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6日 星期日

IT戇豆請助理


IT 戇豆想請我,何須登報?又不是不懂上來,留個言或send個email比我便可以。不過,跟件咁既野做野,淨係補鑊都補死人,揹鑊又揹死人。最慘的,是第日會比人笑:下,戇豆係你老闆?呢D叫做劃花自己portfolio,要好高人工先可以補償番損失喎。大家覺得我應該開個咩價錢?

2008年10月24日 星期五

取消生果金吧!

左翼政客大「大聲疾呼」,要求加生果金至一千元,蘋果日報精神分裂,今天報導一免費讓長者食粥的人的「善舉」,藉此批評曾蔭權要審查過長者的入息和資產才給生果金是無良。

生果金本來就是英國左翼人士麥理浩當政時期的產物:一九七二年底,政府出版《Social Welfare in Hong Kong: The way ahead》的白皮書以及一份五年計劃。聽到五年計劃,難令我等自由市場支持者不想起共產黨。白皮書論及很多細節,其中一項建議便是設立傷殘津貼和生果金。那時生果金叫Infirmity Allowance,後來則改稱Old Age Allowance。但設立傷殘津貼和生果的原意,根據麥理浩的講法,只是"provide cash in hand for the handicapped and the aged to enable them to meet better the extra expense of their particular needs." (一九七五年十月八日施政報告)。

左翼政客抬出「敬老」的幌子,指責曾蔭權引入入息和資產審查是無良和不道德。他們更指,很多長者不願拿綜援,所以只拿生果金。有些長者則因與家人同住而無法申請綜援。左翼政客口口聲聲說政府要敬老,但筆者要問一句:為什麼那些與子女同住的「耆英」沒有人「敬」,是不是他們對子女不好?卻又要三九唔識七的納稅人「敬」?

也有人說長者為社會「貢獻」了幾十年,所以社會應回饋他們。難道他們在香港工作了幾十年都是義工?而且如果這個講法成立的話,每月只給一千蚊這班「貢獻了香港幾十年的長者」,是否反而很無良?政客又是否同意要讓長者「舒舒服服」地安享晚年,例如每人每月發給一萬元生活費(即每年一千二百億元,等於現時政府半年開支)!

好了,至於那些所謂「不願拿綜援」的長者,筆者要問一句,耆英無知,不知生果金叫「公共福利金」計劃,但政客總是識字的──雖然總有少數例外──難道這些政客覺得生果金不是「福利」?他們真的以為那是「敬老」?Come on。

其實,生果金與綜援同是福利,白吃白喝怎可能不是福利?況且,張大把口的政客,卻從不會計數,或不想計數:錢從何來?這樣用錢,是不是最能善用稅款的方法?難怪彭定康在其《東方與西方》內,暗寸香港的政客不現實,既要求減稅,又要求增加福利。

還是,其實這些所謂「不願靠綜援」的耆英,根本不是這麼窮,將錢都收進了床下底的餅罐?看看雷曼迷你債券的那班苦主吧。一個著件爛底衫的屋村亞伯,可以有 過百萬元投進雷曼的迷你債券。在鏡頭面前大喊要加生果金那一班,說不定手持大量匯豐股票,每月股票收入多過很多打工仔,才無法申請綜援。公帑難道真是有錢無地使?

參考:《漫談取消生果金》

2008年10月20日 星期一

點解明報社評可以垃圾得咁緊要?(二)

明報到底找什麼人寫社評?為何不如蘋果般,刊登寫社評的人的名字「文責自負」?這種垃圾社評在坊間流傳之際,卻又有眾多老師以為明報是所謂「知識份子報紙」,真會令下一代越來越反智。
任志剛去留澄而未清總裁任期制度須明確

金融管理局總裁任志剛的去留近日再度引起關注,特首曾蔭權上周指他已超過60 歲,「要準備交棒去下一手」,令外界估計任總即將離職,後來特首及財政司長雖然再三「解畫」,但仍未有明確交代任志剛何時離任。在金融海嘯席捲全球之際,金融市場對財金官員的去留反應敏感,政府應清楚交代任志剛的去留,徹底消除市場的猜測和疑慮;政府更應藉此機會,為金管局總裁一職定下清晰的任期及人事更替制度,避免再引起市場無謂揣測,影響金融體系穩定。

金管局1993 年成立,一直由任志剛出任總裁,但總裁一職不設任期,亦不設退休年齡,由於任志剛已年逾60 歲,有關他的去留便不時在香港金融界及政界流傳。

任志剛生於1947 年9 月2 日,去年在他即將滿60 歲(即一般公職人員的退休年齡)之際,政圈再次泛起任總退休的傳言,後來有報道說,政府決定讓任志剛續任兩年,即在2009 年離任,但政府一直拒絕證實有關消息。在10 月15 日施政報告的記者會上,特首曾蔭權再度被問及此事,曾蔭權的回應立即引起關注。

曾蔭權10 月15 日稱: 「任總都過了60 歲,每個年期都有一個限度,是嗎?任總先生要做他自己的工夫,他勞苦功高,但每個人都要準備他每一個過渡的時間,將自己交棒去下一手,香港才有更新的能力。」曾蔭權這番說話,最容易引起的解讀,就是任志剛即將離任。此話一出,政界反應不一,曾蔭權10 月16日在電台節目澄清說:「任先生是我這麼多年的親密戰友,這個時間,每個人都要在自己的崗位做事,任先生不會提早退休或辭職,我不想談這些問題,現在的情况,所有的財金官員都要全心全意解決問題。」10 月16 日晚上,財政司長曾俊華亦發表聲明,指任志剛具豐富經驗及專業知識,「是香港的寶貴資產,尤其是當香港正處於環球金融危機的時刻」,又稱與任志剛「一直合作無間,特別是在這段艱難時期,我們的聯繫更見緊密。我衷心期望與任先生繼續並肩作戰,迎接目前及今後的挑戰」。10 月17 日早上,曾俊華在電台節目中亦作出類似的澄清。

曾蔭權及曾俊華在短短兩日內3 次回應,顯示事態嚴重,而回應的用意亦非常明顯,就是希望給公眾一個印象,任志剛暫時不會離任,希望遏止傳言。但這個做法並不成功,因為只要細看這3 次回應,就會發現回應的具體字眼中,根本沒有交代任志剛的任期,亦沒有交代明年任志剛滿62 歲時會否留任,換句話說,即使任志剛今年底離任、明年離任、5 年甚或10年後才離任,亦符合曾蔭權和曾俊華澄清的內容。澄清可說是「說了等於沒說」。可以預見,這問題將繼續困擾民間和政府,有關任志剛的任期問題明顯「未解決」。

有人警告政府在金融海嘯到來之際「陣前易帥」,是「兵家大忌」。這說法有一定道理,但一個人的去留其實並非最重要,反而事件懸而未決所帶來的不確定因素,令市場不斷揣測,並對政策的延續性存疑,才是最影響市場信心。身處金融海嘯核心的美國,11月將選出新總統,明年1 月金融系統的主要官員亦將於新總統就任時換人,但由於事情早就衆所周知,即使金融海嘯風高浪急,社會仍可順利交接。

因此,政府若要公眾釋疑,最佳方法是盡快清楚交代任志剛何時離任,並交代接班人的選拔安排,徹底消除事件的不確定因素,讓金融市場毋須猜測,減少動盪,否則每次傳言再現,市場又會藉機炒作一番。

任志剛出任總裁10 多年的表現雖然有爭議,但總的來說,他的成就和貢獻是有目共睹的,其豐富的財金知識及經驗,是香港重要的資產;如果任志剛因年齡問題必須退位,政府應考慮邀請他加入金管局的諮詢架構,繼續貢獻香港。

事實上,外國中央銀行行長的任期多有明確規定,如美國聯儲局長規定4 年一任,但可以連任;英倫銀行行長則5 年一任,亦可以連任;歐洲央行行長則8年一任,但不可連任。因此,政府必須藉此機會,為金管局總裁定下清晰的任期,避免「無任期、無退休年齡」的不確定狀態再度困擾香港。這次任總的去留引起爭議,就是因為制度未確立,這個制度的確立是香港重要的「金融基建」,應趁今次予以完善。

官的去留如人的生死,是自然規律,總會發生的,每一個社會都不會沒有了誰就天下大亂,強如格林斯潘也有交棒的一天,個別官員的去留不應該影響大局;最影響大局的,是制度不建全所帶來的不確定因素,政府如今就任志剛去留的澄清,明顯不足以消除這種不確定因素。

這是昨天明報的社評。全篇所說是:金管局總裁要換人了,但因為任志剛沒有任期,所以每換便生疑竇,政府要設立金管局總裁的任期。

讓我套一句寫社評的人最喜歡用的老套說話去形容這篇社評的「建議」,就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曾蔭權提起任志剛的年齡,提醒主筆任志剛原來沒有任期,於是,主筆就「建議」政府要定下金管局總裁的任期,以消弭「制度不建全所帶來的不確定因素」。好了,遵照這位大主筆的建議,王子和公主最終結婚,而且美滿地生活下去。

謝幕!大家請鼓掌!

這是中學生寫議論文的水準,估不到可以寫社評,莫非明報出不起錢請人?

旅發局主席有任期,為什麼金管局總裁沒有任期?金管局是什麼機構?任志剛又是什麼身份?他是公務員嗎?如果他是公務員,又不能升職,他做得好一直做下去有什麼問題?社評連這些基本資料也沒有告訴讀者,如何與讀者溝通?

或許大家不時聽到很多機構名稱,但不清楚它們的性質。證監會、貿發局、旅發局、金管局、積金局、再培訓局......這些機構有什麼不同?除了金管局,這些機構全非政府部門,而是「法定機構」,有法例規定它們運作的方法,包括財政來源如何、委任董事的程序、主席及董事任期、招聘高層的程序......。可是,金管局不是這類。金管局既非政府部門,也不是法定機構,身份曖昧,也沒有法例規定它的運作程序。與金管局有關的法例,均是賦權予它,如《外匯基金條例》便是一例,這是金管局被評為「獨立王國」的原因。

好了,任志剛沒有任期,不錯。可是任志剛沒有任期只是大問題中的一個小問題。要解決這個小問題,卻先得解決那個大問題,即是金管局是無王管的現況。至於可以怎樣管,是否寫一條《金融管理局條例》就能解決?噢,那是可以寫一本書的題目。只是,明報主筆先生,無視那個大問題,只看到「金管局總裁無任期」,便如發現新大陸般公告天下,然後加一句要有任期「澄清」「不確定因素」,實在太幼稚。

撇開上述公共行政實況,將金管局定為「獨立王國」,可能正是精密的政治計算。政府九三年成立金管局,那時離九七年只有四年,為何政府有如此大運作呢?當時立法會已有民選制度,為何沒有人提出金管局不受監管的疑問?是否是設計者刻意將這個如同中央銀行的機構設計成如此,令其受最少的政治壓力和干擾?或正是為了阻止「行政長官」藉總裁任滿,換上一個扯線木偶,影響香港金融決策?

哈哈,陰謀論是不是,但誰知道?

可是不論如何,金管局不止總裁沒有任期一個問題,只是,明報社評的水平,只及這一高度,令人失望。

2008年10月19日 星期日

政府擔保借貸好心做壞事

為什麼政府干預市場不好?因為政府干預市場,等同「推人去死」,將人推去更深的深淵,本來輸一百,有了政府輸多一千,是正式的「好心」做壞事。

政府昨天又說要「五招助中小企渡難關」(「政府出招助中小企借貸」《蘋果日報》),令中小企業可以貸款高至六百萬元。

本來,經濟不景需求下跌,是正常現象。需求下跌,一些營運得不好:包括產品欠佳、理財不善、推廣不力......的公司,會在這段時間離開市場,令市場供應量由過剩回復正常,供求關係便能平衡:沒有過量供應,價格不會下瀉,通縮便沒有那麼嚴重,經濟會比較快回復正常。

泰林結業、合俊和百靈達內地工廠倒閉,便是這個過程的正常現象,政府不應「干預」,死命要中小企借錢維持業務。做生意的人,都是生性喜歡冒險才會做生意:高風險高回報,否則不如打份工算了。像筆者這種人,天生就不是做生意的人,既然企業老闆選擇了冒險,自然要承擔風險,否則政府何不聘請所有市民做公務員?本來,這些公司的老闆眼見經濟差,或許趁現在還未「蝕入肉」,壯士斷臂好了,可是你政府,卻做魔鬼引誘他們:你唔夠錢?我借給你再搏一鋪啦!比澳門賭場那些大耳窿更差,是披著羊皮的狼。企業老闆本來只蝕一百萬,這一百萬或許還是過去幾年泡沫經濟時賺回來,經濟環境如此差,再借錢做生意,貨品還是賣不出,燈油火蠟天天要付,欠債由一百萬變成一千萬,屆時要賣了那間負資產的豪宅才夠填數,連瓦遮頭也沒有了,你說害不害人?

更搵笨的是,本來一些工廠結業,供應減少,價格便不會跌得那麼快,通縮不會那麼嚴重,經濟要復甦比較容易。可是,政府撐住了一些工廠,他們總得繼續生產什麼,需求少,供應卻仍舊那麼多,想不通縮都難。通縮對經濟復甦最危險,過去幾年香港人有深切體會:這貨品,今天不買,明天又再平一點,那麼就索性拿住現金,到了非必要買才買最為著數。通縮令市民不願消費、企業不願投資,結果經濟一直差下去,有排都上唔返黎!

香港人對這惡性循環的週期應該很清楚。過去政府借錢給市民買樓,令很多原本沒有能力買樓的市民都「居者有其屋」,間接吹大了樓市泡沫。當泡沫爆破時,全人類齊齊負資產!那班本來沒有能力買樓的人,因為受政府引誘變成業主,加入負資產大軍。那班本來有能人買樓的人,因為政府幫倒忙吹大了泡沫而令負債更巨大。你說搵不搵笨?

好了,你或許會說,我們不是救老闆,是救員工啊。

有什麼好救?藍天蔚黑心。是的,可是人生就是如此。有誰能保證孩子讀書一定成績好?成績差對孩子也是打擊,為什麼政府不下令學校給每個學生都考第一?

經濟不景,失業了,或多或少都是一個淘汰的過程。勤勤力力做得好的員工,要重新找工作比較容易,那些平常就懶散的人,經濟不景時,要找工作比較難,這正是市場機制獎勵勤力和好的員工,懲罰懶散的人的方法,至為公平。況且,香港還有社會福利制度:你沒有工作,政府一樣供養你不愁衣食,失業的人根本沒有什麼風險,何懼之有?

其實政府毋須做這些什麼擔保中小企業貸款,不如索性多聘社工,預備越來越長的申請綜援的人龍好了。

是的,相信市場機制的人,一向不受政界歡迎,試想想,若筆者從政,在公開場合說這些話,說不定很快便會被人趕下台。每當關係到自身利益時,人就很難理性。

但我不禁問,在政府裡讀經濟的人相信不會無,任志剛和曾蔭權也學過殖民地官員的師,陳家強也是讀經濟出身呀,這樣的蠢事不可以做,他們明白嗎?

2008年10月18日 星期六

點解明報的社評可以垃圾得咁緊要?

一百萬元的題目:點解明報可以讓這般垃圾的社論出街?覺得金庸太長命?
查迷債乃強化金融基建機遇
應讓立會運用特權法揭真相 (甘乃威講完你才講,連甘乃威都不如)

【明報專訊】雷曼迷你債券事件演發(什麼叫「演發」?「發生」不好,要自創一個「演發」的詞語乎?型D咩?)了一個月,昨日在三方面較有進展──(1)涉事銀行願意以市值價格回購迷債(市價大家明白不用簡稱,迷債卻又不用迷你債券!);(2)金管局把24(...又是可惡的數字)宗涉及以不當手法銷售迷債的個案,轉介證監會處理;(3)立法會內會通過成立小組,可行使《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雷曼迷債事件──但是最終(誰?)能夠取回多少本金,還是未知之數,要弄清事態責任和真相,需時更漫長。整件事發展迄今,(整件事的什麼東西「反映」...?主語在那裡?)反映監管制度存在不少問題,政府必須全盤徹底(「全盤」已有「徹底」的意思,何需「架床疊屋」?)檢討,加強保障投資者,以鞏固本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對於迷債小投資者而言,最明確進展(「最好的消息」是不是比較貼切?)是銀行願意以市值回購迷債,(誰?明報?)已委任安永會計師行為財務顧問,短期內可提出具體方案(什麼具體方案?怎樣計算市值?還是怎樣定回購的先後次序?),政府也委任羅兵咸會計師行為獨立顧問,以確保回購(程序還是價格?)公平及公正。現在備受關注者,是迷債事主可以取回多少本金(寫成「現時迷你債券事主最關心可取回多少本金」是不是更貼切?)。政府建議銀行回購迷債之初,曾經表示部分迷債(迷你債券會伸手出來收錢?是「迷你債券事主」才對,這明顯是寫的人太懶惰)可以取回六成本金,就此(「就此」二字是廢話,刪了全無問題)有業內人士認為過於樂觀,並予(這裡的「並予」是什麼意思?是「政府給予」...的意思?)迷債事主不切實際期望。

迷債事主當然希望取回大部分本金,但是應該有部分迷債市值僅餘不足一半本金的心理準備(「迷你債券事主當然希望取回大部份本金,但也要有心理準備,迷你債券的市值僅餘不足一半」是不是較好?)。當可取回數額確定後,一些以畢生積蓄被哄騙了購買迷債,只能夠取回象徵式金錢的人,他們面對殘酷現實將如何反應,政府應該預先慮及,並須準備應對。(這裡寫得太差,為何不寫成「當苦主發現被哄騙以畢生積蓄購買了的迷你債券,只能取回象徵式的本金時可能難以接受現實而做出非理性行為,政府要及早預防不愉快事件發生」?)

金管局成案監察又查 架床疊屋「可怒也」

所以(邊有人開新段如此「所以」?),銀行願意回購,可能是更複雜情況的開始,如何妥善梳理(對不起,我太孤陋寡聞,沒聽說過「梳理」可以這樣用,辭海也查不到)箇中關係,最大程度上保障小投資者利益,政府需要做大量細緻工夫,應該早為之謀。(講完一輪,到底「複雜情況」是什麼情況?「箇中關係」是誰和誰的關係?「細緻工(功)夫」是什麼工作?操筆之人完全沒講,是為廢話。)

第二項進展是金管局把24宗涉及(「涉嫌」是不是比較貼切?)以不當手法銷售迷債的個案,轉介證監會處理。雖然金管局認為這24宗個案已經成案,但是證監會還要「從上而下」(top- down)再查一遍,包括調查銀行的銷售程序是否有缺失,有關缺失是否構成失當行為,當證監會確立有關投訴的調查後,會向相關銀行發出懲處通知書,銀行最少有30天時間答辯(抄新聞稿。在這裡寫「銀行最少有三十天時間答辯」對討論是否「架床疊屋」全無需要,除了要塞滿字數之外,通通都是「唔等駛」)。

以此時序看來,證監會「裁決」銀行是否以不當手法銷售雷曼迷債,會是曠日持久的事(一、使唔使用到「曠日持久」?二、警察拉人都耐啦,唔通我地贊成私刑,當場打死強姦犯?),對於要取得官方資料,進行民事訴訟爭取銀行賠償的迷債事主,會有不利影響(會有什麼「不利影響」?可否解釋一下?)

其實,金管局已經確定這24宗個案涉及不當銷售手法,證監會卻要再做一次,事態(無神神加個「事態」,「使人困惑」!)使人困惑。據知金管局已就這24宗個案,通知有關事主和銀行,證監會再做一次調查,如果按證監會的準則,否決了金管局的調查結果,會否衍生其他事端(「事端」是很大陸的語言,即操筆人已斷定,若證監會否決金管局,就是證監會衰!但,證監會才是執法機構!),值得留意。如果證監會的調查,本來就知道不會推翻金管局的結論,則證監會「從上而下」再落一遍,豈非浪費資源,費時失事,延誤迷債事主追討公道?(兩個機構管唔到的東西啊!有政府就一定會發生。莫非明報主筆今日才知?)

(點解唔寫邊個解釋?)解釋,這個調查方法,由金管局和證監會雙方商定同意。事態(「事態」嚴重非常)果真如此,實在「可怒也」,因為這樣的調查進程,架床疊屋,蹉跎歲月,罔顧迷債事主尋求公道和追討賠償。金管局和證監會的前後腳調查,如果沒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則是活脫脫暴露「一業兩管」之下,兩大監管機構各自為政(文人都喜歡自以為懂,也最喜歡寫這些「各自為政」...等廢話。一個機構管晒,又說是獨立王國、有利益衝突,兩個機構管又說是「架床疊屋」,莫非明報的總編輯負責埋出糧?),出現相互抵消而非相互促進的現實。兩大監管機構於危機之中,不聯手調查,爭取時效(「時效」是不是大陸將「時間和效率」縮短的版本?),我們認為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雷曼迷債事件,有金融業者認為是當年修訂《證券及期貨條例》的惡果。當年修訂(什麼?)時,基於金管局和證監會就權責爭逐不休,政府最終決定「一業兩管」模式,容許金管局和證監會互不隸屬,各自監管,造成灰色地帶和監管漏洞(好似唔係咁固喎!)。雷曼迷債這類衍生工具,是歐美所謂創新金融產品,因為結構複雜,不會在零售層面賣給小投資者,只在金融機構或專業投資者之間買賣。雷曼迷債在港賣了5年,約4.4萬人蒙受巨大損失,主要原因是金管局和證監會權責不清,監察失效所致(廢話。證監會批了產品,若是賣給專業投資者的產品,根本不需要證監會批准,所以要負責的應是證監會。主筆如此寫,明顯不熟《證券及期貨條例》,所以找到一個自以為很懂的「業內人士」,講了兩句就當是金科玉律,真是唔識比佢嚇死,識就比佢笑死。)。所以,經此一事,「一業兩管」流弊已經暴露無遺(以為自己是哥倫布發現新大陸!),政府應該全面檢討,包括研究是否以「超級監管機構」模式,統一和加強監管力度(係啦,第日出事又話超級機構無王管了。)

金管局24宗個案,相信(?相信?)只涉及大新和星展兩家銀行,但是涉及銷售迷債的銀行多達21家和有3家證券行(「和有三間證券行」!這種寫法真有創意。)。我們希望調查(點解「調查」變了主語?)要繼續下去,否則人們會認為政府「只管蒼蠅,不敢打老虎」,處事不公平。

立會運用特權查迷債 曾蔭權應該樂觀其成

在政府就雷曼事件不願問責,也不想事件太多細節披露的情下,要追究責任和迷債真相,大概只能靠立法會成立的小組委員會了。昨日立會內會還通過小組可以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迷債事件。如果小組能夠運用有關權力,可以傳訊任何人、取得一切所需文件,則雷曼毒債在港售賣的所有內情,就有機會水落石出。不過小組能否運用特權調查,還須立法會大會通過才生效,如果政府不想立會全面深入調查迷債緣由,可能會游說建制陣營議員投反對票,特別是可以利用建制陣營在功能組別的優勢,以分組點票功能組別不通過的設計,否決運用特權法例查迷債事件。

我們認為,政府不應該阻撓立法會運用特權法例,應該讓迷債事件有機會真相大白。原因有二:

(1)迷債毒害大批投資者,整體社會承受了結果,真相大白不但還迷債事主一個公道,也是還整體社會一個公道。

(2)這次事件已經引起國際關注本港金融和銀行體制的監察是否完善,把事件攤在陽光下,然後謀求改善之法,可以增加外間對本港金融和銀行體制的信心。

行政長官曾蔭權時刻以本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為念,心目中還有與紐約、倫敦相提並論的「紐倫港」,因此他應該以實際行動,展示對香港金融基建的重視。我們認為,讓雷曼迷債真相大白,是本港金融基建自我完善的良機,處理得大公無私、光明磊落,同時從中汲取教訓,切實改善,會贏得外間的肯定和尊重。容許立法會運用特權法例查迷債事件,是構建和鞏固本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機遇,而非家醜外揚。政府不應該阻撓,就讓立法會運用特權條例去查吧!

唉,這篇太長了,睇到一半已經覺得慘不忍睹,再看下去會影響我的中文的質素,但成篇文的內容空洞,內行人一睇就知,呢條友根本唔明成件事係點。明報讓這些人寫社論,真的會做臭個朶,祝佢好運。

曾蔭權又出蕉

施政報告好事不做壞事做盡,立法設最低工資。不好大喜功收緊開支本來是大好事,生果金引入資產和入息審查筆者無任歡迎,但曾蔭權抵不住黃毓民的「蕉」和「民意」,又開始唬嚇市民會有巨大財赤。

據報(「特首:本年度財赤非常巨大」《蘋果日報》)星期五曾蔭權在一個午餐會指今年(即零八零九年)財赤非常巨大,「相信本年度財赤不會超過千億」,來唬住要爭福利的政客。筆者贊成政府縮減開支:赤字不是不可以,但不可以開了個習慣赤字的傳統,可是如曾蔭權般講大話,筆者最為不齒。

今年有沒有赤字?可能有。赤字是多少?筆者估計不會多過二百億元。

政府幾項主要收入來自賣地、印花稅、利得稅、薪俸稅、差餉和外匯基金投資收入分帳,以去年為例,這幾項收入便超過二千三百億元,只要這幾項收入沒有大變,政府的收入不會「忽然」減少而形成財赤。薪俸稅每年只有約三、四百億元,而且我們繳交的薪俸稅,是去年我們要賺取的收入的稅項。由於政府今年免了七成半薪俸稅,所以這筆收入不會多。剩下的部份,就是我們暫繳今年收入的薪俸稅。一來要求暫緩暫繳稅的期限已過,二來現時失業率尚未高企,市民要以失業為理由,不繳交薪俸稅的理據欠奉,故薪俸稅的收入不會太少於預期。

印花稅和賣地收入的確會減少,但政府早已預計差餉收入不多,這部份的影響輕微。至於從外匯基金投資收入的分帳,本來今年投資環境這般惡劣,這部份是「兇多吉少」,但唐英年在零七年將外匯基金和政府的分帳,改為按歷年投資回報而定,即使今年外匯基金虧損,仍舊要付逾四百億元予政府,這筆錢政府應是「袋袋平安」的。

至於利得稅,今年繳交利得稅的公司,所繳的稅款乃反映去年公司的收入。去年經濟情況不錯。或許筆者孤陋寡聞,沒聽說過利得稅要暫繳的,故今年的利得稅收入,不應受金融海嘯而大減──雖然未來兩三年的利得稅將會大幅降低!

當主要收入尚未受金融海嘯影響,筆者看不到為何今年的赤字會如曾蔭權所述非常巨大!而如果赤字真的很巨大的話,歸根究底,都是曾蔭權惹的禍:誰叫他在七月時這麼大手筆,一次就批出逾百億元派糖?若非市民強烈反對,好大喜功的曾蔭權,更想將一百億直接過戶給四川那班貪官!

曾蔭權現在駛出這蕉,明顯是為自己和曾俊華開路:施政報告沒有新措施,三月公佈的預算案,若不加稅減開支已算大吉大利,但一定被立法會那班左仔批得體無完膚,所以曾蔭權現在就開始「管理期望」:先告訴大家有巨額財赤,嚇住各政黨利益團體勿要求過多,然後到最後只有一、二百億赤字,就是小曾「英明神武」理財有功!各位可要小心,不要被嚇到。

2008年10月17日 星期五

金融海嘯與市場經濟

金融海嘯弄得各國政府人仰馬翻,幾本英美雜誌紛紛探討是否資本主義出了問題,也有人指出這是「市場主義」惹的禍。左仔更一併跳出來評這評那,包括建議政府要多加干預等。

藍天蔚喜歡反其道而行。

藍天蔚認為,今次金融海嘯,正是證明市場──尤其是美國、歐洲等自由市場運作得異常良好,而若非政治原因,不日以後,市場自然調節便可以。

過去,凱恩斯學派喜歡說一句"In the long run we're all dead." 諷刺古典學派等傾向市場經濟的學者指長遠而言,市場會自行調節的講法。過去市場要調節,可能要花很長時間,所以in the long run市場會調節,的確是個難題。

但從今次金融海嘯,我們可以看到市場迅速調節:英美樓價過去幾年不斷攀升,《經濟學人》過去幾年已不斷指出英美的物業價格很高。其實市場的泡沫已形成,泡沫爆破在所難免,只差在何時發生,一如當股市升至三萬蚊還不放的人,有如一個傻瓜。好了,英美的樓價終於下跌,就如香港九七後樓市泡沫爆破一樣。不過,不同的是美國有一種東西叫做「證券化」(香港也有),就是銀行將按揭產品拆掉包裝成結構產品賣出。好了,市場有人賣就有人買,有一班人買了就成了公司的資產。有了資產,公司又可以再去「搏殺」。當樓價下跌,這些次按資產便跌價,公司的總資產跟著下跌,變成資不抵債了。

好了,在運作良好的市場,債主不開善堂,他們當然會上門收數,沒錢找數,便到法院申請清盤,以求取回部份債項。這些故事其實不停發生,雷曼兄弟便是這一種──雖然我沒有深究具體來說雷曼兄弟是否因持有過多次按而出事。

本來,經濟下滑時,公司倒閉是正常現象,正是市場機制運作得良好的結果──將輸家轟出市場,任何政府根本毋須理會,讓他們自生自滅,到了一個地步當營運得差的公司一間一間離開市場,而當市場價錢調節至低點,自然有人能趁低吸納,經濟便慢慢回升。這種種都是市場運作得良好的狀況。所以,整個次按風暴加金融海嘯,都是市場運作良好──而且比以往任何時間也要好──的結果。

好了,那麼為何連一向主張市場經濟的共和黨也要將AIG國有化、要救市?那是因為整個調節過程涉及人和人命,而且涉及的人的數目,還是不可估計。所有將銀行國有化的國家,其決定均是基於政治而非經濟,這不單純因為什麼「選票」而是人的價值在這時候,遠遠比這些什麼干不干預市場來得重要,任何智力正常的人,都不會白痴至認為不干預市場是正確的做法。這種就真的叫「積極不干預政策」。

如果這些公司倒閉不會影響人的生計,各國政府大概可任何公司倒閉。可是這堆大銀行倒閉,不但會令其職員失業,還有連鎖反應令很多其他公司受牽連,再引致其他員工和投資者受損,若政府不理會的話,我可預見,任何國家都會發生很多大家不願見的事。香港過去幾年,自殺率便不斷上升;很多家庭突然出現經濟困難,孩子的教育受影響,我們可能糟蹋成千上萬有潛質的人才,而這些損失是難以補救的。更甚者,是很多人可能受不住打擊,出現精神病等,繼而令其他人受損,如在美國,動輒拿起手槍殺人並不難。再要數下去,我相信難以數得完。

如果要倒閉的是一家工廠,受影響的是一千幾百人,政府當然毋須國有化工廠,只需確保工人受公平對待。但當倒閉的,是如AIG般的機構,政府難以置之不理。

所以,金融海嘯,如果從純經濟角度來看可以不處理,但若引入人的因素,那便變成從人道立場出發的政治決定,也因此,不能說各國政府願意國有化銀行,就等同認同市場機制失效,那是 too simple and naive。

2008年10月5日 星期日

中國銀行那「隻」基金

好久以前在地鐵站看到的廣告:中國銀行推出什麼「盈豐收」保險計劃,廣告包括一句「多隻精選基金供選擇」。

不知廣告內容由誰最後校閱,理論上中國銀行應負責撰寫稿件。原來基金與牛羊一樣,其量詞為「隻」。不錯,口語說「多隻基金」大家明白,可是,那畢竟是用文字寫下來,中國銀行真的就這樣「多隻」就算了?

《經濟學人》的小錯誤

《經濟學人》製作嚴謹很少出錯──當然,與藍天蔚的英文屬有限公司也有關係。今日讀到本週的《經濟學人》,難得看到一個可愛的錯誤,遂與各位分享。
看到嗎,有兩篇文章,原應列出頁數指示讀者,卻以兩個紅色的問號代替,想必是排版之時尚未確定頁數,故預留位置而且用了紅色提醒自己或同事此小小未完成的工作,想不到卻忘了。

筆者經常犯這種錯誤,所以極了解。

筆者撰寫文章,往往取決「靈感」:包括文章的編排、要包含什麼資料或理據、引哪一句經典或抵死的語句,在寫文章時都如泉湧,一邊寫一邊從腦海不知何處冒出,然而要確定數據卻頗費周章,於是以XX或??預留位置,待完成文章後補回。

有時趕得急了,或走漏眼而忘了找出數據等情況屢有發生,與筆者合作過的人也見怪不怪,是典型只做一半的麻煩人。或許這習慣家族遺傳,筆者有親人自小不喜做功課,但不做功課後果嚴重,於是每份功課只做部份,例如十條數學只做六題至八題。筆者當然比親人聰明,因為筆者同樣只花六成氣力,但總叫做得完功課,常以此沾沾自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