算特別好,只是文章好看。我覺得有幾位長者的文筆很優美,他們是嶺大的榮休教授劉紹銘、中大的工程學院的陳之藩教授的文筆也很好──即使在幾十年前,他們寫的文,沒有以上的問題,筆者看得很開心,他們的書,在普通書店必定有。

還有一位,不得不說,就是倪匡。他寫的衛斯理,我看了百多本,看完會考中文就拿了A,中文老師都有點意外。不過,倪匡寫的時候,必然很趕,文字還是有點「沙石」,要改還是可以的,但是藍天蔚從那裡學了好多成語,還有很多「抵死」的情景。畢竟,寫文要好,一定要看很多書。

另一位,不能說「文筆好」,甚至有很多「仆街」、「八婆仔」之類的詞語,一點也不文雅。但抒情記事的文章,也沒有惡式歐化的句子,很「乾淨」,還有很多「少見」的詞語:因為香港人寫文的詞彙很貧乏。我雖然不太肯定,但感覺他的文筆並不屬於這個時代,而是來自六七十年代。說了半天,我說的,是肥佬黎,想不到吧!

其他的專欄作者.........well,再找吧。

本來,我想將我的意見寫在他的blog,但是,他那個Blog是MS的壟斷產品.......我不想又註冊一個新的帳戶,好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