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有,唔該寫社評寫比香港人睇,唔好淨係寫比國安睇!
藍天蔚
切勿予工人不切實際期望 以公帑解決工潮後患無窮 2007年8月30日
紮鐵工人罷工至今已經進入第23日,昨日在勞工處斡旋下,扎鐵職工會與扎鐵商會原本要重開談判,但是,因為一些安排問題而流會,雙方初步同意今日下午復談(不知是那一處的方言,香港一直是說「復會」的,用國語說「復談」順口,但說「復會」便不順口,看來筆者的國語,可能比廣東話更好)。此事延宕(這個詞語也是國語人用,藍天蔚看中文書的數目可不少,從沒有見過這詞語,上網只見台灣和大陸網使用.....但是,明報不是寫給香港人看的嗎?)日久,能夠重開談判是好事(廢話),希望勞資雙方本諸互諒互讓的精神,尋求妥協,使工潮盡快解決,讓建造業回復正常(同祝人生日「福如東海 壽比南山」一樣水平)。
這次工潮發展至今,對各方都有壓力。工人方面,大多手停口停,如果有工人從一開始就參加罷工,接近一個月無收入,生活肯定大受影響,有子女的更面臨開學在即,需要大筆開支,工人所承受壓力之大,可想而知(真有見地,你不講,我真的不會知道啊!)。商會方面,工潮一日未解決,所承接的工程因為紮鐵工序延遲,其他工序和整體工程進度也必然受到影響(簡真是偉大發現),而且這次工潮若不能得到較好地解決,商會與工人結下樑子(啊!金庸寫武俠小說了,連「結樑子」也用!)了,但是雙方日後還要相處,商會最終都要倚靠工人,工潮拖得愈久,對日後相互(大陸鍾意將D詞語掉轉用,「相互」、「素質」都是例子,香港不嬲都用「互相」、「質素」)合作、融洽和諧愈加不利。
部分發展商由於工程已近尾聲,願意以日薪950元聘請工人開工,以使工程盡快煞科(「煞科」是口語,真的要用在社評,至少要用「」,否則,靠看明報學中文的學生可「大鑊」了!),但是大多數發展商仍採觀望態度,他們旗下的工程進度固然受到影響,而工程未解決(工程未解決? 還是工潮? 這麼基本的東西,不應該錯呀!明報是一間企業,不是區議員辦事處只有一個PART TIME工作的地方!),發展商可能會調整一些原本部署,推遲開展其他工程,這樣的話,建造工程未增加,反過來又影響供求,削弱了工人的議價能力。
對於政府而言,面對工潮,角色功能(功能兩字是多餘)有限,最多只是從中斡旋,推動工人和商會談判解決,但是這次工潮曠日持久,已經政治化,而且在社會大眾之間逐漸引起迴響,連日來都有各界人士到罷工現場聲援工人,事態有進一步(「進一步」這個詞語常被濫用,這裡用「進一步」,是不是說本來已經「變質」,因為發生了另一些事,令其「進一步」「變質」呢? 但是這裡又沒有交代......)變質(用變質這字形容工運,令我想起六四。「工潮原來是工人爭取權益,但是因為『政治化」,所以『變了質」,既然變壞了,那麼是不是就要鎮壓呢?」)和惡化趨勢,對於要致力營造和諧的特區政府(這句看來是政府新聞處改的),工潮拖一日,壓力增一分(咁鍾意用數字,唔見你用「工潮拖 1 日,壓力增 1 分」),當然也希望事件能夠盡快解決。
政府雖然想工潮盡快解決(這位仁兄的中文底子不好。「解決」是動詞,只要寫「政府雖然想盡快解決工潮」便可以。相反,解決是很少用作名詞。這裡的寫法,好像英文 The government wishes the strike ended ASAP.),但是不宜因為心急而亂了方寸,捨棄原則,尤其是不能夠動用公帑來解決工潮,因為此例一開,後患無窮。
職工盟李卓人積極協助紮鐵工人爭取權益(這句看來是抄李卓人的新聞稿的。),他日前趁行政長官曾蔭權諮詢對施政報告意見的機會,建議政府提高工程標價,使承建商可以給工人加薪(給工人加薪也是很差的中文,為什麼不是「加薪予工人」?「加薪」的「加」已是動詞,卻偏偏不用,要來一個「給」字做動詞......! ),認為政府此舉可樹立榜樣,讓其他發展商效法;另外,據知他今日亦會與房屋署官員會晤,表達同樣的訴求。李卓人的建議,其實是要求政府動用公帑去解決工潮,我們認為既不適當、也不應該,政府對此應該清晰表明不會接受(又不是禮物,有什麼接不接受? 為何不說「政府應表明不會接納其建議」。)。
首先,政府工程公開招標,有承建商出價中標,其他承建商便落空了,基於合約精神,中標承建商要按所出價格完成工程,如果現在政府提高標價,出錢讓承建商給工人加薪,對於當日未中標的承建商便不公平,甚至可能引發訴訟。
其次,紮鐵工人與商會之間就加薪紛爭,是行業內的事,如果政府這次動用公帑解決,創下先例,則本港其他各行各業若發生工潮,政府便會面對沒完沒了的需索。就以建造業來說,除了紮鐵之外,還有32個工種,共約5500名工人(這麼少?好像不太合邏輯。零一年,建造業共有近三十萬工人,為何現在只剩5500? 是明報連去統計處找一找數字也不肯嗎?),如果紮鐵工人得享「公帑加薪」,其他工種工人起而效尤,也來罷工爭取加薪,要求政府同樣動用公帑挹注(這也是國語,明報可不可以寫給香港人看?),屆時政府是一視同仁抑或厚此薄彼?因此,我們認為絕對不能開此先例,否則後患無窮。(明報不敢說是由市場決定薪酬!)
李卓人長期從事工運,1995年迄今先後是立法局和立法會議員(除了臨立會期間以外),應該知道公帑使用的原則和嚴謹之處,不知道他對於要求政府以公帑解決工潮,是否經過深思熟慮,還是其實也知道不太可能,此舉只是作為領導工潮的手段(這是大陸最興用的字眼,用「手段」抺黑人、也是誅心之論。你可以批評他沒有常識,但質疑這是「手段」,是不是評論了。而且,說這是「領導工潮的手段」也有語病。),一方面把火頭燒向政府(莫非政府患了思覺失調,經常認為有人迫惡他?即使如是,也不需要你明報出手,你又不是新聞處,你是第四權呀,先生!),逼政府介入和向商會施加壓力(叫政府比錢,商會點解會有壓力? 上文不接下理,為寫而寫),同時也給紮鐵工人多一個希望,以維持堅持下去的士氣(這也是誅心)。無論李卓人的出發點和動機(看到了沒有,質疑李卓人的「動機」了,不是我屈他的)是什麼,他這個建議給了紮鐵工人一個期望,可惜這是一個不切實際的期望、一個「虛假的期望」,在目前勞資雙方對峙態勢下,此議無助解決工潮,反而可能因而激化工人的期望和情緒,使得事態更難以妥協而解決。(老屈李卓人了!)
務實地讓工人知道真實情(請問真實的情況是什麼?那便是現在是工人太多,職位不夠,你又不敢說,更加沒有好提議,社什麼論呢?),協助工人在妥協中爭取利益,而非給予他們不切實際的期望,才是領導這這次工潮的最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