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日 星期一

IT戇豆終於回應了!

剛收到IT戇豆辦事處回覆電訊管理局的信件。明明我是發信人,藍天蔚不明白為什麼他不是直接寫給我而是寫給電訊管理局,只是CC給我,猶如只是「又唔駛錢咪順手寄埋比你囉!」咁態度。不過,我大人有大量,不嬲知你小器兼無品,都預左佢唔會回覆,有份cc叫到執到咁解。ANWAY,佢封信寫咩?我當然會公諸同好啦!由於信中部份人士非公眾人物或公職人士,故其名字及電郵將刪去並以"***"代替。
賴婉珊女士:

日前譚偉豪議員分別收到兩份電郵副本:其一是藍天蔚君致電訊管理局總監黎陳芷娟女士的電郵,其二是 閣下給藍天蔚君的回覆電郵,內容均涉及《成報》記者轉述譚議員的相關訪問內容。譚議員今天已發電郵給該報採訪主任***小姐,說明訪談的原意。現謹附上該電郵供 閣下參考。
謝謝垂注。
譚偉豪議員辦事處啟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

---------- Forwarded message ----------
Date: 2008/12/01
Subject: 譚偉豪:《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事宜
cc:Samson Tam Office <office@samsontam.hk>
致 成報採訪主任 ***女士︰
《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事宜

首先多謝 貴報上月致電本人查詢有關 Facebook事件,就《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申請登記拒收垃圾郵件之轉述,因電話中溝通未能表達清楚,以致 貴報在刊登有關新聞時有差誤及引起讀者誤會。本人當時向 貴報記者***小姐指出香港現時有《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做指引,根據有關條例,用戶有權拒收商業電子郵件,同時發送人亦必須提供取消接收選項,讓收訊人提出「拒收」要求。至於條例中所提及的拒收訊息登記冊暫時只限於短訊、傳真及預先錄製訊息,而文中錯誤引述電郵亦有此拒收訊息登記冊,實非本人原意

立法會議員
譚偉豪 上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

副本傳送︰成報***小姐
唉,筆者說得沒有錯,都說蘇錦樑應該派一個貼身侍衛比佢,每有電話訪問,幫佢講埋咪得囉,反正都係政府立場o者。

大家知道,有時候,一些弱智人士的家長,為怕孩子失散了,會在他們身上掛上一些名牌、個人資料,以及家人的聯絡方法,方便好心的途人找到他們的孩子,可以送他們回家。老實說,我越睇越唔對路,如果我係佢助理,一定會仿傚這方法草擬一份聲明,告誡各位傳媒朋友訪問IT戇豆時千萬要小心。或許我做一次義工咁多,睇下戇豆辦公室會唔會用得著:
各位傳媒朋友:

你現正打算訪問,或剛剛訪問完的這位,雖然有一博士銜頭,也可以說是代表香港的資訊科技界,可是他有一個人稱戇豆的外號。呢個世界,事出必有因,這仁兄之所以被稱戇豆,皆因他永遠開口及著脷,唔講好過講,而且常常懶醒講錯野,隻鑊補極補唔切。本來唔關你事,但他自參選以來,講過唔算數,賴自己助選團的傳媒統籌、賴選舉網站設計師抄了iPhone的設計(見《IT戇豆擁「推死豬比人」專利》《IT戇豆(下集)》《IT戇豆》)......的事屢見不鮮,總之,所有錯都唔會係IT戇豆的錯。

好了,其實我要說的,是他講過的任何野,係任何野都唔會算數,尤其係無錄音的訪問。即使是有錄音的訪問,有任何出錯、比人質疑......最終,都是你們這些質素低劣唔識野的記者的錯。根據IT戇豆的往績,他必定會告到採主處,質疑你的理解能力,可能令人無得撈。大家都知,而家經濟咁差,一旦被人炒,可能好耐都搵唔番份工,如唔明的話,請參考博客藍天蔚的《IT戇豆終於回應了!》一文便一清二楚!

因此,奉勸各位傳媒朋友為自己前途著想,可免的話,千萬勿訪問戇豆,或改以書面訪問,最少有白紙黑字,必要時報館至少可以如HKIRC一樣拿著他的電郵控告他誹謗!奉勸各位,訪問 IT戇豆呢劑野,借用政府禁毒宣傳口號:「不可一、不可再」!

不知這樣寫,清楚了沒有呢,歡迎大家指正!

2 則留言:

Whiswarlock 提到...

睇完回應,只可講一句,係佢死雞撐飯蓋,連自己衰左都唔夠膽認,咁o既事都唔肯正面認錯同交代,做咩議員呀?點樣叫政府官員對做錯o既事交代呀?

藍天蔚 提到...

Whisker,

一切都是美麗的誤會。他根本不會說政府做錯野,你看連網絡廿三條嚴重威脅香港網上資訊自由,佢講過D乜野去捍衛呢?佢參選的目的,或許是阻止人叫政府官員交代做錯的事。

藍天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