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8日 星期六

網絡廿三條

金融海嘯弄得人人心緒不寧:一不知何時被裁失業、二慨嘆身家大縮水、三擔心經濟不好政府赤字會加稅、四擔憂又再跌入負資產的困境。

飽暖思淫慾,經濟不景,市民無暇再理會網絡廿三條帶來的威脅。蘋果用網絡廿三條來形容政府推出淫審條例檢討絕不為過,皆因我們稍一不慎,這些管網絡的機制建立了,日後可不得了。

淫審條例的諮詢文件是一份垃圾,印得像一本小學健康教育課本,內容更像。要講的問題,看來看去也不明白,不知是寫的人未夠班,還是政府不想大家明白內容。

筆者不打算逐樣清算,只想講幾部份。

互聯網
諮詢文件闢了一章為「新媒體」,建議強制網絡供應商提供過濾淫褻及不雅資訊的軟件,讓家長選擇使用,又建議連結到成人資訊網站,需要使用信用咭核實年齡。

這兩項建議,既無用又引起市民恐慌,是典型「唔做好過做」的建議。筆者認識很多父母,自小便與孩子一同沐浴,男女的身體一早就看過了。不讓孩子看成年人的身體,就是保護兒童嗎。好了,怎麼樣的資訊不可被兒童看到?男性和女性的性器官是否就不可以?過去香港出過一個評定大衛像為不雅的笑話,因為評審的審裁員,或許沒有機會到過歐洲或東南亞,在英國法國以致整個西歐,男性或女性的裸體雕塑多的是。即使在東南亞也不罕見。這些雕塑放在什麼地方?就筆者所見,四處都是,不是成年人才能到的地方。

高雄的前英國領事館內,更有一個女性躺臥露出乳房和下體的雕塑,如果香港的英國領事館,要在領事館內,放一座這樣的雕塑,政府會不會要求英國領事館封膠袋?會不會禁止十八歲以下市民進入英國領事館?

好了,如果要互聯網供應商過濾資訊的話,這些公司是不是要聘請一個有能力分辦網站是不雅或淫褻的人員負責此工作?但窮一個政府之力,尚且請不到幾個合資格的影視處職員,以致政府時時鬧出笑話,那麼一間網絡公司又可有能力重金禮聘到具豐富藝術知識的工作人員,確保不會誤將網站評為不雅?

既然這是做不到之事,政府強制互聯網供應商如此做,是否與互聯網供應商過不去?IT戇豆不是有責任保障業界的利益的嗎?為何龜縮了?還是他本來就是政府的棋子:政府要管制網絡,一句「要取得保護兒童與保障資訊自由間的平衡」,就算是向業界交待之餘,又向政府開綠燈?

還有,那個建議到色情網站要用信用咭核實年齡的措施,更是製造家庭糾紛之舉。建議這措施之人,彷彿不知道很多家長在家便將銀包四處放,或許更不知道地球上有一樣東西叫「月結單」。說實在,對性有興趣的,多是十三歲以後的青少年,以他們的智力,要取得一個信用咭號碼上色情網頁,實在一點難度也沒有,一個青少年偷得信用咭號碼,還可以與朋友分享使用。萬一有小朋友貪心起來,不止將信用咭號碼用來核實身份,而是付款看「更精采」的內容,則政府便更「捉蟲」。

即使真的強制過濾網頁和用信用咭核實年齡,實際上根本完全無效,提這些建議的人,根本不上網,或者根本不明白Web2.0是什麼。筆者要問,政府會否建議互聯網供應商將youtube列入「不雅」的網頁?又例如政府會否封了blogger、wordpress、xanga等等這些網站?好了,網誌和youtube分分鐘在更新,誰有能力天天去看那一個網站更新了以後變成了不雅,或變成了沒有不雅?

況且,真要看色情的東西,不需要看網頁,而是用P2P和BT的,莫非政府可以禁止市民用某種軟件?還是政府認為互聯網供應商有能力分辨P2P和BT的package是不是色情物品?不可能,那只是一堆10111100111而已。

好了,明是做不到的,為什麼政府還是要做?筆者陰謀論認為,一旦引入了審查制度,政府日後要收緊言論自由,便有一個已有的機制:其實可以做到呀,過濾淫褻及不雅物品咪做到囉。解決了技術問題,要立法會通過法例,真是話都無咁易!現在政府做不到限制言論,因為只有控制到互聯網供應商才做得到,我們要撐住互聯網供應商頂住政府引入審查,否則沒有言論自由的日子不遠矣。

互聯網攪到政府如此頭痕,皆因其結構如此。美國冷戰時代發明互聯網,最基礎的要求,就是要分散,確保即使被蘇聯攻陷了一個基地,他們也能迅速在另一處建立基地,故此,資料傳送要分散,網絡要分散,沒有一處是「死穴」,也因此,要做「審查」也比較難。互聯網這東西,實際上是將美國自由的意識形態包含在內的產品,但美國人有本事令沒有自由的中國和想沒有自由的香港也要用,即要中國政府和香港政府自己找麻煩。美國萬歲!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的第一輪公眾諮詢意見建議

(A) 擴大設立審裁機構,成員可由各區議會各團體推薦。由現在人數增多至八百人,即香港最少每萬人中有一個代表,並於一年、三年、五年檢訂尺度,與時並進。定義 定義 在不同人可能有不同定義,枉論在世界上各個國家不同宗教、文化等等因素影響。

我建議不如訂立一種尺度,例如:裸露下身到某一程度、暴力圖片不能見血,影片暴力打鬥場面不能超過幾多秒等等... 這個標準尺度可以在公眾人仕多個渠道收集意見,然後交由擴大的審查員刻定作為量度標準。

(B) 執法模式 希望執法部門能查找市面所有違反《條例》的物品,並對該些物品採取執法行動。 我認為所有人包括為人父母師長等,都有責任舉報。﹤希望在影視處設立網上投訴網頁﹥全民監察

(C) 執法的先後次序 有社會人士認為,我們應加倍注意電子遊戲、電腦遊戲等日漸受青少年歡迎的新類型物品。 新事物每日都推陳出新。


全民舉報。加強執法

(A) 執法部門的分工我認為,將現在評級人員數目擴大並有需要收緊物品評級制度。但仍保持三級制免公眾混淆。 現行評級制度下的第II類(不雅)範圍太過廣泛。我認為,將現在評級人員數目擴大並有需要收緊物品評級制度。但仍保持三級制免公眾混淆。 擴大評級人員數目釐清分級標準 重整現行評級制度 現行評級制度下的第II類(不雅)範圍太過廣泛。

我認為,分級制應改為: 所有物品隨意發放,毋須分級。除以下所屬例外

第I類==十八歲以下疑似不良、意識有問題或對道德有損,由家長決定。

第II類==十八歲以上涉及色情、暴力、誇張失實、鼓吹歪風,扭曲人性,個人自行決定。

第III類==重點賣弄色情、暴力、不正當行為、散播道德不良意誠識。

新媒體監察

新媒體日新月易,要監管真是談何容易,況且要立例監管,此舉可能令人感到政府有意監管網上自由,侵犯人權。另一方面,增加它們的成本,最終亦會將這些成本加到用戶身上。

禁止發放如有違例,照新例處以刑罰 影視處可擔當投訴及查找市面所有違反《條例》的物品並作初步裁判分級,有爭議再交司法法庭裁判。 警務處可擔當境內執法工作,並應負起宣傳及教育工作。 海關應擔當境外查核新媒體(例如:互聯網)不當資訊發放監察角色。

反而應由源頭做起。注意電子遊戲、電腦遊戲經營公司,依法重刑打擊。 我們應否加倍注意新類型物品?你主要考慮的因素是什麼? 所有新類型物品應加倍留意,主要考慮的因素是色情、暴力、意識不良。所有物品經營或發放者必須自行送檢。

我很認同18歲以下人士不應該接觸淫褻及不雅內容,此點可由家長决定購買提供軟件過濾。最重要都是家長能夠有效為子女,這方面政府能否為家長去提供這些軟件及資訊? 增加刑罰 所謂治亂世用重典。

加重刑罰

我贊成將現有的刑罰加倍。並加上社會服務令,去服務一些色情荼毒青少年犯下罪行服刑中罪犯。 而且屢犯不改,可以剝奪政治權利及居留權。 公眾教育 我相信政府有責任去宣傳及教育現在新一代年青人的道德標準。

在80年代後社會經濟起飛,生活漸趨富裕,但道德開始淪落,風氣敗壞,人人都忙着二十四小時賺錢,忘卻了下一代的家庭教育,加上政府教育政策失誤。催生了很多不應當教師的教師,去教育新生一代;加上傳謀不負責的發放有違道德標準的媒引,令到現代年輕人耳濡目染,道德敗壞、沒有公德心、自私自利不顧他人!

道德標準

個人覺得社會上應有公認的道德標準,而這個標準隨時代演變是會有所改變,不過,在每個成年人都會在心底有一個尺度有一個底線,以這個尺度底線加諸在自己或親女朋子都可適用的話,那就可以用作測度公眾的接受程度。 我鼓勵及贊成政府應當多作宣傳及教育現代的標準,而且層面應由學校教師、家長父母開始做起,以青少年為核心並擴展到年輕人。 相信祗要道德教育、公民教育納回正軌,甚麼規定、條例、三級制都不再需要。

我期待政府擔當起這個角色,並希望下一代可以移風易俗,返璞歸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