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6日 星期二

轉載:葉劉的參選資格

朋友傳來林忌質疑葉劉參選資格的blog。有道理。

http://plastichk.blogspot.com/2007/10/blog-post_3180.html

筆者有試過助選,但沒有印象有朋友因這條(經常不在港)而被拒參選。今次他提出的「通常居港」合乎邏輯,看看政府 (不是葉劉)會如何拆解。葉劉會否樂得不用選,不用一對一對住陳太?可能會,因為他的勝算有限。本來,若她今次贏了,有機會問鼎特首,但是泛民居然說服到陳方安生選,令她騎虎難下。選,可能會輸,那麼,即使明年贏了,在左派陣營中,也不見得特別有江湖地位。不選,只會被人笑無膽,結果更慘。所以,如果政府指她無資格選,她可能樂得有個藉口不用選。

可是,在政府那一邊,他會如何盤算呢?當然,如果你還天真得香港真的有司法獨立,那麼,我真的幫不到你(well,你當然相信董建華是因為腳痛落台,係咪?)。如果不給亞爺的「頭馬」選──葉劉可以做低民建聯,當然因為後台夠硬──葉劉咁記仇,當年見Board唔升佢,便記住Anson,曾蔭權會唔會驚,今次唔比佢選,葉劉第日對曾俊華不利?如果佢係睇住個細的話,便應比葉劉選。

可是,讓葉劉選,便要解釋為何三年內兩年不在香港,也算是「通常在港」(通常在港,用一半時間好合理,即使計工作,在大陸都要工作夠一百八十日,才要交內地稅)!那樣,曾蔭權政府便會一再表演當香港人白痴的一百六十七萬式謊言。應該會幾好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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