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董玉娣女生平反:http://www.petitiononline.com/girltyt/petition.html
你的簽名支持,不單為了這位女生,也是為了香港的言論自由。當今天我們不為下一代爭取言論自由的空間,他日若我們被「批鬥」,下一代更不懂得什麼是言論自由。
呼籲:藍天蔚沒有參與討論區的習慣,所以在眾多討論區都沒有account。如各位不介意,請將這個請願的消息登在討論區傳開去,讓更多人有機會從言論自由這邊去想想整件事件,謝謝。
今天我得知,女學生除了要記大過,還要做社會服務同要在學校早會上公開道歉。我不禁要問,到底這位妹妹犯了什麼錯,要被學校迫令在全校面前認錯?陳冠希也不過開個記者會而已。那麼請問要不要跪玻璃?因為說了一些不中聽的說話,所以要被公開羞辱?去年才發生了李柱銘的奧運事件,今天連一個妹妹說幾句不合心意的話,又要跪玻璃了?
大家看看原文那篇東西,大家問一問自己,有沒有這麼想過?
香港人怎樣歧視大陸人?我說沒有也沒有人信。你有沒有曾幾何時,在街上見到大陸人,露出不滿的神色、顯出歧視的目光、為了別人不要誤認自己也是大陸人而與大陸人保持距離、在大陸人背後罵大陸人、笑大陸人的衣著、嫌棄大陸人說話大聲......?我相信,十之八九的香港人都有這樣的感覺、想法、行為......強烈與否或者不同,但或多或少,必有。
不要說土生土長的香港人,有一次,筆者與十歲才從大陸來港讀書的新移民晩飯。她很努力,入了本港一間好大學,畢了業有一份好的工作,現在住在九龍的昂貴地段。但是她卻指大陸人來香港為了拿福利。這位朋友,自小也是住在公屋,只差沒有領綜援,自己也拿房屋福利,有什麼資格罵大陸人拿福利?而且自己也曾經是大陸移民。
香港人,有哪一個沒有歧視過大陸人?藍天蔚肯定的告訴大家,我有歧視過大陸人。那種歧視是一種文化的歧視多於金錢的歧視。大家辛苦建立香港,習慣了一種文化,愛上香港的文化,不喜歡外來人破壞香港的習慣,如此而已,沒有什麼大不了。香港人到外國也一樣被歧視,理由相同,因為大量香港人入侵別國,令他們平靜的生活受影響。中國人有說入鄉隨俗,是我們不對。
妹妹反映的,只不過是香港人普遍對大陸人的觀感,但她選了錯的時間去發表她的言論。你們哪一個沒有歧視過大陸人,才比較有資格批鬥妹妹。
這位可愛的妹妹只有十二、三歲,在香港,這個年紀正處反叛期,更不知何謂家國情懷,自幼也沒有見到慘事,不懂得傷心有什麼出奇?
好了,即是她是「冷血」、不愛國,但這也只不過是一個道德判斷。難道我們的社會不是法治社會?為什麼學校可以按學生的道德取態,而決定懲罰一個學生?一個支持同性戀的同學,在天主教學校讀書,一旦與老師辯論同性戀問題,是不是又要冒著被趕出校的風險?
我敢問董玉娣中學的張家邦校長,過去十年,董玉娣中學,有多次個犯了過錯的同學,要在早會上向全校師生道歉?他們犯了什麼校規而要受這樣的懲罰呢?你有沒有想過,這個懲罰,與這位學生所「犯」的「過失」,是不是成比例呢?她不單被揭露了在什麼學校讀書,還被人將相片上網,這不是批鬥是什麼?學校校長為何不是維護學生的利益,而是助紂為虐?
雖然時間過得很快,但是我們每一位,應該不會忘記二零零三年香港為什麼會發生沙士。那是因為大陸沒有言論自由,沒有人知道發生了疫症,香港政府當時也隱暪了疫情。疫症爆發令三百多人失去生命。你七一的時候,有沒有穿黑衣走到街上抗議?你有沒有因為兩地政府隱瞞疫情而憤怒過?當時大家不是都已經明白,言論自由不單涉及表達意見的權利,原來還涉及市民寶貴的生命?
今天因為奧運,你們是不是都忘記了言論自由的重要性?所以李柱銘可以被任意羞辱?這位毫無議價能力的妹妹也可以任意被你們羞辱?想一想,如果有一天輪到了你,你會不會後悔今天沒有捍衛妹妹的言論自由?
其他相關網頁:
無神論者的巴別塔:董玉娣中學女生以言論入罪
庫斯克的床 kursk's bed:涼薄網誌女生記大過事件
Alone in the Fart:去信為「冷血」少女平反
1-555-Confide:不反對通知書
31 則留言:
因為這麼一個小朋友的個人言論~ 鬧出一大堆這樣的事~ 我作為一個小小的市民~ 真的感到很灰心~ 是為這個恐怖反智困獸鬥的社會感到灰心~ 說實的~ 現在的我~ 已真的不敢在blog上亂說話~ 給人起底到誅九族可不是一個小小市民能承受得了的事情~ 唯望像你這樣的有識之仕~ 能繼續本著良心去繼續說下去.
當然~ 要是有一天~ 去到我也不能不發聲的時候~ 我還是會大無畏地~ 說出我要說的東西來的!
很灰心的人:
言論自由不是天掉下來的,而是要我們爭取的。每一個人都有權利去發言,有責任去保護別人發言的權利。香港從來沒有民主,如果連言論自由也沒有,香港可以收工了。
不要灰心,簽個名捍衛妹妹吧,讓她明白,讓下一代明白什麼叫「我不同意你的講法但會誓死捍衛你發表意見的自由」。
藍天蔚
很灰心的人:
還有,請朋友也來簽名。
藍天蔚
"女學生除了要記大過,還要做社會服務同要在學校早會上公開道歉。"
資料來源可不可信?
VC,
「救熊貓好過救人」 女生被記大過 (文匯報 27/5/2008)
【本報訊】四川地震災情嚴重,全國為之動容,早前香港一女生於個人網誌發表「救熊貓好過救人」言論,被網友群起狠批其「冷血」,引發軒然大波,有關女生亦深感壓力,出現情緒不穩。經其所屬中學的老師、社工及教育心理學家輔導及跟進後,該女生自感要為所做的事負責,主動要求公開向全校師生道歉,並願意接受學校記大過處分,學校亦要求她於日後多參與義工服務,閱讀心靈文章作品及定期提交報告,從而學習關懷和付出,及建立正確人生觀。
VC,
網誌幸災樂禍女生被記大過 (明報 27/5/2008)
四川地震傷亡慘重,屯門某英中中一女生早前在網誌表達意見,說「完全無覺得傷心」及災民「死多啲咪好囉」,引起網民激憤,紛紛向學校投訴。女生早前已公開道歉,但校方昨日決定向女生記大過,以示她「要為言論負責」。立法會議員張文光認為「女生需接受教育而非處分」,校方不應以學生言論的錯誤觀點「入罪」。
張文光:應警誡不應罰
該英中名校校長回應事件時指出,訓導組商議後,校方將記女生一次大過;該女生深感懊悔愧疚,經輔導及跟進後情緒已穩定。校長指出,該女生主動要求向全校師生道歉及願意接受處分,校方接納其請求,上周五早會上她已正式向師生致歉。
藍天蔚
校方要求她日後多參與義工服務,學習關懷和付出,多閱讀心靈佳作選及定期提交報告, 以建立正確人生觀。
校長說,已於早會中鼓勵全校師生接納及原諒該女生,讓她重投校園生活,該校教師、社工、教育心理學家和其家長會繼續合作, 輔導和鼓勵她。
張文光認為,所有人都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女生也需要顧及民族感情、對死者尊敬,校方有責任教導女生,但未必要記大過作為處分。他指出,該女生只是言論觀點錯誤,校方及女生可視記大過為警誡,但不應當作處罰。
依兩段剪報,不算"被學校迫令在全校面前認錯"。
"張文光...校方及女生可視記大過為警誡,但不應當作處罰。"也有道理呀,大過不算甚麼。
vc,
大過怎能算警誡?一個在「名校」讀書的學生,升學拿著一個大過,已經扣晒分啦。
這麼大的社會壓力,她能不做什麼?李卓人八九年在北京也寫了悔過書。
我不能認同張文光的意見,
況且,去到尾,我覺得學生根本唔應該受罰,無論是「處罰」還是「警誡」都不應該,她根本沒有犯事。
藍天蔚
VC 兄:
姑勿論學校有無權為這女生的言論記大過,「大過」這個懲罰的嚴重性也許比你所想的要大得多。
要是這女生申請到外國升學,人家看過她的操行記錄,會怎麼想?
要是這女生申請獎學金(性格不夠成熟的人讀書成績也可以很好),人家看過她的操行記錄,會怎麼想?
即使她只想安安樂樂地完成中學課程,要是有同學翻舊賬單單打打,她還可以為自己辯護嗎?她可以抵擋別人的言語欺淩嗎?
直至她升讀大專或者離開學校之前,這個大過對她的前途和社交關係都是一個障礙。
至於說該女生「主動要求公開向全校師生道歉,並願意接受學校記大過處分」,也許吧。程翔出獄後也首先「感谢中共政府决定給予我假釋。」換了你是程翔,你認為自己心底裏會有多感謝?不過是忍辱偷生而已。
才十一、二歲,便要學習如何忍辱偷生了。為的只是坦白地講出一些不受歡迎的觀點。這樣的情形,你說可不可怕?
你有無諗過去信俾外國0既media.. 可能會仲有用..
同埋.. 我覺得宜家變到愈黎愈似大陸..
點解個校長俾受少少壓力.. 就要記個女仔0既大過?
價值觀係由細到大0既培養.. 難道佢0既家長, 學枚, 教師都無責任咩?
點解佢地唔去協助個女仔去認識正確0既事, 反而個後果要個女仔去承受?
咁樣同屈打成招有咩分別?
縱然這個女生的想法可能跟大眾背道而馳;縱然她可能真的是很冷血,但我不認為她要為了她的私人網站內的言論被記大過。這跟公安把那個在網吧內大罵四川的遼寧妹拉了有何分別?說實話就那個妹妹的 Xanga 一文來看,思路清晰有條理,也不見到那些看到人吐血的火星文,如果因為這一次的處罰害她走歪就更可惜了。
Wong On-Yin is on your side:
http://wongonyin.mysinablog.com/trackback.php?id=1178861
如果她是用英文寫, 一定冇事!!!
the suffocated,
同意。年青人應該是天不怕地不怕才對。我們要讓他們有天不怕地不怕的空間。
藍天蔚
kocy,
不要那麼心急。
藍天蔚
kocy,
不要那麼心急去外國傳媒。
看完了妹妹的原文,再看她的道歉信,屈打成招未必,但道歉信未必是她的想法,這是我的感覺。
藍天蔚
p小姐:
妹妹的想法,其實反映了整個社會怎樣看大陸人。她說大陸人是垃圾,很多香港人的確如此想。童言無忌,孩子說國皇沒有穿衣服,誰最憤怒?當然是皇帝。大家現在知道香港那些人覺得大陸人是垃圾了。
藍天蔚
vc,
多謝提供資料
藍天蔚
劍三十:
是不是我不敢肯定,李柱銘的文也是用英文寫的,但唔識英文的人一樣批鬥李柱銘。
藍天蔚
小女孩記大過算是輕的了,她可是犯了「破壞校譽」的彌天大罪呀!香港某些中學,可是會因學生穿著校服「拮魚旦」而記其小過的——說穿了,還不是因為「破壞校譽」……
惑仁:
我也聽過因為穿了一件冷衫被踢出校!所以學生習慣了被「高壓統治」,被罰只當唔好彩?
我相信這不是我們想要的香港。
藍天蔚
感覺上關於張文光既報導都唔consistent.有D話警誡算了唔好罰,有D話要記大過去警誡,我都唔知邊個係真既.
不過用警誡都仲係有D奇怪,對於學生來說都仲係遏止,學生認為係唔應該做而唔做,定係嚇親而唔做,唔係好知.
可有人仍跟進這事?
catitude,
我試過努力pitch給報章,可惜報章已沒有興趣,校長甚至不再覆電郵,我想不到辦法可以再做些什麼,你可有建議?
藍天蔚
藍天蔚小姐:
我並沒有否認你所提出的意見。
但是,就算是十二,十三歲的小女孩,是不是都應該對自己所說過的言論負責?
我在留言中看到有人說她是有言論自由的,但自由不是放縱,我可以說她的言論冷血,是因為我也會這樣想...
但是不代表可以以公開形式說這番說話。
言論自由不等於可以不為自己所說的話不負責。
很多人將自由掛在心口,卻將責任拋諸腦後...
然而,我也認為之後她所受的責罰比她應受的大。這也許是輿論的壓力。
另外:
>>這麼大的社會壓力,她能不做什麼?李卓人八九年在北京也寫了悔過書。
(針對『李...書。』一句)
就是有人不做『什麼』。
如果自己而做的是"三思後認為是正確的",為何要寫悔過書?
若是社會壓力可以迫使他人做自己不做的事...
陶君行為何不寫悔過書...?
(若以上用詞令你覺得偏激,請見解...本人表達的能力並沒有藍天蔚小姐般厲害^^a)
你老母啊!!傻Hi 無野做成日系度吠 拉你去四川食屎!有種你上大陸串 打到你阿媽都唔認得撲街
你老母啊!!傻Hi 無野做成日系度吠 拉你去四川食屎!有種你上大陸串 打到你阿媽都唔認得撲街
一個導彈炸hi死你班撲街 洋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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