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0日 星期日

謝謝譚偉豪

譚偉豪先生果然是我的鍾愛,因為他的行徑往往出乎我的意料。記得陶傑說過,好的新聞故事都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若沒有意料之外,便沒有吸引力。譚先生則事事也是意料之外,實非一般上市公司主席可比擬。他天天新款的笑話,教筆者慨嘆,一個人的戲劇性的行徑,總如倪匡所說有個quota,但他的爆笑來得這麼密,如黃子華笑談馬卓安每兩星期一次的執政危機般,「仲密過女人來M」,不會「心情唔好」的嗎?

譚偉豪和莫乃光,果然如先前報章所說,雙雙參選立法會資訊科技功能組別。兩者的網頁已準備就緒。莫乃光的網頁看起來pro一點,雖然有些「甩漏」,至少有個政綱可以看看;譚偉豪的網頁卻只有兩版,一版是廢話,另一版是支持者,連他的個人資料也沒有,彷彿是無謂的東西。

藍天蔚要說的,是譚偉豪選舉網頁那個iPhone。是的,譚偉豪放了一個iPhone 在網頁上!那的確是iPhone,連icon也一樣。

為什麼放一個iPhone?恐怕是想人知道他也知道iPhone很潮吧。

是的,月初 iPhone到港,不少人蜂湧到某網絡商登記,甘願被綁也要有一個iPhone到手,現任的IT立法會議員得了一個,就急不及待要show給記者看,以示追上潮流。

可是,至潮 iPhone 只不過是對普羅市民而言,筆者身邊一些潮人,早已從美國取得水貨到手,IT界就更不要說,這樣的小玩具,即使到了手也沒有什麼大不了,將一個圖放在網頁上就顯示自己潮嗎?Oh,這也對牛頭角順嫂和沒有錢的中學生而言可以說是,但對於一個IT人來說,算了吧,第一個想到用iPhone出鏡那個是叻仔,第二個想再用iPhone出鏡的,恐怕是傻仔了。

不過,話又說回來,這樣做有沒有侵犯蘋果的知識產權呢?

那個毫無疑問是iPhone,連iPod, Phone, Mail等字也照用,卻key了一張他在那個讀一篇英文keynote也很出眾的場合的相片在那裡,當是相簿嗎?但是蘋果電腦的產品,其外觀設計往往是它的必殺技,我不肯定iPhone的外觀設計有沒有註冊,但肯定的是:這樣子抄襲別人的產品為己用,一定不尊重別人花好多心神設計和創作的東西,不見得會尊重知識產權。

如果蘋果有註冊外觀的話,譚先生如此運用iPhone的外觀,筆者懷疑這可能侵犯了蘋果的知識產權。當然,侵犯知識產權的案件,即使被控,與譚先生日前惹上的誹謗官司一樣,都只是民事訴訟,最終可以賠償了事。

什麼人會選一個不尊重別人知識產權的人當資訊科技界代表呢?香港的創意工業不發達,因為鄰近地區抄襲和翻版成風。倪匡的小說被放上網,版權費大縮水。筆者年輕時(雖然其實筆者不算老)試過被人抄文,然後拿了去投稿收了稿費,那種憤怒非筆墨所能形容,自此特別討厭侵犯別人知識產權的垃圾。老實說,那個放在譚偉豪選舉網頁的iPhone只不過是放一張相而已,又不是按下iPod按鈕可以聽到他說話,或者按下Phone按鈕可以與譚偉豪對話,完全無需要放iPhone在這裡。他只是為了「型」,便完全不尊重他們創意的結晶品。譚先生若有幸當選立法會的資訊科技界代表,會不會尊重知識產權呢?當他自己也肆意抄襲別人的設計,他那會致力保護知識產權?

放了個iPhone在自己的網頁,更顯示譚偉豪全然沒有政治智慧。IT功能組別既有公司選民,也有個人選民。蘋果在香港好像沒有什麼運作,但他的對手微軟卻有一個龐大的辦公室在數碼港。一眾微軟、電訊公司和電話製造商的管理層,看見了這個在譚偉豪網頁的iPhone,就像是被人在臉上摑了一巴。誰會投票給一個摑了自己一巴掌的人?譚偉豪放一個iPhone在網頁,被人控告侵犯知識產權的機會很低──蘋果不會這麼笨──但激怒蘋果對手的機會卻很高,是搬起石頭砸自己隻腳的典範。

譚先生為人天真無邪,行徑極有Mr. Bean那種令人由心發笑的喜劇感,不但給了我很多寫作靈感,也為這個網誌製造川流不息的瀏覽量,為我帶來無比歡樂,有機會見到他,真要衷心感謝一下。

3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just see this old news in Apple daily:

http://www1.appledaily.atnext.com//template/apple/art_main.cfm?iss_id=20080713&sec_id=4104&subsec_id=15333&art_id=11341995

隔 牆 有 耳 : 單 雞 潮 晒 iphone 3G (Jul 13, 2008)


iphone 3G 熱 潮 席 捲 全 球 , 潮 人 、 IT 人 無 不 以 第 一 時 間 到 手 為 榮 , 香 港 IT 界 代 表 單 仲 偕 , 前 晚 收 到 兩 部 , 噚 日 第 一 時 間 用 , 拎 到 立 法 會 「 晒 」 機 , 應 該 係 首 個 議 員 用 iphone 3G 。


讚 機 身 纖 薄 手 感 好單 雞 話 自 己 係 VIP 客 戶 , 所 以 獲 預 留 兩 部 iphone 3G 手 機 , 一 部 俾 太 太 用 , 一 部 送 畀 細 仔 , 因 細 仔 留 學 美 國 , 所 以 暫 由 老 竇 保 管 「 借 用 」 。 由 於 新 機 前 晚 先 到 手 , 單 雞 仍 未 熟 悉 操 作 , 佢 讚 新 機 輕 巧 纖 薄 , 手 感 幾 好 。
現 任 IT 界 議 員 佔 先 機 , 兩 個 準 備 出 選 IT 界 人 士 , 就 冇 咁 知 機 。 譚 偉 豪 話 暫 未 考 慮 轉 用 iphone 3G , 因 為 佢 公 司 權 智 國 際 有 出 產 手 機 , 身 為 老 闆 , 梗 係 用 自 家 Xplore 出 品 啦 , 佢 日 常 都 有 用 BlackBerry 。
莫 乃 光 指 iphone 3G 幾 得 意 , 不 過 暫 未 有 意 思 換 機 , 家 常 用 一 部 Palm Centro 。 呢 款 機 PDA 電 話 之 中 都 算 冷 門 , 佢 話 唔 用 BlackBerry , 因 為 唔 想 透 過 電 訊 公 司 伺 服 器 先 收 到 電 郵 。 譚 偉 豪 今 日 正 式 宣 佈 參 選 , 光 明 正 大 做 競 選 活 動 , 莫 乃 光 則 話 日 內 會 有 宣 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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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D係唔係算 「思覺失調」? :<>

藍天蔚 提到...

Lung,

又係,點解IT戇豆唔放佢個 Xplore在網頁? 咁都仲合情合理D,至少佢有晒那部電話的知識產權。

藍天蔚

匿名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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